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危機的中國對策

3月13日,淩晨1點,排水量1350噸的“中國海監23”號緩緩駛離青島港。作為本次應對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的一項基本措施,這艘中國最先進的海監船將執行“中國管轄海域開展放射性應急監測預報”任務,其監測結果將成為中國政府下一步應對舉措的主要根據之一。

此刻,位於北京海澱區的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也是燈火通明。這是中國核安全機構及應急體系首次應對如此大規模的境外核安全事故—自1986年蘇聯切爾諾貝利事故後逐步建立起來的中國核事故應急體系,遇到一次真正的挑戰。

國際通報來了

3月11日日本發生9級地震後,中國核應急體系中的三個最主要機構率先投入運作:設立在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局的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國家環保部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辦公室,設立於國家氣象局的世界氣象組織和國際原子能機構北京區域環境緊急響應中心。

中國的核應急工作實行國家、地方和核電廠三級管理體系,即國務院設立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核電廠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設立地方核事故應急委員會,核電廠營運單位設立應急指揮部,分別負責全國、本地區和本單位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其中處於支配地位的是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和地方核事故應急委員會。

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的常設機構,是依託國防科學技術局建立的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它由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局相關司局承擔,這個司同時設有國家原子能機構、國家核事故應急響應中心等相應機構。本刊記者在此採訪時看到,各辦公室內都已張貼了自3月12日開始的24小時值班表。

協調委員會的主要構成除了核事故應急辦公室,還有聯絡組及專家組。

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專家組成員、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原主任徐玉明對《望東方週刊》說,此前中國已經建立了應對境外核事故的應急體系和機構。

如2003年投入使用的國家核事故應急響應中心就承擔核應急國際公約國家報警點、境外核事故響應等有關功能,為相關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根據2006年通過的《國家核應急預案》中有關“我國周邊國家核事故及核動力衛星事故影響境內時的應急響應”部分,這種情況下的應急響應主要涉及輻射監測、飲水和食品控制、衛星污染碎片搜尋等,除受影響省區的應急響應外,國家級的響應按規定的職責任務分工實施。

根據《核事故輻射影響越境應急管理規定》,對境外核事故以監測及防護為主。詳細的監測內容包括:空氣中、地面上或者受影響海域的放射性污染水平。

海關和檢驗檢疫機構也被緊急通知加強監測,包括:境內食品或者進口食品的放射性污染水平,來自污染區人員的放射性污染水平。

另外還包括監測來自污染區的車輛、船舶、飛行器以及其他物資的放射性污染水平,對進入境內的放射性煙羽的跟蹤監測。最終,利用上述各種數據和來自境外的有關資料,對事態變化進行連續評價,預測其發展趨勢。

在《國家核應急預案》中還單獨表述了臺灣省核事故時的應急響應。當臺灣省發生核事故可能或已經對大陸造成輻射影響時,“參照本預案的有關規定和執行程序組織應急響應。”

而涉及臺灣省核事故的國際通報及緊急援助的有關事宜,按中國外交部與國際原子能機構1992年12月以互換照會形式確認的諒解備忘錄執行。

正是通過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中國可以接到國際原子能機構對日本核電站相關情況的兩次通報。此外,在福島情況惡化後,中國外交部門也就相關情況進行了詢問。

國務院會議開到晚八點

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目前由18個國務院和軍隊的機構組成。其前身是1991年成立的國家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協調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擬定國家核事故應急工作政策,統一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軍隊和地方政府及核電站主管機構的核事故應急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國家核應急計劃等。

在周邊國家發生核事故後,首先由環境及氣象部門投入監測,承擔主要任務的是國家核安全局,該機構常設在國家環保部核安全司。

國家環保部環境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核事故發生時,即為環保部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辦公室。

與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不同,環保部及國家核安全局的核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負責環保系統內的核事故應急事務,審定對核設施營運單位應急行動採取的干預措施。同時,審定向國務院、國家核應急協調委彙報事故報告和應急工作報告。

