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召開質詢政府工作的全體大會,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等一眾政府官員前往列席並回答了議員們提出的質詢。為與之配合,政府新聞局昨晚陸續發出了一系列的「新聞稿」,既有陳麗敏等官員在立法會質詢大會上的備詢發言內容,也有相關官員對立法會議員所提出的書面或口頭質詢的回覆內容,計有《政府不斷完善官員問責制》、《特區政府堅持廉潔依法批給土地及工程》、《政府積極創造條件降低電費》、《當局致力改善交通問題》、《政府代表回覆吳國昌議員及高天賜議員分別提出的口頭質詢》、《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區錦新議員的口頭質詢》、《政府代表回覆梁慶庭議員的口頭質詢》、《政府代表回覆梁玉華議員的口頭質詢》、《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山禮度回覆關翠杏議員的口頭質詢》等十則。其密集程度及集中性,為歷來所罕見。也改變了過去是由政府相關官員回覆質詢內容後,由議員將自己的質詢稿連同政府部門的回覆內容提供給媒體單位發表的被動情況。在向公眾報導政府部門回覆質詢的內容方面,採取了主動態度並掌握了主導權。
在這裡,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的是,昨晚由政府新聞局向各媒體單位提供的十則「新聞稿」,除是由新聞局官員採訪整理的立法會質詢大會現場報導稿之外,全都是以「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的名義發出。然而,其中的一些回覆內容,卻不是行政法務司的主管業務範疇,如建築物高度、城市交通擠擁,能源政策等。這個微妙現象,是否透露了特區政府決定以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擔當「心戰室」或「政府總發言人」的職能任務,或是在政府與立法會的互動中,充任政府接收和回覆議員質詢的「總轉發站」角色的訊息?這是值得繼續深入觀察的。這是因為 ,盡管「建築物高度」、「交通」和「能源政策」問題,因為原主管這方面業務的歐文龍因涉嫌貪賄及洗黑錢而遭拘捕,由特首何厚鏵兼管工務運輸司的業務,而陳麗敏作為特區政府司級官員的「叮噹頭馬」,分擔特首何厚鏵所兼管的工務運輸範疇的發言業務,是名正言順的之外,其中的「建築物高度」問題,同時又涉及第八三/九二/M號法令關於歷史文物保護的內容,這是社會文化司的業務範疇,卻也是由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作出答覆,就顯得不合禮數。除非是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已擔任了上述的「心戰室」、「總發言人」或「議員質詢總轉發站」的角色,才可以圓滿解釋此現象。
不管怎樣,行政機關今次能夠主動地就回覆議員質詢的政務,透過新問局發放「新聞稿」,這是積極作為及負責任的表現,有利於掌握對社會輿情的主導權,避免各種流言蜚語充斥輿論空間。這似乎是在受到「歐文龍事件」的教訓,痛定思痛後所採取的新政,也似是在積極回應特首何厚鏵去年七月間在經濟委員會及人力資源委員會聯席會議上有關「不應讓少數人的聲音去主導澳門發展大局。要使到澳門整體健康成長,其中一個要素就是要確保正確的社會價值」的談話內容之舉。
當時,本欄曾就何特首的這番談話內容作出評議認為,政治領導者應當引導社會輿論,要借助各種輿論媒介在有限的時間內,不停地宣傳、不停地灌輸意見,使之在全局中佔主導地位。必須借助新聞媒介、政府輿論班子(即心戰室)、政府發言人、民意機構等四大輿論部件,透過這四個渠道的信息交匯,向公眾施加思想影響,同又把公眾的意見反饋給上層權力部門。權力不斷根據公眾的自發輿論調整自己的意見,再反過來加強對公眾輿論的引導。而在這裡,政府發言人的角色十分重要。實際上,近些年,信息技術迅猛發展,信息傳播越來越快,公眾對公共行政的知情意識和參與意識逐漸增強。在當今這個宣傳領域競爭異常激烈的世界上 ,掌握宣傳上的主動極為重要。輿論宣傳心戰有一條規律,叫做「先入為主」。誰宣傳得快,誰就佔領了宣傳陣地。反之,盡管道理在你手中,但由於錯失宣傳時機,謬誤的印象已在公眾中造成,再要糾正過來就很困難。這就叫出現了「輿論真空」。因此,建立和完善發言人制度,向公眾及時通報有關重要信息,讓公眾及時了解政府的重要決策 和重大事件的發生、發展情況,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可最大程度地爭取民眾對政府公共政策的支持和理解。通過發言人及時、準確地公佈各類信息,宣傳和闡述政府在重大問題上的觀點立場,讓公眾及時了解政府的重大舉措、重要政策以及發生的重要事件,不僅有利於掌握輿論導向,而且還有利於樹立開明、開放、公開、高效、務實和負責任的政府形象。因此,建立和完善新聞發言人機制,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引導?論走向,減少不利報導的作用,也使其他渠道流傳的觀點得以證實或澄清。尤其是隨著社會多元發展及居民公民意識提高,加上摻雜某些非正常政治因素,以及外來政治因素增加,今後各種各樣的社會事件將有增無減,而且還將趨於複雜化。特區政府倘繼續放棄發言人陣地,就將只能是自陷於被動,有理也變成客觀上的無理,更不利於政府貫徹正確施政理念及有效管治。
而隨著後來的一系列社會事件,尤其是社會上某些流言蜚語越傳越烈,但行政機關卻自以為「謠言止於智者」,老神在在地置之不理,從而形成「謠言說一百次也會成為真理」的效應,使到特區政府陷於被動的教訓,更證明了政府機關必須掌握社會輿情的主導權及設立發言人制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如今,行政機關在這方面終於有了表現,並有所作為,雖說是亡羊補牢,但也是「猶未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