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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網站消息:國務院港澳辦原主任魯平遺體送別儀式定於五月九日上午十時在北京八寶山殯儀館大禮堂舉行。新華社和中新社都發出電訊說,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將於八日晚前往北京,出席翌日舉行的魯平遺體送別儀式。而由於時差關係,直到筆者執筆撰寫本文時,尚未見到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是否也將會赴京出席魯平遺體告別儀式的消息。不過相信,在魯平逝世消息傳開時,曾發出唁函對魯平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並指出魯平是推進「一國兩制」偉大方針政策的重要實踐者和推動者,並為《澳門基本法》的成功制定,為澳門順利回歸祖國,傾注了心血,作出了十分卓越的貢獻的崔世安,是也將會有所表示的。否則,就將會自我造成「大香港小澳門」,而這正是澳門居民最為敏感的議題。
魯平逝世後,香港媒體最為「津津樂道」的,是他痛斥「三違反」的前任港督彭定康是「千古罪人」一事。至於在澳門事務上,一方面是在澳門回歸的政治歷史背景與香港不同,中葡談判較為順利,另一方面在澳門過度期間,葡方採取了「乖仔有糖食」策略,較為樂意於與中方合作,與彭定康的頑固態度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因而魯平也鮮有以對彭定康的態度來對待前澳葡官員。
這確是事實,但也有例外的時候,魯平也曾偶爾對澳門事物大動肝火。那是「北京風波」過後不久,魯平為起草基本法事務來澳門進行工作訪問,就放了兩「炮」,一「炮」是阿馬留銅像,另一「炮」是台灣駐澳機構的稱謂。
魯平「炮打」阿馬留銅像的神情,與痛罵彭定康是「千古罪人」時頗為神似。他指出阿馬留侵佔中國領土,殘殺中國居民,不應將其銅像立在澳門最繁華的位置,回歸後必須將之搬走。前澳督聽後慌了神,擔心澳門回歸後將會拆卸阿馬留銅像並淩辱之,因而計劃主動拆卸阿馬留銅像,並連同在「一二三事件」中已被澳門居民拉倒拆卸,葡方暫時將之收藏在嘉思欄保安司令部倉庫的阿美打銅像一道,運回葡國。但是,葡方又擔心直接拆卸阿馬留銅像,會在客觀上形成向中方「投降」的效果,因而「度」了一條「喬」,宣佈為適應葡京酒店前面廣場交通日益繁忙的需要,將會進行交通改造規劃,並成立了一個諮詢委員會,還委任了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的代表為其成員,表面理由是中銀大廈也在銅馬廣場,進行交通改造應當聽取其意見,實質上是要「中方代表」為其計劃「背書」。於是,阿馬留銅像就在「交通改造」計劃中,按照新的規劃圖則被拆卸了下來,並被運回了葡國。與彭定康的頑固對抗態度比,前澳葡政府對魯平的「炮打」,還是當一回事的,而且也以較為明智的方式,自行挑出了中方的「眼中刺」,總算是給了魯平很大的面子。
另一「炮」,既是轟向前澳葡政府,也是打在台灣駐澳機構的身上。「北京風波」發生後,台灣「外交部」趁著西方國家「封鎖」中國大陸,北京外交較為困難之機,派出資深「李梅章」到澳門設「館」。但當時前澳葡政府拒絕為政治機構登記註冊(前港英政府也是持同樣態度,因而台灣駐港機構只能以商業機構名稱「中華旅行社」註冊,就連北京駐港機構也是以「香港新華社」的稱謂公開活動),而且其商業登記法例也確實是沒有規範為政治機構註冊登記的內容,因而李梅章是以「澳門臺北貿易商社」的葡文稱謂,進行商業登記的。然而,李梅章卻以「駐澳門臺北經濟旅遊辦事處」的中文名稱進行公開活動。更令北京難以容忍的是,李梅章在返回臺北述職時,「外交部」專門為其大張旗鼓地召開記者會,聲稱這是李登輝「務實外交的勝利」。在此情況下,國務院港澳辦就承受了極大的政治壓力,因而魯平在訪問澳門時,「放炮」發洩自己的心中塊壘。
與前澳葡政府對阿馬留銅像「買中方怕」的態度相反,葡方對魯平的這一「炮」卻是「闊老懶理」,其理由是,當時葡國外交部尚未宣佈中文是澳門的官方語言(翌年才有此政治行為),台灣駐澳機構自行以中文怎樣表達,葡方管不著,而其正式註冊的葡文名稱沒有抵觸一個中國原則,葡方沒有必要回應魯平的批評。
一九九五年中,北京宣佈魯平將會再次來澳門訪問。而在此時,葡國外交部已經正式宣佈,中文是澳門的官方語言,因而台灣駐澳機構擔心魯平將會再次就此「發炮」。當時台灣駐澳機構負責人王允昌是「統派」人士,知道自己理虧,但當時澳門正與臺北進行澳台航線的談判,擔心魯平再次「發炮」將會影響台灣民航業界信心,令澳台航線談判倍添難度。因而委託筆者向北京有關部門傳話,希望魯平來澳後不要再就該機構名稱「發炮」,以免影響澳台航線談判。在簽署協議後,將會主動改用一個適當的名稱。該信息獲得北京的高度重視,並透過筆者回復王允昌,魯平將不會就該機構稱謂公開發話,但該機構必須言必有信,在澳台航線談妥後,改回與其以葡文註冊的名稱相對應的中文稱謂。王允昌也答應了。但遺憾的是,在澳台航線通航後,台灣「外交部」卻頑固執行李登輝的「務實外交」政策,拒絕為其駐澳門機構改名,令到各方當事人員,都心有戚戚然,而且據說也有人被「刮了鼻子」。
時序到了澳門「九九」回歸前夕,台灣駐澳機構時任負責人厲威廉自己也意識到,倘再不改名,將難以繼續留存,因而曾與筆者討論「適當名稱」。筆者建議比照香港中華旅行社,改名為「澳門中華旅行社」,實行兩個「社對社」,一是與澳門新華社相對應,二是與香港中華旅行社相對應(厲威廉對香港中華旅行社總經理鄭安國有嚴重的瑜亮情節)。厲威廉認為是個好主意,因而表達贊同,北京權限機構也同意改為這個名稱。但台灣方面卻反對:其一,北京有個新華社總社,雖然與澳門新華社的性質不同,但畢竟也代表了中央與澳門的轄屬問題;而台灣卻沒有一個「中華旅行社總社」,反映不了這種關係,何況「旅行社」也未能準確地表達該機構的性質功能,臺北就一直對香港中華旅行社的稱謂耿耿於懷;其二,李登輝大搞「務實外交」,台灣駐外機構都在紛紛改名「代表處」或「辦事處」,現在駐澳門機構有機會改名,為何要改一個本來就並不滿意的名稱?
眼看「九九」即到,厲威廉又約筆者討論。筆者從該機構的葡文名稱入手,建議改回與葡文名稱的內容,但可用「中心」作載體,亦即「臺北貿易旅遊中心」,因為台灣的一些駐外機構就是採用「中心」,而在大陸方面,「中心」是一個民間稱謂,亦即「一個中心,各自表述」。結果,這個建議獲得海峽兩岸主管部門核准,但後來即將接管該機構的「陸委會」卻認為,其葡文名稱中的「貿易」與「旅遊」性質相近,因而決定改為「經濟」與「文化」,亦即「臺北經濟文化中心」。北京獲悉後,有些微言,但畢竟不具「官方」意涵,也就沒有表達反對意見。
(五月七日發自意大利威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