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在製造戰爭恐慌中深化一邊一國論

一向「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國際大咀巴」呂秀蓮,昨日又有驚人之言。她在接受電台專訪時竟然宣佈,兩岸已經進入「準戰爭狀態」,現在是超限戰時代,中共兵力不一定要打來,才叫「戰爭」。中共在外交上打壓台灣,在經濟上掏空台灣資金。現在中共要舉辦二零零八年奧運,當然希望在外面風風光光,故她很擔心中共會在二零零六年對台灣出手。

由於以「副總統」身份宣佈「準戰爭狀態」,是極為嚴重的政治及軍事行為,故她此語一出,當即引起朝野嘩然。為了緊急滅火,「總統府」顧不上正常新聞發佈程序及方式,急忙透過發出手機簡訊,予以澄清,謂盡管中共不斷增加對台灣的「軍事威脅」,全方位「打壓」台灣,國人應有所警愓,但是目前台海兩岸還不到所謂「準戰爭狀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還進一步指出,陳水扁在「五•二0」就職演說中對兩岸關係有明顯闡述,外界對「政府」處理兩岸關係的解讀,應以陳水扁演說為準。致力建構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是「政府」既定目標,立場沒有任何改變。

「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也連忙滅火降溫,指出「行政院」對於兩岸關係的立場非當明確,就是依循陳水扁「五•二0」的就職演說,朝協商建立一個動態和平穩定互動架構邁進。一方面希望兩岸對話交流,一方面希望暫時擱置爭議,共商進一步的和平談判。台灣已經做好準備,隨時可與中共談判,以達到兩岸和平穩定的目標。「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也聲稱,和平與發展是「政府」兩岸政策的首要目標,而推動「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協議」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防止軍事衝突。其內涵包括非軍事區協定,軍事演習範圍及應遵循法則的建立,軍事人員以適當方式進行交流,設立由中立客觀人士所組成的監督委員會,及擬定避免軍事衝突的具體措施等。

而「國防部」則以不了解呂秀蓮談話內容為由,表示「不方便評論」。但「國防部」相關官員則私下表示,共軍目前沒有任何異常行動,過去也沒有聽過「準戰爭狀態」的名詞,不知呂秀蓮所謂為何。

由此可見,呂透蓮的「準戰爭狀態宣言」,不但是朝野「立委」發炮轟之,而且就連「政府」機關也頗不以為然,異擔心真的會促成兩岸之間陷入戰爭,而趕忙滅火降溫。這個「國際大咀巴」所惹出的麻煩,越來越大。如果說,在「七二風災」中所發表的一系列謬論,得罪的是原住民及災民,尚屬台灣內部矛盾﹔而迫逼陳水扁成立「槍擊案特別調查委員會」,是讓執意繼續找她作「副總統」搭檔的陳水扁自吃苦頭,屬「狗咬狗骨」的話,那麼,所謂「準戰爭狀態」之說,就顯然是要在台海挑起戰火。不但是將會危及二千三百萬台灣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而且也將危害東亞地區的和平環境。更嚴重的是,還將損害台灣當局的「保護傘」──美國的戰略利益。

實際上,盡管以台灣當局的禮制,「副總統」只是「備位元首」,不能享受「總統」才具有的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及第三十八條「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的權力,但畢竟以「副總統」之名義宣稱兩岸已經進入「準戰爭狀態」,卻是可以被視為呂秀蓮已獲得「總統授權」的作為,具有法定的效力。這就正如台灣軍事學者楊念祖所言,呂秀蓮的發言應該要求其慎重,因為兩岸問題和軍事動亂茲事體大,更關係到民生安全重大福祉,過分而率性的發言,恐怕會造成民眾恐慌,以及台灣經濟發展的波動。兩岸在這樣的氣氛下,如果真的擦槍走火,將是最難以挽回的結果。

「準戰爭狀態」,在國際法的「戰爭法」中,並無此提法。但「戰爭法」中卻有「戰爭狀態」的概念:戰爭正式開始至正式結束之間交戰國關係的法律狀態。通常由一方宣佈,或一方使用武力而他方確認系戰爭行為時即告存在。宣戰或戰爭事實上爆發後,交戰國之間的外交關係、領事關係、經濟關係、條約關係等和平正常關係,一般即告斷絕,而處於互相敵對的戰爭狀態。戰爭狀態通常由簽訂和約而結束,但也有由戰勝國單方面宣告或同戰敗國發表聯合聲明〔或宣言〕而結束。沒有宣戰只有實際戰鬥行動的衝突,在國際實踐和西方國際法著作中,往往稱之為「武裝衝突狀態」或「戰鬥狀態」。

由此延伸,所謂「準戰爭狀態」,是指已經雙方鄰近到戰爭邊緣的狀態,也是一種瀕臨採取軍事手段的狀態,又稱為「準軍事原則」。也就是說,是踩在戰爭的這條線上,雖然戰爭還沒有啟動,但已經有戰爭的氣氛及準備。

由此可見,無論是「戰爭狀態」也好,「準戰爭狀態」也好,應是屬於國際法上的概念,是指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法律關係。呂秀蓮的「準戰爭狀態」,實質上是以「兩國論」或「一邊一國論」為法律基礎。不但是「戰爭販子的所為,而且也是分裂國家的行為。而且,既然在「戰爭法」中,進入「戰爭狀態」是以「宣戰」為重要標誌,那麼,呂秀蓮宣稱兩岸已進入「準戰爭狀態」,也就等於是已向大陸方面作出「宣戰」。這就與陳水扁「五 •二0講話」中關於建構「兩岸和平穩定架構」的提法背道而馳了。由於是台灣當局「宣戰」在先,如果兩岸今後真的發生戰爭,美國人想援助台灣當局,也「出師無名」。而且,呂秀蓮所謂中國大陸二00八年要舉辦奧運,故必然會在二00六年進行對台戰爭的說法,也完全不合邏輯:一、李登輝等人才說過,由於北京要舉辦奧運,在二00八年之前不會發動戰爭,故二00八年之前是「獨立建國」的好時機。而陳水扁提出「二00六年公投制憲,二00八年實施新憲」的「時間表」,也是認為北京為了保証奧運能順利進行,而不會在二00八年之前發動戰爭。二、正如上述,如果在二00六年發生戰爭,就必然會影響二00八年的奧運,至少是一些國家將會拒絕派出體育代表團參賽。由此可見,呂秀蓮提出「準戰爭狀態」的緣由,在邏輯上也是極為混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