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對兩岸經濟合作的影響:進展與前景

金融危機的爆發使全球經濟受到空前嚴重的衝擊。在各國、各地區相繼採取一系列反危機措 施後,世界經濟情勢逐步企穩並出現回升態勢。在危機影響下,臺灣經濟也出現大幅度的衰 退,2009年一季度甚至出現10-2%的負增長,創歷史新低,全年衰退幅度為1-87%。[臺灣]經濟日報,2010.01.17從2009 年下半年起,在國際經濟情勢轉暖的支撐下,臺灣經濟景氣有所回復,四季度的經濟增長率 達到9-2%,全年經濟增長為-1-87%,是臺灣有國民經濟統計以來的第二低水平(僅次於2001年民進黨執政時期的-2-12%,但較原先預估的-4-6%有大幅度的改善)。[BP(][臺灣]工商時報,2010.03.24[BP)]整體而言,當前臺灣經濟增長基礎依舊存在著脆弱性、不平衡性,極易受到外部因素(歐洲債務危機所引發的金融動盪、美國消費減少、人民幣升值等) 的衝擊,這也是島內民間投資(除面板、晶圓、光儲、通訊等少數產業外)難以大幅提振的主要因素。需要指出的是,在2009年臺灣呈現對外出口衰退20%、進口 衰退27%的情勢下,臺灣對大陸的出口與進口則分別減少17%和22% ,表現強於整體對外貿易;而對大陸的順差則達到580億美元,大陸作為臺灣最大的出口對 象(自2002年起)和第二大進口來源地的地位得到進一步的鞏固;[臺灣]中華 日報,2010.01.29此外,為進一步拉動 島內出口,解決臺灣企業所面臨的困境,大陸先後四次組團赴台採購,總金額達到150億美 元,有效穩定了企業的出口形勢。人民日報海外版,2010.02.27由此可 見,在金融危機的過程中,兩岸合作的深化日益 成為臺灣經濟增長的推進器和穩定器。從目前情況看,全球經濟仍存在著較大的波動,不確 定性因素短期內難以化解。李景治-深化改革,增強抗風險能力:關於國際金融危 機的幾點思考,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990(5)根據IMF預測,2010年全球經濟增速為3 %,發達經濟體僅為1-3% ,新興經濟體為5%—6%,這種狀況將持續至少兩年。21世紀經濟報道,2010.02.2 3因此,儘快推動簽署ECFA不僅對於加快 兩岸經濟合作的機制化建設、推動臺灣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有利於更好地實踐兩 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理論,為兩岸關係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和實現台海和平、造福兩 岸民眾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ECFA的進展與基本內涵

從2002年2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錢其琛提出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以來,推進兩岸 經濟合作實現正常化、機制化、制度化就已提上大陸的議事日程。但囿於民進黨執政後兩岸 關係的惡化,相關協商始終未能有所進展。2008年5月,馬英九就任臺灣地區新領導人以來 ,為兌現競選承諾,推動臺灣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提出希望切實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的協 商,有關兩岸經濟合作框架的協商問題亦就此浮出水面。但在著手進行協商的過程中,也經 過相當的反復(從CECA到ECFA)。2009年12月,有關ECFA正式列入兩會協商議程,2010年1 月份進 行第一次工作協商(大陸商務部台港澳司與臺灣“經濟部國貿局”),確定名稱(兩岸經濟 合作框架或架構協議)和基本內容(原則、進程安排、開放次序、爭端解決及退出機制); 3月中旬進行第二次工作協商,就具體細節(早期收穫計劃)進行商討;從相關進度看,5月 份完成相關協商、6月份完成相關協議簽署的條件已經基本具備。

從有關ECFA簽署的基本進程看,相關協議之所以能夠得以順利進行,其核心因素包括以下三 方面:

(1)隨著兩岸關係“求和平、求穩定、求發展”主軸的確立,兩岸經濟的合作範圍和領域不 斷 得到提升,兩岸經貿交往日益已成為推動兩岸經濟合作與發展的重要動力源。隨著兩岸經貿 交流交往的日益擴大,兩岸之間的經濟融合程度不斷提升:自2002年起,大陸就成為臺灣最 大出口地區,2003年對大陸的出口已占臺灣對外出口的34-7%;2008年兩岸貿易總額突破 1200億美元;2009年雖有所減少,但對大陸的出口占臺灣的對外出口比重仍處於上升 態勢(超過40%)。在貿易往來日益密切的情勢下,兩岸產業合作範圍和領域得到進一步拓 展,尤其是在東亞經濟整合趨勢不斷深化、兩岸產業間分工合作進一步強化的基礎上,兩岸 經濟的聯動 效應不斷加強:這種合作不僅進一步加快大陸經濟外向型的發展,提升大陸企業管理水平的 提升,而且也有效地彌補了臺灣的對外貿易逆差,積極地推動著臺灣的產業升級和經濟國際 競爭力的提升,這就決定了兩岸經貿關係必然進一步深化發展的客觀性、聯動性和不可逆轉 性。

