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何厚鏵日前發出第二六六/二零零七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阻嚇販賣人口措施關注委員會》。其主要內容是,設立一個由保安、行政政務及社會文化領域的代表組成的、跨部門的「阻嚇販賣人口措施關注委員會」。該委員會在有關販賣人口的社會問題上,探討、評估和研究澳門特區的情況,推動社會研究及分析,提出建議及監察各部門在打擊販賣人口方面所展開的行動,包括預防、對受害者作出保護及社會重返等工作。該委員會應推動國際及區際的合作,以便各有關部門都能與其對口部門更好地協作,以達至共同阻嚇販賣人口之目標。
此一行政長官指示公佈後,輿論界的第一反應,是澳門特區政府回應美國國務院今年六月發表的《全球販賣人口報告》,連續第二年將澳門列入「觀察名單」,並指澳門已成為販賣人口的主要目的地之作。情理上,這一分析不無道理。但倘若是公權力正式作出這樣的宣示,則未免會有容忍美國政府干預中國澳門特區內部事務之嫌。幸好,行政長官批示並未就此作出任何指向性的表述,也就避脫了「著急、緊張」美國政府「指控」之疑雲。
實際上,對於美國國務院的相關「指控」,我們必須實事求是地「一分為二」看待。一方面,這是美國人到處干預插手的「世界警察」咀臉的大暴露。《全球販賣人口報告》聯同《全球人權報告》等「報告」一樣,都是以「世界警察」自居,干預世界各國各地區內部事務的產物。對此,我們不能輕易就範,更不應「照單全收」,隨著美國人的指揮棒起舞。另一方面,美國國務院為了為其「世界警察」的行徑找到「合法理由」,往往又是引據聯合國的相關國際條約作標準,來觀察評價各國各地區的人權以及販買人口等情況,並撰寫相關「報告」。因此,我們可以對美國國務院的干預各國各地區內部事務的行徑不屑一顧,但就不能將美國作出這類「報告」所依據的聯合國相關國際條約當作是「冇到」。畢竟,這些國際條約,是已按「澳門基本法」的規定,由中央人民政府安排,在澳門特區適用實施。澳門特區就應當採取法制及實際行動等手段,來履行自己的國際義務。
因此,與其說《設立阻嚇販賣人口措施關注委員會》行政長官批示的頒佈,是為了回應美國國務院《全球販賣人口報告》,不如說是澳門特區為了主動地履行在澳門特區適用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禁止販賣婦女及兒童國際公約》、《禁止販賣成年婦女國際公約》的法制措施。實際上,於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八日由聯合國大會通過,一九八零年三月一日開放簽字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除了規定各締約國必須採取措施,消除在本國公眾事務和政治事務中對婦女的歧視,保證婦女在與男子平等的條件下,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擔任公職及參加非政府的政治性組織的權利,及各締約因應採取一切措施,保證婦女在受教育、求職及報酬、衛生保健及其它各方面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並保證農村婦女對上述權利的享有,以及締約國給予男女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消除在婚姻和家庭關係的一切事務上的平等地位之外,還規定:各締約國必須承擔義務,將男女平等的原則列入憲法或其他有關法律,採取適當、立法或其他措施,及時制裁或禁止對婦女的一切歧視,力謀婦女的充分發展和進步,以保證她們在與男子平等的基礎上行使和享有人權和基本自由,打擊一切形式販賣婦女和迫使婦女賣淫,以進行剝削的行為。為此,「公約」要求各締約國必須設立一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我國於一九八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批准該「公約」。澳門回歸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又決定該「公約」繼續在澳門特區適用。另外,全國人大常委會也批准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中國尚未參加,但澳門已在葡國安排之下參加的《禁止販賣婦女及兒童國際公約》、《禁止販賣成年婦女國際公約》,繼續在澳門特區適用。既然如此,澳門設立一個與上述「公約」規定相對應的委員會,就更應是履行上述國際公約的行為。盡管事情是由美國國務院的《全球販賣人口報告》對澳門的「指控」所引起,但該委員會是對聯合國《關於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禁止販賣婦女及兒童國際公約》、《禁止販賣成年婦女國際公約》負責,而不是向美國國務院的《全球販賣人口報告》「屈膝投降」。
由此,我們想到了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這就是,隨著澳門特區在國際社會的知名度日高,與國際社會的交往日益瀕繁,對澳門特區履行相關國際協議的要求也就越高。當然,也就受到「世界警察」更多的注意。實際上,近年來美國國務院每年發表的「人權報告」都有澳門專節,而美國財政部也把澳門匯業銀行納入「洗黑錢」金融機構名單。就此,我們不能「束手挨打」,而應當主動出擊,提高履行相關國際公約的主動性和主導性,採取諸如成立「關注委員會」的法制措施和實際行動,將工作做在前頭。這樣,「世界警察」即使是要刻意找「碴」,也無從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