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澳民航局簽署多領域合作協議

【本報訊】澳門民航局昨日與國家民用航空局在航空情報服務、航圖編制、飛行程序設計、航空氣象和機場消防等領域簽署合作協議,雙方同意由國家民用航空局派人組成專家組每年來澳,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在這些領域提供技術支援。國家民用航空局將邀請本澳參加由內地舉辦的培訓及技術交流活動。

本澳的航空情報服務、航圖編制及飛行程序設計由民航局提供,航空氣象由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提供,機場消防則由消防局負責。這些領域的服務提供者,如要同時履行監督及審計工作,會出現角色衝突。國際民航組織於2009年對本澳進行全球安全監督審計計劃時,提出了改善方案,建議本澳譤請獨立機構為上述領域進行審計,民航局同年6月與國家民用航空局商談有關方面的技術合作,去年擬定協議文本,獲得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審批通過。

按昨日所簽署的協議,國家民用航空局將委派符合澳門民航局要求的專家組來澳,審閱本澳的航空情報服務、航圖編制、飛行程序設計、航空氣象服務和機場消防服務的現行規章、管理方式與運行狀況,專家組將每年來澳進行現場視察和評估,向本澳提交改善的建議報告。

本澳民航局人員曾參與由國家民用航空局在內地舉行的航空器事故演習,以及與飛行程序設計相關的「基於性能導航」培訓課程。另外,民航局亦以觀察員身份參與了由國家民用航空局為內地第一次自主研製的支線飛機ARJ21(翔鳳)所進行的適航審定程序。為擴大內地與澳門在航空領域的培訓交流,在該次合作基礎上,國家民用航空局承諾繼續邀請本澳民航、消防及氣象等部門人員參加由內地舉辦的相關培訓與技術交流活動。

昨日的簽署儀式於民航局舉行,民航局局長陳穎雄及國家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辦公室安全監督專員劉恩祥代表雙方簽署文本。出席嘉賓除兩地民航部門官員外,亦包括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消防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及機場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

除是次簽署的合作項目,本澳與內地的其他合作還包括航空器事故與事故徴候調查,以及連同香港在內的三地維修單位的相互認可及適航證相互認可。內地與港澳民航部門將於今年落實三地維修培訓單位的相互認可及簡化航空器轉移審批程序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