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之前,臺灣對大陸之經貿政策採取較為保守及管制的作為,目的是希望臺商多留在臺灣,減小到大陸投資,同時也希望減小對大陸經濟過度依賴。結果,這些管制政策的預期目標根本未達成。以貿易為例,臺灣對外貿易總額中大陸所占比重,自1995年的9.8%,逐年上升至2000年的11.2%,2007年間更攀升至21.9%,大陸已成為臺灣第1大貿易夥伴;同期間,臺灣對大陸的投資也逐年增加,臺商至海外投資,平均60%以上集中在大陸。兩岸經貿關係的實務發展與政策目標背道而馳,而更嚴重的是,管制政策對臺灣經營環境造成傷害,同時也不利於臺灣的國際處境,進而挫傷了臺灣民間投資及外商來台投資意願,最後削弱了臺灣經濟成長的動能,付出的代價不可謂不大。
鬆綁兩岸政策創造利基
有監於過去政府對大陸的經貿政策違背市場經濟法則,同時也背離了全球化潮流,不符合臺灣海島型經濟,必須積極參與國際分工、融入國際經濟體系的需求,因而臺灣經濟陷入低成長的局面,經濟實力在全球的排名逐漸倒退。馬總統上任後乃重新思考對大陸經貿政策,選擇「要鬆綁、要開放」,也就是選擇務實面對大陸經濟崛起在國際分工佔有重要地位的事實,鬆綁兩岸政策促進兩岸經濟正常交流,俾得以審慎運用大陸的資源與市場腹地,追求「壯大臺灣、連接亞太、佈局全球」的目標。在政治上則主張擱置政治爭議,減小政治衝突,希望以和解代替對抗,逐步創建兩岸政治互信,創造有利於臺灣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
馬總統上任後的大陸政策戰略目標很清楚,就是要維繫台海的和平與區域的安定,促進臺灣的經濟繁榮與發展,最終是為了改善人民生活福祉。新政府採取一連串的興革措施,在放寬兩岸經貿交流方面,主要包括:放寬兩岸證券投資、放寬大陸投資金額上限及審批便捷化、鬆綁海外企業來臺上市及適度開放陸資投資臺灣股市、開放臺灣地區辦理人民幣兌換業務、「小三通」正常化、推動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便捷化等多項措施。此外,政府更致力於恢復及強化兩岸制度化協商,希望透過制度化協商處理及解決兩岸經濟、文化、社會交流所衍生的各種問題,並促進兩岸之間良性交互作用。迄今已舉辦6次正式協商(即所謂的「江陳會談」),共簽署了15項協議,包括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空運、海運、郵政、食品安全、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標準計量檢驗憑據合作、漁船船員勞務合作、經濟合作架構、知識產權保護合作等,以及一項陸資來台投資共識。
自2008年5月以來,馬政府以新思維規劃推動對大陸經貿政策陸續實施之後,基本上運作良好,對於促進兩岸民間交流及經貿關係的發展效果顯著,尤其在去(2010)年,隨著全球與大陸經濟逐漸復蘇,以及兩岸政治關係改善,兩岸經貿往來恢復了往昔熱絡的景象。以貿易為例,臺灣對大陸(含香港)貿易總額,2008年間只成長1.7%,翌年甚至渲染負成長17.5%,其中,進口、出口貿易分別衰退22.3%和15.9%;不過到了2010年,1至11月數據顯示,臺灣對大陸貿易總額較上年度同期成長41.7%,其中,進、出口貿易分別成長49%和39.4%,均創新歷年紀錄。
政策鬆綁促進兩岸經貿交流大幅成長
再以投資為例,受到全球金融海嘯的影響,2009年經濟部核準臺商赴大陸投資共計590件、71.43億美元,較上年度分別衰退了8.2%和33.2%。去年1至11月的累計數據顯示,臺商赴大陸投資核準775件、121.83億美元,較上年同期成長率分別為57.21%和111.98%。為推動兩岸雙向投資,政府曾於2009年6月底開放大陸企業來台投資,經濟部采正面表列方式訂定開放投資之條目,第一階段開放條目包括製造業部份64項、服務業部份117項、公共建設部份11項;2010年5月間增加開放12項服務業(主要為銀行、證券、期貨)。截至2010年12月底,已有102家陸資來台投資,投資總額約合新臺幣42億元。陸資來台投資涉及個別企業之投資策略選擇,也涉及兩岸政府的政策,短期內的績效不如預期,可能需要一些時間磨合。
開放兩岸直航及開放大陸居民來台觀光,促進了兩岸民間、經貿交流蓬勃發展。兩岸海空運直航,可以節省往來兩岸運輸時間及成本,提升兩岸運輸性能,有助於改善臺灣的經營環境,讓臺灣在亞洲乃至亞太地區的區位優勢地位得以發揮,吸引更多跨國企業來台投資,海外臺商也會有更大的誘因回臺灣投資。
根據統計,自2008年7月4日兩岸空運直航後,截至2010年底止,共飛航50,419多個航班,搭機直接往返兩岸的旅客超過936萬人次。此外,開放大陸居民來台觀光,旅客人數逐年增加,累計已達182.5萬人次,為臺灣觀光相關產業帶來超過910億的外匯收益與商機。去年全年來台觀光的大陸旅客共計約117.5萬人次,遠超過上年度全年的59.2萬人次。臺灣民眾赴大陸地區旅遊人數,在經歷2008、2009年低潮後,去年也渲染大幅成長,1至11月累計數據顯示達474.8萬人次,較上年同期成長15.27%。兩岸海、空運貨運自97年12月15日首航,迄去年11月底止,實際載貨噸數累計將近30萬噸;同期間,從事兩岸海運直航業務之船舶,進出我港口總裝卸合計逾345.7萬個20尺貨櫃,貨物重量超過16,153萬噸。
