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店標誌效顯續大力向旅客推廣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表示,消委會2001年推出「誠信店」優質標誌後,在本澳、內地及亞洲廣泛宣傳推廣,並透過監控機制,確保消費者在「誠信店」消費獲得更多保障,成效顯著,今後會繼續推廣「誠信店」品牌,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消費者委員會委託澳門科技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所進行的「誠信店」推廣成效問卷調查顯示,接觸過「誠信店」廣告的本地居民及訪澳旅客中,分別有超過四成及近五成的受訪者表示,會到「誠信店」消費,消費後認為更有保障的意見達到六成及八成。有八成「誠信店」受訪商戶認同消委會進行的「誠信店」宣傳工作對商戶的形象“有幫助”及“完全有幫助”。

在接受訪問的523位本地居民中,有四成受訪者表示接觸過「誠信店」廣告,主要是電視廣告,1,003位訪澳旅客中有一成多表示接觸過「誠信店」廣告,其中有一半受訪者表示在來澳前已接觸過「誠信店」的廣告,主要接觸戶外廣告媒體。調查同時顯示,接觸過「誠信店」廣告的本地居民及訪澳旅客,有41.2%及47.4%的受訪者會因為消委會的宣傳“會”或“一定會”到「誠信店」消費,曾經到過「誠信店」消費的本地居民受訪者中,對「誠信店」服務質素是“較好”及“很好”的評價佔三成,有六成的受訪者認為在「誠信店」的購物的保障是“較好”及“很好”。至於旅客對上述意見分別接近六成及八成,反映兩類受訪者認為在「誠信店」購物更有信心。

調查機構就建議為進一步提高消委會「誠信店」推廣成效,該會應檢視現時的宣傳管道及廣告類型資源的投入比例,也應多與相關部門協作,讓「誠信店」宣傳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消委會表示,會方非常重視科大可持續發展研究所這次的調查結論及建議,去年擬定2011年「誠信店」宣傳計劃時,已參考了有關專業意見,消委會會今年首季已加強在出入境通道、各類戶外及電子媒體的宣傳,宣傳中更突顯消委會與「誠信店」的團隊形象,同時會繼續借助內地消費維權組織的合作網絡,進行更到位的宣傳活動,讓內地居民來澳前多認識「誠信店」優質標誌。

消委會指出,為了鞏固及進一步保證「誠信店」優質標誌機制的質素,消委會會從評核機制的廣度與深度來加強對「誠信店」的監督,包括增加評核次數,不斷完善監督措施。 去年底,消委會共向1,261「誠信店」商戶發出2011年度優質標誌。

有關「誠信店」推廣成效問卷調查結果的摘要部份刊登在第二百零九期《澳門消費》,消費者亦可登上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瀏覽調查結果的全文(中文)。

市民現可於鵝眉街6-6號A怡景臺花園大廈地下,或祐漢第一街18號地下的消委會辦事處、澳門文化廣場、文化局屬下各圖書館及八角亭圖書館等地點免費索取最新一期的《澳門消費》。消費者亦可利用該會網頁瀏覽有關的內容,消費者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該會熱線8988931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