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在廣州舉行的廣東、香港、澳門三地旅遊高層官員和業界代表工作會議,一致認為粵港澳旅遊合作有必要提升合作層次和拓寬合作領域,並在多方面達成共識。其中一項共識,是提高三地遊客流動的便利性,如積極實施「珠三角」一百四十四小時便利措施,對散客實施便利簽証;建立口岸旅遊事務專責小組;爭取外省人員在廣東辦理「港澳遊」;港澳居民允許只持當地身份証便可進入廣東旅遊的政策,促進三地客流的互動。據悉,廣東省旅遊局已將相關建議提交國家公安部及其他相關部門,正待中央審批。
前述的幾項建議措施,焦點是在於「便利」。比如,港澳居民都有攜帶身份証上街的習慣〔實際上港澳警方也經常在街頭截查身份証,而澳門警方在一段時間內也曾進入工廠及商號檢查員工的身份証〕,如港澳居民能只持憑身份証就可通關入境廣東省內各口岸,就可在最大程度上方便港澳居民到內地從事各項活動,幾乎可說是「想做就去做」。又如,目前在廣東省內打工的外來工,據說已有四千多萬人。但由於受到現行制度規定的限制,他們無法來港澳一遊。甚至一些已在企業內擔任管理、技術骨幹的人士,因商務或業務上的需要,有必要到港澳接洽、處理,但也是「行不得也哥哥」,耽誤商機。
其實,整整十年前曾開放過在廣東省內就業的外省人來港澳旅遊。──一九九二年二月鄧小平「南巡」期間,在參觀珠海經濟特區生化製藥廠時,曾問廠總工程師遲斌元曾否過到澳門,遲回答說因為他的戶口不在珠海市,無權參加珠海市旅遊部門經營的「澳門遊」,故而連一些屬於業務技術方面的研討會也無法前往澳門出席。鄧小平當即指示,放寬「澳門遊」的對象。廣東省有關部門隨即作出決定,凡已在廣東省工作兩年的外省居民,都可參加「港澳遊」。這就為在廣東省內打工的外省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然而,這項開明政策卻遭到唯利是圖者利用,一些旅行社濫售「港澳遊」旅遊單,導致大批外省年輕女子鑽了這個空子,以偽造的「在粵工作兩年証明」,參加「港澳遊」後到港澳地區從事賣淫活動,造成很壞的影響。在輿論壓力之下,公安部門下令收緊「港澳遊」經營政策,禁止在廣東省沒有戶籍的外省居民在廣東省境內參加「港澳遊」。
但是,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後來的事態發展,卻是有更多的內地年青女子,循各種各樣的途徑,領得因私護照或港澳雙程通行証,過境或專程到澳門從事賣淫活動。近年這股歪風更是蔓延到香港去,甚至是曼谷、金邊等地,也被這些「黃色娘子軍」佔領了當地的色情「陣地」。因此可以說,當初公安部門關於禁止廣東省外居民參加廣東省「港澳遊」的規定,是防范不了本意防范的不良現象,卻限制了四千萬名好人,已不再具積極意義。
廣東省旅遊局提出的爭取外省工作人員在廣東辦理「港澳遊」的建議,可以說是回到了鄧小平「南巡」時作出指示的原點。在中共「十六大」召開前夕,這項含有「高舉鄧旗」元素的建議,就具有特別的政治意義。而更重要的是,可以體現中央對進一步落實「一國兩制」、促進港澳經濟發展的誠意。實際上,昨日台灣「東森新聞報」就以「北京關愛的眼神下」為題,報導了這則消息。
至於港澳居民只是持憑身份証就可入境廣東旅遊的安排建議,相信在目前階段,因現時的港澳身份証的功能較弱,要實行起來將會較為困難。但在港澳兩地均換發智能咭身份証之後,就是可行而且是比較方便的了。
有人認為,港澳居民持憑身份証入境廣東將會與「一國兩制」政策有抵觸。其實這種顧慮是屬於過慮,相反卻是符合當事人持憑居住地當局發出的旅行証件入出他國(區)境的國際慣例。實際上,目前澳門地區的出入境政策,即使是在「一個中國」的架構內,內地、香港、台灣等地區的旅客進入澳門,都是只需持憑當事人居住地相關單位發出的証件,而不是由澳門出入境管理部門向他們發出入境許可証件。
港澳居民無須持憑回鄉証入境廣東旅遊,其實還可在政治上減少一些負面因素,這就是將可部份地消除一些民主派人士到港澳中旅社抗議被沒收或拒發回鄉証的現象。而那些因被內地公安部門認為入境後可能會影響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民主派人士在意欲持憑身份証入境時,邊防檢查站大可沿用國際慣例,拒絕他們入境。這種做法,在任何國家或地區都有;拒絕持外証人士入境,總比拒絕持己方所發出証件人士入境,要來得合理。
然而,如果是單獨在廣東省實施允許港澳居民持憑身份証入境的便利政策,仍可能將會遇到政治和技術問題。就是在政治上,將會出現廣東省與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治待遇」不平等;及在技術上,港澳居民從廣東省各口岸入境後,如從其他省份的口岸出境,在查驗証件時回鄉証未能顯示其入境紀錄,而可能會受到當地邊檢部門懷疑涉及「不法活動」的問題。這些,都是需要認真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