兩岸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後,2009年11月兩岸金融主管部門進一步完成銀行業、證券期貨業及保險業等三項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的簽署,作為兩岸金融業互設分支機構的法制基礎。為因應兩岸金融業互設分支機構及建立監理合作機制,金管會配合研擬之金融業、證券期貨業及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已於2010年3月16日發布實施。
此外,根據兩岸金融合作協議,雙方貨幣主管機關將指定商業銀行及其他適當機構,辦理人民幣現鈔兌換、供應及現鈔防偽技術等方面展開合作。雙方貨幣主管部門經多次協商後,已先就人民幣現鈔供應方式達成共識,同意得由雙方指定之銀行直接辦理。依據2010年7月13日修訂之「人民幣在台灣地區管理及清算辦法」及兩岸貨幣主管部門之協商共識,中央銀行及金管會於去年10月19日指定台灣銀行、兆豐銀行為人民幣現鈔之拋補銀行,並與大陸中國人民銀行指定之中國銀行(香港)簽訂人民幣拋補協議,自同年10月26日開始營運,供應人民幣現鈔。
政策鬆綁效果將持續發揮
展望未來一年兩岸經貿關係之發展,主要將受到國際、大陸經濟景氣,以及兩岸政府相關政策後續推動的影響。首先,過去兩年多兩岸政策鬆綁,以及簽署的15項協議和一項陸資來臺投資共識陸續實施之後,對兩岸經貿交流的促進作用,在未來一年可能發揮更顯著的效果。譬如,大陸居民來臺觀光,2008年下半年平均每天只有323人,翌年則增加至1,623人,去年來臺大陸觀光客創新高,平均每天人數突破至3,219人。去年底第六次江陳會上雙方達成共識,今年開放人數的限額將由3,000人增至4,000人;同時,兩岸觀光產業主管部門也正在洽談開放大陸居民來臺「自由行」(大陸稱為「個人旅遊」),規劃中的方案為:初期將選擇若干大城市先試先行,每天開放400-500人,不包括在團進團出旅客限額中,今年來臺大陸觀光客可望再創新高。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之簽署和生效實施,將對兩岸經貿交流造成深刻的影響。ECFA早收清單中貨品貿易(我方獲得539項,陸方獲得267項)的關稅,將分兩年三階段調降至零,第一階段在今年1月1日已正式實施,關稅降低有利於促進兩岸雙邊貿易之發展。此外,ECFA早收清單還包括服務貿易(我方開放9項,陸方開放11項),雙方協議分為兩階段實施,並已於今年1月1日全面落實。台灣服務業者透由ECFA早收之待遇,在大陸可享有較其他WTO會員更優惠的市場進入條件,在經營管理及資金調度等方面更具靈活彈性,將有利於投資、經營及深耕大陸市場。台灣開放給大陸服務業的早收項目包括研發、會議、經紀商、銀行業等,優惠的市場準入條件預期將更吸引陸資來臺投資。
ECFA生效實施為兩岸經貿交流注入新動能
服務業早收清單包括金融服務業,迄目前金管會已核准7家銀行赴大陸設立分行,除了中國信託銀行外,已有第一(在上海設分行)、土地(上海)、合作金庫(蘇州)、彰化(昆山)、國泰世華(上海)等5家銀行獲大陸銀監會批準,已開始營業,華南銀行(深圳)已完成籌設,即將開業。這些獲準在大陸設立分行的臺資銀行,都積極與大陸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同業洽簽業務合作協議,包括外匯、貿易融資、聯合貸款、同業拆借等業務之合作,兩岸銀行業合作即將邁入新的階段。
除銀行業,金管會也已核准富邦投信申請參股投資大陸地區基金管理,又已核准中國人壽參股投資大陸地區保險公司;有7家國內投信事業向陸方提出申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已有富邦投信及群益投信獲陸方證監會核准資格,投資額度則尚待大陸外匯管理當局核准。另外,金管會也已核准大陸交通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等3家銀行來臺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其中前2家已完成設立。有7家大陸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來臺登記投資,金管會核准的額度為5億美元,已匯入1.63億美元。這些金融業開放措施之落實,預期今年兩岸金融交流會有較大之發展。
ECFA生效實施後,兩岸各類經濟合作計畫將漸次展開,尤其促進兩岸產業合作是其中的重要內容之一。與此同時,大陸研擬的「十二五規劃」自今年開始執行,其擘劃未來5年大陸經濟與產業發展的藍圖,以7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計畫為例,結合ECFA因素,將影響今後兩岸產業的競合關係。從宏觀面看,兩岸產業發展各有優劣勢,若能通力合作,形成完整的產業體系,必能發揮整合優勢,創造雙贏。自2008年底起,由兩岸官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