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膚之痛使我們不再為保安範疇大唱贊歌 切膚之痛使我們不再為保安範疇大唱贊歌

盡管回歸之後,在中央人民政府大力協助及支持下,澳門的社會治安迅速好轉,連國家公安部負責人也將澳門定位為「世界上治安最好的的城市之一」,但胡錦濤主席在慶祝澳門回歸五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區第二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中,仍作出了「要繼續高度重視治安問題,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安定的社會環境」的指示。由此可見,澳門特區的社會治安問題,是中央政府高度關注的焦點之一。

實際上,回歸後澳門社會治安確實好轉,是一回事,而在博彩業開放及經濟轉型,以及內地開放居民來澳「個人遊」後,社會治安出現新的形態,又是另一回事。--這幾年,雖然回歸前那種兇殺、爆炸、縱火、綁架等手段的破壞社會治安事件,已大為收斂,但入屋爆竊、攔路搶劫,及與博彩業相關的高利貸、非法禁錮,以至新興犯罪手段清洗黑錢等,卻取代了重大惡性治安事件的「地位」。如果說,兇殺、爆炸、縱火、綁架等之類的重大惡性治安事件,是具有較強的作案針對性,對普通市民及遊客並未造成直接威脅的話,那麼,現時那些「小打小鬧」的偷盜、搶劫及禁錮等罪案,因為受害者大多是普通市民及遊客,反倒令人們感受到「治安問題」對自己的威脅性和壓迫力。因此,也就使人深切地感受到,胡主席對澳門特區關於繼續高度重視治安問題的指示,是高瞻遠囑,謀劃長遠,透過澳門已成為「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城市之一」的表面現象,看到了澳門治安工作「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真實情況。

以往每年立法會辯論特區政府翌年度「施政方針」中的保安範疇時,本欄出於尊重社會治安確有好轉的事實和數千名警員的辛勤工作,有點「逆向評議」的色彩,與議員們及社會輿論對保安司長「群起而攻之」截然相反,實事求是地為保安司長張國華及其主管下的治安工作「評功擺好」。但今年卻相反,因為「大唱讚歌」的結果,是卻使我們也嘗到了社會治安有再次轉壞趨向的苦果,被「雅賊」撬門盜走了幾台手提電腦,使到我們的記者失去工作工具。而警方的一些工作人員,在另外的一些涉及我們的報的治安案件上,擺出一副不作為的姿態。--試想,連作為社會公器的報社在遭遇治安事件時,辦案警員都是敷衍了事了,那麼,一般市民在遭到同類治安事件時,豈非是投訴無門,人身和財產安全更得不到保障?在此情況下,我們怎能對張國華司長及其主管下的治安範疇工作,放聲再唱「贊歌」?

社會治安的良瓤,是關係到能否順利建構和諧社會的重要因素之一。經濟發展離不開社會治安秩序穩定,而社會治安秩序穩定最終又要靠經濟建設的成果來保障,二者是相輔相承的。維護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保持良好的社會秩序,很重要的就是要堅決執行胡錦濤關於「要繼續高度重視治安問題,依法打擊各類違法違罪活動,維護安定的社會環境」的指示,繼續依法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努力消除不安定的因素。試想,如果盜賊橫行,犯罪率高企,破案率奇低,市民群眾又如何能安居樂業,社會又如何能做到安定有序?因此,我們建構和諧社會,一定要將安定的社會秩序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要通過建構和諧社會,形成安定的社會秩序,讓市民群眾有一個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為此,張國華司長應當朝乾夕惕,夙興夜寐,帶領數千名警務人員,為社會的安定和諧,為五十萬居民和每年二千萬人次的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築起一道防火牆。這才是以「以人為本」精神,勇敢地「承擔」的應有作為。

其實,從澳門特區的治安形勢,已由本土型的治安工作,過渡到打擊跨境犯罪活動;並從單純社會治安工作,赹向社會治安與特區政治安全以至國家安全的複合型治安態勢。單是以「治安」的思維定位、工作手段來因應,已不足夠,應當提升至「保衛安全」的層次。尤其是在澳門逐步走向國際化,與國際社會、國際組織多有接觸交往,而美資企業又發展壯大之下,澳門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卻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未有被列入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而原本曾延伸至澳門生效的葡國相關法律也因回歸關係而已失效,這就使到澳門成了保衛國家安全的重大「缺口」。由此而見,為「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已不能再拖延下去。當然,這已非保安範疇自己就可以作得了主的,還須特區政府發動全體「澳人」集思廣益,並由立法機關遵循嚴格的立法程序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