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原「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改制為「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之後,昨日特區政府又宣佈,為了更有效地發揮經濟委員會和人力資源委員會的功能,合併這兩個委員會,以集中資源進行研究分析,對各項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供政府相關部門在制訂政策時作出參考,以促使本澳未來的人力資源能進一步配合經濟發展。此舉顯示,特區政府正在逐步落實貫徹特首何厚鏵在《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所提出的「全面檢討政府現行的諮詢機制,革新、優化既有諮詢組織的功能,同時建立一個面向各個層面、各個階層的,具有廣泛民意代表性和充分專業權威性的全新諮詢機制,對民意進行全面的吸納和提煉,使民意更為集中,從而有利於政府政策準確反映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有利於政府的施政得以進一步改善」的施政設想。
本欄是呼籲特首何厚鏵設立建制性的「中央智囊團」的「發言者」之一。本欄曾經認為,澳門特區行政機關可根據需要設立諮詢組織,是澳門特區「行政主導」政治體制的重要支柱之一。諮詢組織之設,保證了行政機關掌管制訂政策所需的資訊及掌握民意的渠道。在制訂政策時,行政機關可透過諮詢組織吸納體制外(甚至是「反對派」)的意見,增強政策的代表性和認受性,確保制訂及推行的政策能兼顧各方的利益和與大部份民眾的訴求一致,這是成功實行「行政主導」的必由之路。若能善用諮詢組織吸納民意的功能,就可使行政機關更加了解民情,而不會各自對民意有不同的理解,並可使決策與民意的關係成為互相促進、互相制衡,但不互相羈絆的關係。這對緩和社會矛盾,對澳門社會的穩定發展,是百利而無一害的。
澳門回歸後,特區政府建立了不少諮詢組織。其中有些是前澳葡政府的諮詢組織乘坐「直通車」成為特區政府的諮詢組織的,連「乘客」也是一張「車票」直通到底;有些則是特區成立後才設置的。這些諮詢組織,在各個領域、各個範疇,都不同程度地起到了一定的反映民意及協助政府制訂政策的作用。但毋庸諱言,可能是特區剛成立時,百事待興,千頭萬緒,特區政府未有來得及認真研究回歸前後的諮詢組織的性質在根本的區別。--回歸前是前澳督為實施殖民管治而擺設的「花瓶」;回歸後是當家作主的「澳人」參與「治澳」的重要渠道。因而有意無意地將諮詢組織當作是一種可有可無的「點綴」。在此情況下,各類諮詢組織就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諮詢組織的成員幾乎都是由政府挑選委任的;又如,多數諮詢組織由政府官員主持,根據政府提供的文件進行討論,而且討論紀錄均須保密,使到委員們的建議有多少被採納,人們無從得知。最令人詬病的是,諮詢組織委員的來源偏「窄」,亦即「來來去去這班人」,有的人竟然出任好幾個諮詢組織的成員,而且一任就是十幾年。不但使到市民參政渠道出現了另類形式的「貧富懸殊」。--有人佔有好幾個諮詢委員職位,「富到漏油」;有的有能力、有誠意為社會多作貢獻者則被排除在諮詢組織之外,「貧到上無片瓦,下無寸地」。而且更嚴重的是,當今社會發展已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社會公共事務需要更新知識,也擁現一批又一批的新人,但諮詢組織仍是由一批「舊人」佔位,未有補充「新血」。這種組織形態的諮詢組織,又如何能真正反映民意?
「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中心」改制為「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後,朝向設立建制內的「中央智囊團」、邁出了一大步。然而,與此一目標仍有距離。其一、這只是一個二級諮詢機構,亦即並非由特首親自掛帥的諮詢機構,其「位階」層級及直接與特首互動的程度,都不若由特首親自「領銜掛帥」的經濟委員會等諮詢機構。其二、「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主要具體職責,仍是在民生方面,兼顧區域合作。而未有涉及胡錦濤主席在「四點意見」中所指出的「穩步推進行政和政務等領域的改革,推進施政的法制化、規範化,不斷提高施政能力」,「要著眼長遠,加緊培養澳門發展所需的各類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或策略的研究工作。
昨日宣佈合併的經濟委員會和人力資源委員會,雖然是一個一級諮詢組織,但它的主要功能,仍是在經濟發展和解決人力資源問題,也不是一個如同特首何厚鏵在《施政報告》中所主張的「面向各個層面、各個階層的,具有廣泛的民意代表性和充分專業權威性」的諮詢機制。
因此,有必要在「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現有基礎上,提升其規格,擴延其職能,使其成為一個類似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全面性、各領域的建制內智囊機構。其任務除保持「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職能外,還應包括有:(一)圍繞特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問題開展跟蹤研究和超前研究,為特區政府提供政策建議和諮詢意見,為制定特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區域發展政策提出建議。(二)研究特區經濟的發展動態、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對宏觀經濟政策的綜合運用提出意見和建議。(三)研究產業經濟發展和產業政策,對產業結構、投資結構的調整方向,對特區經濟發展的技術選擇、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發展政策提供諮詢意見和建議。(四)研究和指導有關行政和法務領域改革的工作,協助特區政府提高施政能力。(五)對澳門發展所需的各類人才尤其是參政議政人才的培養途徑和方法,進行研究。
為了凸顯「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一級智囊機構」的重要性,及向其賦予相當的位階層級,建議將其提升為「委員會」或「領導小組」,並由特首何厚鏵親自掛帥,擔任其「主任委員」或「組長」。而原有的「中心」架構,則作其「辦事機構」,謝志偉博士仍任「主任」或「執行長」。這種模式,海峽兩岸都已存在。比如,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的總書記任組長。而其辦事機構,則是由中共中央對台工作辦公室(對外稱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來承擔,並由一名部長級官員來出任其主任。這種模式,可援引運用在澳門特區政府建制性智囊機制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