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團結面同舟共濟合力建設澳門美好家園 擴大團結面同舟共濟合力建設澳門美好家園

特首何厚鏵關於加強愛國愛澳大團結的「十六字方針」,其第二句是「擴大團結」。他指出,如果我們不堅持原則就無法擴大團結。擴大團結首先就要打破小圈子思想,要將愛國愛澳力量擴展到澳門每個角落。但如果我們不懂得堅持原則,最後不但團結不到人,反而被人「團結」去了,會被人家因為我們需要這種團結而牽著鼻子走。

「擴大團結」,這是落實「十六字方針」的方向和方法。不但是在過去半世紀以來,需要如此;而且在澳門回歸後實施「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的五十年中〔「中葡聯合聲明」及「澳門基本法」有此時限規定,但不排除屆時將會延長〕,更應如此。這是因為,最大多數人的利益和全社會的積極性、創造性,對「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偉大事業的發展,始終是最具有決定性的因素。所謂「澳人治澳」中的「澳人」這個概念,廣義上來說指的就是全體澳門居民。因此,妥善處理各方面的利益關係,把一切積極因素充分地調動和凝聚起來,並盡可能地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維護和發展穩定繁榮的大好形勢,建設新的美好家園。

實際上,在「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下,建設美好家園,這是全體「澳人」的共同愿望。民眾的事情,要靠最廣大的民眾來辦。民眾的利益,要靠最廣大民眾自己來實現。凡是有利於穩定繁榮事業的力量,都應廣泛團結;凡是有利於建設澳門的因素,都要調動起來。實施「澳人治澳」,是團結的人越多越好;進行經濟建設,同樣也是團結的人越多越好。人多力量大,心齊泰山移。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最大程度地擴大團結,我們的事業才能夠有最充分最可靠的保証。

在「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下,一切贊成、擁護中國政府對澳門恢複行使主權,並積極參與穩定繁榮建設的人,都是屬於「澳人」的範疇,都是愛國者,都是團結和依靠的對象。即使他們中有一些人不贊成社會主義制度,甚至是「罵共產黨」,也應如此。用各種方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增添新的力量,澳門的前途才更有希望。

為此,我們要更為深刻地領會「澳人」的核心內涵。那種自認為「愛國愛澳者」的稱號,只有傳統愛國社團成員才有資格享有的想法,不但是不符合「澳人」的概念,而且也不符合鄧小平有關「愛國者」的定義,當然也是不符合何厚鏵關於「擴大團結」的論述的。如果說,在澳門回歸之前,由於傳統愛國社團在與前葡國殖民管治者的鬥爭中發揮著重大的作用,而將「愛國愛澳者」視為他們的「專利」尚是可以勉強地予以理解的話,那麼,在澳門已經回歸、全體澳門居民都已是當家作主的主人翁的情況下,再抱有這樣的想法,則未免是不合時宜,遠遠落後於形勢的發展。如果有人仍然抱有這樣的「優越感」,我們就有必要向其擊一猛掌:好及早清醒,徹底拋棄「唯我獨愛國」的狹隘想法,與時俱進地緊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了。

在這裡,有必要談談如何將團結面擴大到「新移民」層面的問題。實際上,在內地實行開放改革政策之初,由於突然從國內湧進大批「新移民」,對澳門居民的求職議價能力及居住問題都形成了極大的衝擊,不少人都在埋怨:工作職位都給「新移民」搶光了,工資都給「新移民」壓低了,屋租都讓「新移民」扯高了。再加上一些「新移民」一時未能適應澳門地區的生活習慣,在言行作風方面確亦是有某些令老居民難以接受甚至是反感之處,故令包括傳統愛國社團成員在內的部分老居民產生了程度不同的「保護主義」心理,甚至是受到「左」的思想影響,有歧視和排斥「新移民」的情緒,令「新移民」普遍懷有受壓抑的感覺。

這種情況,也反映到傳統愛國社團的某些工作人員的身上。當時。由於「新移民」向治安警察廳申領身份証要排期在一年半之後,當他們有事要返回家鄉或到內地旅遊探親時,就無法循以身份証申領「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的方式入境。當時,由於工會、坊會團體的「會員証」是屬於可以申領「回鄉介紹書」的証件的,故有些「新移民」要求加入工會、坊會團體,希望能在領到身份証之前藉此途徑取得返鄉資格。當然,也有一些「新移民」由於在內地時就曾是工會會員或其他人民團體的成員,本著「歸隊靠攏」的愿望而要求入會。但是,有極個別工作人員竟以這些「新移民」是「社會主義逃兵」為藉口,拒絕他們的申請,真是傷透了這些「新移民」的心﹗說來也真失禮,筆者在加入新聞行業之前,就曾親身經受過這樣的經歷。

來澳門定居的「新移民」是否是「社會主義的逃兵」?二十多年來的事實已作出了回答。其實,這些人雖然到澳門定居的動機有多種多樣,但主要的還是出於與親人團聚等非政治性的原因,並非是甚麼「社會主義逃兵」。何況,他們中的一些人雖然因曾受過各種政治運動尤其是「文革」的衝擊〔筆者尤甚〕,心中抱有怨氣,但由於他們長期所接受的是愛國主義的教育,已經形成了一套愛國愛鄉的人生觀,不會輕易地受外間環境的影響而有所改變。因此,以「社會主義逃兵」來評價他們,是甚不公平的。而就正在這個時候,天主教會的一些機構,尤其是青年牧民中心等,卻大辦「粵語班」、「英語班」、「土風舞班」之類活動,吸收「新移民」參加,並在求職等問題上予以幫助,令他們感受到溫暖。結果,這個龐大的本來可為傳統愛國社團出力的選民資源,就這樣輕輕地給「推」到了自己的競爭對手方面去。一九八四年第三屆立法會選舉中某一新興團體所獲的選票,就有相當一部份是來自「粵語班」等活動的學員。一九八八年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友誼協進會」的選票壓倒「聯名提名委員會」,其中一個原因也是受到老居民歧視排斥的「新移民」,將自己的選票投給了當時能熱心為「新移民」服務、並有教會機構支持的何思謙等人。一九九二年第五屆「立法選舉」,許多「新移民」選民更被「谷音」先生的文革式語言所激怒,激發「鋤強扶弱」逆反心理,紛紛將自己手中一票投給了「民主派」候選人。對於傳統愛國社團來說,這個教訓確實是太深刻了。顯然,這種現象,就正是何特首所指的「如果我們不懂得堅持原則,最後不但團結不到人,反而被人『團結』過去,被人牽著鼻子走」。

當然,筆者在引述這些例子時,並非是主張由傳統愛國社團壟斷控制選票,也並非是主張立法會內「一個聲音」。相反,筆者是主張在堅持「一國兩制」的大原則下,社會多元化及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但是,筆者更希望傳統愛國社團能夠響應何特首關於「打破小圈子思想」的號召,堅決執行「愛國一家」、「愛國不分先後」的政策,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尤其是二十多萬「新移民」,把大多數人團結在自己的陣營之內,避免再出現「門戶之見」、「以我劃線」,建立起一支強大的同盟軍,在繁榮澳門中發揮巨大的作用,同舟共濟。「澳人治澳」要靠大家來參與,並非是單靠傳統愛國社團就可以獨力承擔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