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新憲法」有綱領有組織也有時間表

據台灣媒體報導,陳水扁於本周一晚在「總統府」秘密宴請十八位黨政高層和「獨派」大老,設定「催生新憲法」的「新憲時間表」:「新憲法」在二零零六年開始討論,經過公民投票確認後,於二零零八年「新總統」就職後實施,亦即不適用於陳水扁的「總統」連任任期,以凸顯陳水扁並非為一己之私而「催生新憲」。而民進黨則根據這次餐聚達成的共識,在翌日的中常會提案成立「新憲法小組」,由陳水扁的大學老師、「獨派」法學教授李鴻禧任召集人,另有邱義仁、張俊雄、陳繼盛、張俊宏、姚嘉文、陳隆志、許志雄、葉俊榮等八名成員。

從這一最新發展情況來看,陳水扁的「催生台灣新憲法」之說,已不單止是「選舉語言」,而是已演化成為民進黨執政當局的奮鬥目標及有綱領、有組織、有時間表的事實行動。或許,陳水扁最初提出「新憲說」時,是「選舉語言」的性質多於行動計劃,但卻被「獨派」大老及黨內「台獨基本教義派」抓住機會不放,步步緊迫,迫使本來就是「台獨黨綱」執筆者的陳水扁終於突破「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底線」,決意假戲真唱,將「催生台灣新憲法」當作是民進黨的一項計劃行動去推動。

然而,為了糊弄美國人及欺騙台灣民眾,陳水扁還是耍弄了一些政治小動作,以掩飾自己的「台獨」行為。比如,在面對對其「催生台灣新憲法」是「制憲」的質疑聲,及「獨派」大老不屑於小修小補的「修憲」,而是要求「制憲」的雙重壓力之下,與「獨派」大老們討價還價,終於達成既不是「制憲」也不是「修憲」,而是「新憲法」的統一口徑。這個提法,由於不提「修憲」,就給民進黨當局日後實施實質上的「制憲」預留了機動空間。然而,由於它又不提「制憲」,卻又給陳水扁在應對美國人及台灣民眾「搞台獨」的質疑時,提供了「盜鈴掩他人耳」的藉口。但是,「新憲法」的表述,仍是暴露了陳水扁們所處心積慮要進行的,還是要推翻現行「憲法」的「制憲」活動。

陳水扁們把「新憲法」定位為不是「修憲」,還隱伏著一個非常陰險的陰謀,就是要繞過「門檻」較高的「立法院」及「任務型國大」,而直接訴諸於「門檻」較低的「全民公投」。實際上,按照「中華民國憲法」的本文及增修條文規定,如是「修憲」,在「國大虛級化」後,必須先由「立法院」四分之一「立委」提議,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及出席「立委」四分之三之議決,擬定「憲法修正案」,提交「任務型國大」複決。按照這一規定,民進黨所擬交的「新憲法草案」,首先就過不了「立法院」這一關。但如是「催生新憲法」,則用「全民公決」方式完成「立憲」程序。而按照民進黨版亦即「蔡同榮版」「公投法案」,「新憲法草案」只須全島選民人數百分之二〔約二十六萬人〕以上連署提議,就可付諸公投。民進黨要徵求二十六萬人連署,當然是「易過借火」。而「公投案」的通過,僅需經投票數過半贊成即可。以目前台灣地區「藍綠基本盤」的態勢來看,要拿到過半的票數也可能並不會十分困難,而且投票率越低,就越是容易達到。因此,陳水扁們不將之定位為「修憲」,而是「新憲法」,也有「棄難就易」的考量。在此情況下,十一月七日之後「立法院」在審議「公民投票法」時,「泛藍立委」是否能團結一致,阻止「蔡版公投法案」中的相關內容過關,防止該法案為民進黨「公投新憲法」提供法源依據,就是關鍵中的關鍵。

如果讓民進黨「偷襲」成功,獲得法源依據進行「新憲法公投」,民進黨所交付「公投」的「新憲法草案」,就肯定是會以現行的「憲法」因採用美國的修憲模式,以「增修條文」的方式來修正「憲法」本文中的若干條文內容,而使到整部「憲法」雜亂無棄、支離破碎,容易混淆為藉口,而推翻現行「憲法」,提出一份重新草擬的將「增修條文」融合進「憲法本文」中的「新憲法草案」。在此情況下,民進黨就可在將現行的「五權憲法」改為「三權憲法」,「雙首長制」改為「總統制」,「國大」虛級化改為廢除「國大」,「凍省」改為「廢省」,二十歲公民權改為十八歲公民權等技朮性修改的基礎上,塞進「台獨」私貨。比如,將「中華民國」的「國號」去掉,而改以「台灣」冠名〔可能尚不至敢於使用「台灣共和國」,但卻以「台灣」來偷渡陳倉〕。又如,去掉「三民主義」的「國策」及「固有之疆域」的內容,而明確表述「領土疆域」為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再如,去掉「增修條文」首句的「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及將「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里,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等。而二零零六年開始討論「新憲法」,經公民投票確認後,於二零零八年實施「新憲法」的「時間表」,則與陳水扁「二零零六年催生台灣新憲法」,李登輝「二零零八年獨立建國」的時程,正好吻合。

陳水扁與「獨派」大老們的算盤,是打得呱呱響的。但千慮一失,百密一疏,仍是被人抓住了把柄:民進黨「新憲法小組」九名成員中,有一人是「考試院長」姚嘉文。按照現行」憲法」第八十八條規定,「考試委員須超出黨派之外」,而作為「考試院長」的姚嘉文卻參加民進黨的活動,顯然已是「違憲」。而姚嘉文本人在就任「院長」時,也聲明退出政黨活動。因此,國親兩黨「立委」就炮聲隆隆,昨日還主導「立法院」法制委員會通過動議,責成姚嘉文退出「新憲法小組」。另外,民進黨「立委」沈富雄和林濁水等人也炮轟黨中央,指責「新憲法小組」漠視「國會」,沒有「立委」代表,將會被外界認為是「一黨修憲,一人修憲」。也就是說,「新憲法小組」尚未開始運作,就已是前院失陷、後院起火。這豈非是預兆著這個小組日後的運作,將會並不能事事順遂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