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制度介乎中國澳門與美國之間。由於新加坡並不把博彩作為主要的產業,而只是作為其經濟的補充,所以它通過限制賭場數控制博彩業規模。但是,與中國澳門把賭牌數貸限制為三個的做法不同,新加坡保留了一定的靈活性。新加坡《賭場控制法》(Casino Control Act)第41條規定,在第二個賭場位址確定之日起10年內,政府將確保賭牌數量不超過兩個,且每一個賭牌只能適用於一個賭場。也就是說,為了給投資者信心,新加坡政府保證10年內只有兩個賭場,但10年之後是否增加賭牌,政府可以靈活掌握。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對發出的賭牌並無固定的時間限制,或者雖然有限制,但規定可以續期(renewal of license)。換言之,一般而言,除非出現法定的停業或撤銷執照的事由,博彩公司可一直經營下去,不存在合同到期後重新競投賭牌的問題。多數地方的執照續期制度,是作為一種監管方式,較少真正涉及撤銷執照的問題。例如,內華達州法律規定,所有州博彩營業執照(state gaming license)均需在每年的1月1日中請續期,但真正因為續期而被撤銷執照的怙況比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