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都在關注胡錦濤主席今早的澳門講話

為慶祝澳門回歸五周年,國家主席胡錦濤親率中央政府代表團訪問澳門,並將於今日上午在慶祝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由於日前盛傳,胡主席將在講話中,宣佈新一屆中央政府的對台政策,而在新華社播發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反分裂國家法草案」進入立法程序後,外界又揣測胡主席將在講話中闡述「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宗旨及法案的主要精神、內容,故胡主席今日上午的講話內容,受到各方尤其是台灣方面的密切注意。也使澳門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

海外媒體盛傳胡主席將會借慶祝澳門回歸五周年的平台宣示中央的最新對台政策,不無道理。這是因為,澳門回歸五年來的發展有力地証明,「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大業的最佳方式,並具有無窮的生命力。她既然適用於澳門且已被實踐証明是可行的,那就理應同樣亦適用於台灣地區。因此,藉著澳門回歸五周年的機會,向台灣宣示最新對台政策,就是最佳的平台。

當然,所謂「新一屆中央政府最新對台政策」之說,既有其合理之處,但也不夠確切。這是因為,中央的對台政策是一貫的,就是毛澤東、周恩來當年決定的「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及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方針,還有江澤民的八項主張。這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主軸,現在仍然是、今後仍將繼續是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無論有什麼最新調整,都不應超越這項基本方針。

但我們又須看到,目前台灣地區的政治局勢,與「鄧六條」、「江八條」發表時的空間背景相比,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實際上,「鄧六條」發表時,蔣經國先生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而且念念不忘和平統一中國,盡管他所主張的是「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這與「一國兩制」有著根本的分歧,但畢竟在「和平統一」這個最終目標之下,兩岸是有著共同語言。而在「江八條」發表之時,台灣當局仍然以堅持「一中」原則及追求和平統一的《國家統一綱領》為圭臬,並以「汪辜會談」為起點,與大陸一道共同開啟了兩岸接觸談判之門。但在此後,李登輝逐步暴露出了其「台獨」真面目,拋出了分裂國家的「兩國論」及阻礙兩岸經濟文化交流的「戒急用忍」,並為奉行「台灣黨綱」的民進黨的上台,製造了政治條件和社會基礎。陳水扁沐猴而冠後,不但是拒絕承認「一中」原則和否定「九二共識」,而且還進行了一系列「台獨」分裂言行活動,包括「一邊一國論」、「公投制憲」、「台灣正名」等,已走到了「實質台獨」和「法理台獨」的邊緣。在此情況下,針對當時時空背景的「江八條」,確有調適的需要。因此可以說,把這政策調整表述為「新一屆中央政府最新對台政策」,確有一定道理。

那麼,如何挑選進行宣示的時間點,看來也頗費思量。鑑於目前台海局勢十分嚴峻,不但是陳水扁當局的「台獨」分裂活動愈發囂張,而且本來應能對此起到牽制作用的中國國民黨和親民黨,也逐漸走向「民進黨化」,不但是對「一中」原則能避則避,而且還主動地提出「公民投票法」草案,故對台政策的調適就帶有較大的緊迫性。如果這項「對台新政策」是對此局勢具有針對性的話,其宣示日期就宜早不宜遲。而在最近的時間內,有幾個日子是藉著紀念的機會進行政策宣示的平台。其一是今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回歸五周年,其二是明年一月三十一日「江八條」發表十周年,其三是明年四月十七日「馬關條約」簽訂一百一十周年。而相比之下,「馬關條約」的問題,已因「開羅宣言」、「雅爾塔協議」的發表和簽署,及中國政府光復台灣,得到了解決。而且,此是民族之間的侵略與反侵略問題,不適宜將之類比於民族內部的統獨衝突問題。而如在「江八條」發表十周年之時宣示新的對台政策,可能會被外界解讀甚至是曲解為「否定」、「推翻」,這並不符合胡錦濤尊敬、尊重江澤民的作風。因此,在實踐「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上卓有成效的澳門回歸的五周年紀念活動中進行宣示,就是最佳的時間點。何況,倘是胡主席的宣示確是有談到「反分裂國家法」的話,由於估計該「法案」將會趕在在明年三月間的全國人大會議表決通過,時間緊迫,相關政策宣示就應越早越好。故而在上述三個時間點中排序最先的澳門回歸紀念日,就是最佳的時間點了。

那麼,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最新對台政策是甚麼?看來,仍將會是胡主席曾多次說過的以最大的誠意、盡一切努力實現和平統一。與此同時,堅持抓緊軍事鬥爭準備及做台灣人民工作的「兩手都要硬」,兩者之間相輔相成。在具體作為上,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奉行「實事求是,不尚空談」的中共老傳統,少說多做,不搞花架子的東西,切切實實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加緊軍事鬥爭準備。另外,充分利用立法手段,以法律來代替政治口號,以法律來體現國家意志和全民共識。「反分裂國家法」的制訂,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

本來,制訂「國家統一法」,才是以法律手段來「反獨促統」的最高法律境界。但是,「統一 法」將牽涉到幾方面的複雜問題:其一、正如本欄前日所分析,「統一法」是正面表列,具有戰略上的主動性。但由於中國的疆界尚未最後完成勘界,尚存在著不少爭議地區。釣魚島、南沙群島、中印邊界等。故「統一法」所針對的標的物,就不單止是台灣地區,還有日本、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等,連與台灣問題毫無關聯的印度也給扯了進來,把解決台灣問題變成了解決整個中國疆界的問題。但如果「統一法」不包括上述爭議地區,則等於是向全世界宣佈,中國政府在國家統一問題上,客觀上放棄了對上述爭議地區的主權訴求。其二,在條件未成熟之前制訂「統一法」,可能會被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認為「片面改變台灣現狀」。其三、如果制訂「統一法」,就必然要有「統一時間表」。倘若到了時限而條件尚未成熟,可能就會形成「違法」或「不作為」,政府就將會受到彈劾。

因此,先行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待時機成熟後再制訂位階升格的「國家統一法」,應是實事求是、循序漸進的做法。實際上,「反分裂國家法」是負面表列,不但可為人民解放軍針對「台獨」行為進行軍事鬥爭提供法律依據,而且因為它是「維護台灣現狀」,亦即並沒有意圖「改變現狀」,完全符合美國當前的對華政策,在國際社會中也就具有很強的說服力。另外,「懲獨」並無特定的時間表,只要台灣當局膽敢進行「法理台獨」活動,即可進行,對中央政府也並未形成「期限」的壓力。

因此,倘若胡主席果如外界所猜測,在今日的慶祝大會上宣示「反分裂國家法」等「最新對台政策」的話,那就更為証明,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是與時俱進,實事求是,既堅持原則又靈活處理的高政治智慧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