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認同澳是自由社會

【本報訊】新視角學會昨日公佈一項本澳居民基本自由權利評價的調查研究結果,顯示居民認同澳門是自由社會,其中評價最高的是信仰自由,新聞自由、遊行示威和罷工自由評價較低。

為了了解澳門居民對《基本法》保護下的基本榷利、自由和義務的認識,該會在今年的3月19日至20日進行了調查。新視角學會表示,政府機構和媒體需要思考新聞自由及遊行示威自由評價較低的原因。至於罷工自由,相信是澳門沒有罷工傳統,受訪者難以評價。有些項目評價較低,可能與市民的認知較低或不常使用有關,不代表這些權利在澳門實行較差。

調查報告指出,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評價,平均分都在58分以上,顯示澳門居民比較認同本澳享有各項權利和自由。其中平均分最高的是信仰自由,得到84.49分,其次是出入境自由,有81.51分,然後依次是通訊自由79.5分、學術研究自由77.4分、文藝創作自由76.51分,都在75分以上。再次是私有產權的保障74.29分、人身自由72.01分、結社自由70.27分,都在70分以上。個人隱私權保障69.07分和言論自由65.86分。出版自由63.47分、新聞自由62.62分和遊行示威自由61.45分。罷工自由有58.44分。

新視角學會表示,基本法規定居民擁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少,但對於義務只有一項,就是遵守法律的義務。澳門居民對於自身守法的評價,平均分是65分,不算太高,顯示澳門居民遵守法律的意識有提高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