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妨在融和門填海為葡文學校提供新址用地 何妨在融和門填海為葡文學校提供新址用地

除了媽閣廟對開海面一處選址之外,據說特區政府還另外提供了其他幾個選址,供葡文學校的主辦單位甄選。但因地點、面積等條件都不符要求/理想,而遭拒絕。至於媽閣廟對面海面的選址,不但是中國居民表示反對,連葡裔居民也有意見,如高天賜就從將會妨礙航海學校發展及影響交通的角度出發,提出不同意見。因此,葡文學校新址選址的問題,確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作為澳門居民的一員,對於葡文學校新址選址的問題,是講道理的。他們並非反對特區政府為葡文學校新址提供一幅高質價貴土地,相反,從落實貫徹「澳門基本法」相關內容,尊重及維護葡裔居民合法合理權益,強化澳門作為中葡交流以至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關係的平台地位,鞏固和發展中葡友誼的角度出發,相信還很樂意看到特區政府向葡文學校提供一幅位置佳、環境好,面積足夠、交通方便的地皮,供其作興建新校舍之用。為此,就有一些讀者朋友,急政府和葡文學校之所急,想政府和葡文學校之所想,七咀八舌、集思廣益,想辦法、出點子,設想葡文學校新址的最佳地點。當然,由於讀者朋友們都是遠離權力核心的「酸秀才」,並不了解政府的發展規劃大計和土地批出情況,故所提出的幾個地點,可能會與之有所衝突。但也不妨轉述如下,供政府及葡文學校以至各有關方面參考。

一、依照在孫逸仙大馬路和西環湖景大馬路沿線填海造地模式解決。在媽閣廟對開海面填海興建新葡文學校,可能是特區政府最近公佈的填海建造「新城市規劃」的一部份。實際上,該項規劃的部份內容,現正如火如荼地執行之中,分別在文化中心對開海面,觀音象附近海面,終審法院暨中級法院大樓對開海面進行填海工程,以供作興建科學館,擴寬馬路及興建旅遊巴停車場以及過海隧道出入口,規劃興建司法系統及立法會樓宇等之用。

據說,政府決定要在澳(乙水)之間的海面,南北夾攻進行填海工程,除了是解決土地匱缺問題,以利城市建設發展之外,還含有一項功能,就是接受珠江水利委員會的建議,以流體力學的原理,收窄江河出口的海面,形成湍急水流,以方便讓水流沖走河沙淤泥,避免造成河道淤塞。實際上,江河口三角洲的形成,就是湍急的江河流水出海遇到開闊的海面後,水流突然變緩,而使河水所含泥沙沉澱下來。如果此出海口並無港口航道,這種「三角洲」現象倒是有「造地」之利。但倘是有港口航道,則需要經常花費巨資來清挖淤泥,以利航行。澳(乙水)之間的海面含有一條航道,收窄海面反倒是可利用急湍水流排沙清淤,有助保持航道通暢。

既然在媽閣廟對開海面填海是脫胎自西灣湖景大馬路和孫逸仙大馬路沿線填海的規劃,那麼,是否也以此模式來解決葡文學校的用地問題?比如,在融和門一帶填海,就可與終審法院大樓對開海面的填海工程相呼應、相對稱。而且更有趣的是,融和門是當年前澳葡政府在葡人撤離澳門前,以紀念「中葡友誼」為主旨的「一年一禮物」計劃的啟動建築物。其落成時還專門搞了個表現四百多年前「葡人登陸,華人歡迎」的大「秀」,其政治涵意甚為強烈。因此,讓葡文學校與融和門作「伴」,可能更符合葡國政府和葡裔居民的心理潛意識。而且,這又勢必促成順帶修葺融和門,這又可使澳門的旅遊業增加一個可供遊客遊覽的景點,正是一舉多得。

二、採取拆卸廢置工廈重建望廈社會房屋第二期的模式。由於產業轉型,本澳北區一帶有不少工業大廈因工廠已經北遷,變成十廈八空。而工廈的土地又大多是批租公地,相信至今也已是批租期滿。政府大可參考望廈平民大廈第二期的方式,挑選一棟或相連多棟地點較佳的空置工廈,趁其批租期滿,將土地收回,並向大、小業主作適當補償之後,將之拆卸,供作興建新葡文學校之用。

三、與私人建築商換地方式。此一方式,本欄較早前已有提出建議。過去,政府在處理(乙水)仔益隆炮竹廠、鄭家大屋等問題時,曾成功地採用了「換地」方式,形成多贏局面。這也可引用於葡文學校新址選址問題上。個別建築地產商所擁有的待開發批地,由於鄰近或處於具濃鬱葡式風格的景觀或建築物,可能會是葡文學校新址的理想地點,但卻又未必具商業價值,因而遲遲未有開發。政府可在其它並不適合興建學校的公地中釋出土地,與擁有這些土地的建築地產商交換,這也是雙贏局面。

總之,土地是死的,人是活的,辦法是想出來的。只要能開動腦筋,相信葡文學校新址的用地問題,是能夠妥善完滿地解決,使到涉事各方都感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