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已鐵定死心推動「公投制憲」

果然是要「抱美國的大腿」﹗陳水扁「三•二0」後的第一次接受媒體專訪,就是專門挑選了美國的《華盛頓郵報》。而且,他在承受著全島一半民眾的質疑、不信任、反對的壓力,從而導致自己管治權威嚴重受損,連美國的「賀電」也不隱瞞對他的誠信及當選正當性存有懷疑的情況下,仍然在專訪中大談什麼他已贏得選民的授權,將繼續朝建立台灣為「獨立的主權國家」邁進,即使面臨和中共的戰爭風險亦然。為此,他還誓言,將繼續推動兩年內制訂「新憲」的計劃,並將於二零零六年尋求「公投」通過,二零零八年實施。他還聲稱,他在第二任任期內將繼續拒絕「一中」原則。如果中共堅持以「一中」為復談前提,台灣就只有一個回答,就是要中共承認台灣為「國家」。「這麼一來,雙方就永遠陷在僵局裡,無法解決重大歧異,兩邊都不可能坐下來談」。

陳水扁在專訪的「激情」過後,似乎感到在目前政局仍是動蕩不安、渾沌不清之際,坦白表露自己的心底想法,「時機不對」,早了一些,恐會引發更為嚴重的政治亂局。於是,由「總統府」發出新聞稿聲稱,陳水扁並未說過甘於冒戰爭風險也要搞「獨立」的話,只是《華盛頓郵報》解讀錯了。對此帶有「闢謠」性質的「澄清」,向來雖然政治立場有所偏頗,但採編作風及言論風格卻較為嚴謹的《華盛頓郵報》,會否為了維護自己的聲譽及報格,公佈專訪陳水扁的錄音帶?

不管怎樣,陳水扁對《華盛頓郵報》的專訪談話內容,再一次向人們敲響了警鐘:已經沒有「連任」壓力的陳水扁,在其四年任期內,必然會挾其所謂「過半民意」,全力推動其「公投制憲」計劃,以完成台灣的「法理台獨」。為此,國台辦發言人以「回答新華社記者詢問」的形式,將陳水扁的這番言論評定為:再次放肆地鼓吹「台獨」分裂言論,清楚無誤地表明其繼續推動「台獨」,執意把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的頑固立場。

其實,「公投制憲」已是陳水扁的「既定方針」。本欄今年一月一日,就曾根據民進黨的一份內部文件,報導過由民進黨「制憲九人小組」確定的「公投制憲」的原則及具體推動時程:其「民主三原則」是:由下而上,不預設前提,全民公投決定。其「三大立場」是:嚴謹「制憲」,穩健「制憲」,不超速,不超車。而「全民公投制憲」的規劃推動時程,則是:一、二零零三年十月成立「新憲法小組」〔即「制憲九人小組」〕,規劃「制憲」方式與「制憲」推動具體時程,檢討分析現行「憲法」問題,蒐集各界對於現行「憲法」的意見,規劃學者專家諮詢名單,及「新憲法推動委員會」成立前各項准備工作。二、二零零四年六月成立「新憲法推動委員會」,徵求各黨、民間各團體與各領域學者專家有關「新憲法」的意見,進行彙整與條文研擬,舉辦各項公共討論,預計以一年為期,於二零零五年五月提出「新憲法」具體建議內容,條文與方案。三、二零零五年六月,「制憲會議」成立,由各界人士組成「制憲會議」,以「新憲法推動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內容、條文與方案為基礎,整合各方意見,預計以一年為期,於二零零六年五月提出「新憲法草案」。並公佈其內容。四、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日,由人民「公投」,決定是否通過「新憲法草案」內容。人民通過「新憲法」後,由「總統」公佈。五、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日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根據「公投」通過的「新憲法」內容,制定或修正各項配套立法,以及進行各項必須的組織調整准備工作。六、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新憲法」於新任「總統」就職日正式施行,台灣進入「新憲法」的時代。

 

據了解,自去年十二月後,由於「總統」選戰進入白熱化階段,陳水扁為了集中精力應付選戰,曾暫停了由他領銜的「制憲九人小組」的活動,並決定在「三•二0」之前,可公開提「公投制憲」,但須盡量避免談「制憲」的具體內容。原來參與「公投制憲」工作的幕僚,也轉到「陳呂競選總部」工作,「打好這一仗再說」。這是因為,如果陳水扁落敗,就將失去權力,也就無從談起執行推動「公投制憲」的規劃時程,尤其是難以成立「新憲法推動委員會」及「制憲會議」,以及發動「制憲公投」,以至進行配套立法。

不過,到「總統」選舉競選後期,「陳呂競選總部」內負責政策研擬等工作的人員,因其工作任務已基本完成,又被高層告知,做好在選後進行「公投制憲」幕僚工作的准備。而「制憲九人小組」的活動,也將會在「五•二0」之前恢復進行。而在二零零四年內的主要工作任務,就是草擬「新憲法」的具體條文。據說,將會組織憲法學、人權、政治學、公共政策、人事行政、社會學、經濟學、財政學、國際關係、軍事、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學者專家,具體負責「新憲法」條文的草擬工作。做法是,將「制憲九人小組」決議的原則、理念、方向,化為「新憲法草案」的具體條文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當局為了避免刺激美國,已在某些提法方面悄悄進行了調適。比如,今後可能將會避提「公投制憲」,而改以「憲政改革」稱之﹔也將會以「台灣主體意識」來代替「本土化」、「去中國化」。另外,「新憲法」將會保留「中華民國」的「國號」,但強調這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割裂任何關係的「新國家」,以體現「一邊一國」的精神。為此,相關幕僚將會研究世界上某些「兩國一名」的國家,如剛果民主共和國與剛果共和國,以前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幾內亞共和國與幾內亞比紹共和國之間的關係,以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都有一個「CHINA」的詞根,但卻是「兩個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尋找「理論及現實依據」。

如果說,陳水扁在剛就職「總統」的頭兩年,仍對祈求以首次實現兩岸領導人握手作為其「歷史定位」的憧憬的話,經過提出「一邊一國化」及「台灣正名」運動,尤其是今次「總統」選舉操弄族群分裂成功並使「台灣主體意識」成為主流意識,他本人也以過半得票率當選,在對自己「歷史定位」的期許方面,他已是更為傾向於「開國之父」,感到這比「兩岸領導人握手」更具誘惑力。因此,陳水扁要透過制訂「新憲」來切斷台灣與大陸的法律關係,已是鐵定了死心,不會逆轉。在此問題上,並無所謂「律師性格」的問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