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首期輕軌判給結果龐巴迪中路橋申請禁制令

【本報訊】「龐巴迪運輸-中國路橋工程」反對澳門輕軌系統第一期行車物料及系統採購判給三菱重工有限公司,已向中級法院申請保存程序(禁制令),要求中止執行行政長官作出的判給決定。

運輸基建辦公室昨日發出的新聞稿稱,政府己接獲中級法院就「龐巴迪運輸-中國路橋工程」提起「效力之中止」保存程序的文件,運輸基建辦公室將按法律要求處理。政府同時抓緊時間設計土建細部,全力推進輕軌的建設。

政府於2009年12月就「澳門輕軌系統第一期行車物料及系統」採購進行國際招標,並於去年12月底公佈判給結果,將這項四十六億八千八百萬元的採購判給三菱重工有限公司,其後傳出有投標公司不服,提出上訴。

政府本月28日接獲「龐巴迪運輸-中國路橋工程」向中級法院提起「效力之中止」保存程序的文件,要求中止執行行政長官所作出的判給決定。

運輸基建辦公室稱,現正處理有關文件,適當時候對外公佈詳情。初步評估,「龐巴迪運輸-中國路橋工程」的上訴對輕軌項目整體進程影響不大。輕軌系統仔段的土建工作正進行細部設計,運建辦將抓緊時間做好設計工作,稍後會向公眾推介路段的車站設計。

三菱重工獲判給首期輕軌採購後稱,公司擁有強大的技術團隊,和建設輕軌的豐富經驗,有信心配合澳門發展國際休閒旅中心的定位,把澳門輕軌建設好,使澳門輕軌成為市民和旅客的舒適便捷交通工具。

運建辦主任李鎮東早前稱,採購判給後,將按照施工規劃開展仔和澳門分段細部設計和土建工程。居民可望採購合同簽署49個月後乘搭澳門輕軌。

政府稱,輕軌系統是本澳最大型的公共交通基建,同時是澳門與珠三角區域融合的重要交通基建項目。廣珠城際軌道去年底已通車至珠海金鼎,之後逐步延伸至拱北和橫琴,為使澳門融入珠三角一小時交通圈,維持澳門在珠三角的競爭力,澳門輕軌建設必須全力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