(2)兩岸領導人在推進ECFA問題上均持積極的態度:在臺灣方面,馬英九在面對媒體時,明 確 指出“ECFA簽署越快越好”[臺灣]聯合報,2010.02.03,吳敦義在接 受“立法院”質詢時表示“ECFA對臺灣有利”[臺灣]中國時報,2010.02. 04,江丙坤在接受採訪時也強調“簽署ECFA有助於臺灣避免邊緣化”[ 臺灣]中國時報,2010.02.02;而大陸方面更是 將推動ECFA的協商簽署與促進兩岸“和平發展”、造福兩岸人民緊密結合起來,胡錦濤總書 記在福建考察時強調“對臺灣民眾有利的事一定要做,而且要做好”人民日報,2 010.02.12,溫家寶總理在“政 府工作報告”中指出“通過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促進互利共贏,建立具有兩岸特色 的經濟合作機制”; 新華網http://www-news-qq-com-/a/20100305/002283-htm(人民網),摘自 溫家寶總理載在全國人大11屆3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國台辦主任王毅則將此具體化為“平等互利、合情合理、釋放善意、 好事辦好”16字方針。正是兩岸高層的積極努力,使得ECFA的協商進程得以順利推進。

(3)現階段,兩岸各界已充分認識到,隨著兩岸經濟全面合作條件的逐步成熟,兩岸經貿關 系 將呈現以整合分工取代代工生產、以共同進行技術研發和制定共同的技術標準取代單純的技 術移轉、以項目合作和共同開發內需市場取代單純的接單生產、以人力資源的優勢互補取 代產業鏈互補的基本態勢,兩岸經濟合作的發展空間將更加廣闊。這一發展態勢表明,兩岸 之間加快推進正常化、規範化的經貿交流機制已是當務之急。

正是基於上述原因,兩岸在有關ECFA的協商過程中,很快達成相應的共識,並在基本原則上 達 成一致,現階段,雙方尚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是早期收穫項目的具體安排。臺灣方面提出需 要減稅和開放市場准入的項目包括紡織、機械、化工、金融服務(銀行)等,約1000 項, [臺灣]經濟日報,2010.02.03涉及細目多;其中也包含有部分需要調整 和協商的成分,如尼龍紗項目,目前這類產品臺灣 已經不再生產,而以進口為主,因此,具體的清單尚待進一步的完善。由此分析,雙方針對 早期收穫清單可能還需要進一步簡化、細化,並通過協商以其他方式達成相應的目標。 更重要的是,依據兩岸達成的共識,在具體協商進程中,可以參照CEPA的協商模式,即先確 定基調,減少分歧(避免爭議),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充實具體內容。同時,需要指出的是 ,在當前的國際經濟合作大背景下(WTO規範與區域經濟合作的作用日益凸顯),兩岸進行 協商協議的基本原則應當是“平等協商、互補互利、循序漸進、產生實效”。只要依循這一 原則,就會盡可能減少臺灣民眾的疑慮,並使協議能夠儘快對雙方的經濟發展產生直接的助 益。

CEPA及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與ECFA關係

ECFA是兩岸經濟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其核心意涵是確定雙方深化經濟合作的基本原則、內涵 、協商進程、早期收穫以及爭端解決方式、終止條款等。從基本內容看,ECFA為兩岸經濟合 作的進一步深化搭建起基本的框架,提出合作的基本方向,而具體內容則尚待進一步的充實 。相比之下,CEPA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則已進入實際運行階段,且經過多年的實踐,已 經發揮出積極的效應。

(1)關於與CEPA的差異。事實上,兩岸協商簽署ECFA的背景、主體、條件、合作重點、所涉 及 的產業領域均與CEPA存在較大差異。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之一,其產業結構相對單一,金 融及相關服務業(航運、物流等)佔據其GDP總值的93%,香港經濟年鑒,2008內地與香港的互補性強(現代 服務業領域,相互替代性有限),因此,相關合作推進很快,且CEPA對香港經濟的推動作用 明顯。需要指出的是。CEPA也是完成基本協議簽署的基礎上,以分階段協商逐步充實的。目 前,CEPA已為大陸與香港經濟合作深化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尤其是粵港一體化進程的 加快 使香港的經濟呈現出持續穩定的發展態勢。自2001年以來,香港始終被評為全球自由化程度 最高的經濟體。根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世界競爭力排名”(2009年)。 臺灣相對而言,具備相對完整的經濟結構,帶動經濟增長的關鍵部門以 高科技產業為主,因此,ECFA、尤其在早期收穫清單中主要涉及傳統製造業,而對於服務業 領 域的開放尚存在較多的爭議,尤其是陸資入台的限制頗多,而具體協商進程也未明確,因此 ,很難將ECFA與CEPA進行直接的類比。

(2)關於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對ECFA的影響。從協商進程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是區域 經濟合作的典範,充分體現出在政治互信基礎上的經濟一體化的實際效應。2002年11月中國-東盟簽署全面的框架協議,2003年7月1日框架協議正式生效。2004 年11月,雙方簽署自由貿易區貨物貿易框架(包括早期收穫計劃),並於2007年前提前對11 類商品(橡膠、木業、汽車、紡織、農業、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