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進行的第六屆美食節,印象中是最成功的一屆。除了是美食節組織者吸取和發揚以往歷屆的經驗,將「澳門美食節」賦予「國際美食節」的內涵,在邀請了內地、香港、台灣一些品牌名店加盟的基礎上,也增加了東南亞一些知名飲食品種參與,及攤位設計進一步美化,以及增加了「世遺冰雕」、「嘩鬼屋」等遊戲攤位的主觀因素之外,也多得了近年澳門經濟向好,本澳居民樂於消費,內地「個人遊」旅客增多,將「美食節」視為來澳「博彩之旅」、「世遺之旅」、「購物之旅」的「外一章」的客觀因素,都使本屆「美食節」既旺丁,又旺財;既有美食可品嘗,又賦予遊玩功能;既熱鬧,又愜意;既是本地居民一家大小遊玩的好去處,又是外地遊客「你給我半天時間,我給你嘗遍天下美食」的「又一景點」。
從本屆「美食節」的成功,使我們得到不少啟迪。其中一個是,澳門缺少類似「美食節」的常年夜市。實際上,筆者趁著周末假期與家人趕趁「美食節」熱鬧的過程中,側耳聽到不少本地居民議論:澳門太缺乏類似的既是消費又是遊玩的大眾項目了。近年來,澳門經濟向好,相當部份居民的消費能力有所提升,都有餘興到市面消費一番。然而遺憾的是,一方面市面上所增加的「消費場所」,都是大型賭場酒店或摩卡遊戲機場、浴室夜總會之類,根本不適合一家大小遊玩消費,而那個在競投賭牌時曾說的比唱的還好聽的「永利」所承諾的「適合一家大小遊玩的渡假村」,卻是向本澳市民和遊客提供了「另類美食」--「食了言」;另一方面,由於「房地產過江龍」惡意炒高舖租,再加上勞動力資源流向薪金高、文化水平要求低的賭場,使到屬於中小企業以至微型企業的各類小食店的人手流失,從而導致各類小食店「十舖八空」,本澳市民和外地遊客無處可覓「美食」。因此,一聽說有「美食節」舉行,就紛紛攜幼扶老,趕往「美食節」現場消費遊玩。當然也有不少青少年連群結隊,在「美食節」現場流連忘返。「美食節」的盛況,似是正在對市區內小食店紛紛「執笠」的一次「總補償」。
由此,使人產生一個「奇想」:倘若「美食節」能夠「常年化」,那該多好。實際上,海峽兩岸的城市都有類似「美食節常年化」的典例,既豐富了市民和遊客的夜生活,抵制了不良夜場對青少年的誘惑,又活躍了市場,並成了這個城市的「名片」。--凡是遊覽光顧過「東華門夜市」、「士林夜市」、「華西街觀光夜市」、「六合夜市」的朋友,應該都對之留下深刻印象。
那麼,澳門為何不妨也在本地「美食節」的基礎上,參考其他城市「夜市」的經驗,將「美食節」常態化,建立澳門自己的「名片」「夜市」?尤其是在澳門目前遭遇小食店「 執笠潮」,市面沒有甚麼健康消遺節目(連大型百貨公司也不多一間),不少市民被迫「北上消費」,遊客們除了進賭場、遊「世遺」之外就大叫「悶到抽筋」的情況下,政府相關部門尋覓一個地點適中,面積較大,便於人流聚散,環境衛生條件較佳的地點,以半公益事業半商業經營的方式,規制和搭建固定攤位,以優惠租金租賃給本澳小食業經營者「重操舊業」,並邀請外地著名食店「進駐」,再輔以若干能帶起熱鬧氣氛的項目(如「美食節」的中心舞台演唱、「小丑」叫賣等),相信就可為市民和遊客提供一個健康的夜生活好去處,並活躍旅遊市場。當然,也可為屬於「結構性失業」的求職者提供就業機會。另外,由於飲食文化也是屬於次文化領域,故也可算是特區政府正在研究的「文化產業」的其中一個項目--倘其中一些攤位還有現場人像素描、售賣以「澳門歷史城區」為題材的工藝品及美術作品等的話,就使其「文化產業」的內涵更形濃厚。
第六屆「美食節」中的「世遺冰雕」項目,是本澳居民和外地遊客熱烈捧場的項目,其門外每晚都排起了長龍等候入場。雖然其投資額很大,但以二十元入場及五元玩冰滑梯的收費標準,即使不能回本,至少也能收回電費、人員薪資等日常維持費用。然而,這個項目不應只算「經濟賬」,更應算「社會效益賬」。--既宣傳了「澳門歷史城區」,又使長年無雪的本澳居民及內地南方遊客可見識冰雕美景,不用花費昂貴機票專程到哈爾濱冰雕節欣賞。
由此,又使人頓生遐想:如果「澳博」在其「新葡京」內,也設置一個「世遺冰雕」項目,相信這將是本澳居民和鄰近地區遊客「一家大小遊玩」的好去處。--部份地填補「永利」的流產諾言,更顯「澳博」服務及貢獻澳門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