國家核安全局的主要體系是遍佈全國的輻射環境監督站。在受人關注的上海,輻射環境監督站就有4個監測點。

據本刊記者瞭解,除啟動了沿海的全部環保系統的觀測點,在上海等地的監測機構的取樣頻率已由每週一次改為每日一次。這些採樣儀每小時可採樣數百至上千立方米。

15日,隨著福島第一核電站二號機組爆炸,核事故升級。當天,相關機構首次以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專家組的名義發佈消息說,放射性物質經大氣和海洋稀釋後,不會對中國公眾健康造成影響。

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專家組成員陳竹舟對《望東方週刊》說,導致福島核電站事故的最大原因並非地震而是海嘯。因為地震雖然超出核電站的抗震級別,但沒有導致特別嚴重的後果,隨之而來的海嘯卻使供電和備用供電系統失效。

中國最高級別的核安全專家估計,核電站的其他輔助設施也因此受到嚴重破壞,這給後期的恢復工作帶來很大困難,或直接導致多台機組陸續發生險情。

當天下午,國務院舉行了高級別、小規模的應對會議,一直從下午延續到晚8時之後。

16日上午,專家組成員再次前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局,就未來事態以及應對措施進行會商。同時可能組建其他的專家小組加強決策咨詢。

風向東吹

本刊記者瞭解到,世界氣象組織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於11日18時向中國的分支機搆提出了核應急響應氣象支持請求。

世界氣象組織和國際原子能機構北京區域環境緊急響應中心,是由國際原子能機構委託世界氣象組織建立的全球8個可承擔環境緊急響應職能的區域專業氣象中心之一。當大氣環境可能或已經受到核輻射、火山爆發或有害氣體擴散等污染時,各區域環境緊急響應中心負責承擔污染監測、預報及產品發送等職責。

在亞洲,除中國外,還有俄羅斯、日本兩個區域環境緊急響應中心。

這些區域環境緊急響應中心,利用模型計算核事故中可能釋放的各種污染物在大氣中擴散傳播的路徑及影響,進而進行預報評估。

中國氣象局的核心模型是從美國空氣資源實驗室引進的“污染擴散傳輸模式”系統。除了正向計算,它也可以在不知道污染源的情況下,根據觀測數據利用反向計算,推算出污染源的實際位置和強度。

其實在日本發生地震前,國際全面禁止核試驗公約組織剛剛要求全球各區域環境緊急響應中心聯合開展一次核污染模擬演習,運用核污染擴散傳輸模式系統。

11日下午,在中國氣象局氣象科技大樓西1101辦公室裏,中國的氣象專家對500米、1500米和3000米三個不同高度的污染物質擴散軌跡進行了模擬。大約半小時後,北京區域環境緊急響應中心向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網頁系統上傳了第一份報告。

按照輪流承擔的慣例,中國區域環境緊急響應中心是2011年亞洲地區的牽頭中心。11日19時左右,由亞洲三大區域環境緊急響應中心聯合制作的報告,也報送給國際原子能機構,成為福島核事故發生後,對日本以外地區影響的最權威分析。

本刊從國家氣象局獲悉,12日10時後,由國家氣象局向國務院報送了福島核事故在15日前不會影響中國的材料,同時抄送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

到3月15日,北京區域環境緊急響應中心已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供12次監測數據,向國內各有關部門提供了10份決策服務材料。

核污染物大氣擴散的核心因素是污染物的噴射高度。特別是在發生爆炸和燃燒的情況下,上升氣流將污染物帶入高空。因此,1500至3000米的氣流方向決定了污染物的去向。

12日起,放射性污染物在中低層大氣主要向東北方向擴散;至15日,高層放射性污染物主要向東南方向擴散,然後轉向東北擴散。

根據3月16日早北京區域環境緊急響應中心會商確認:16日至19日,日本中北部區域在中低層大氣中風向由西南風轉西北風,高空主要以偏西風氣流為主。

這樣,日本核電站核洩漏產生的放射性污染沉降物,主要影響區域為日本本州島的福島核電站附近地區,及日本以東的北太平洋區域,對中國幾無影響。

中國仍應以加強本土監測和防護為主

至本刊截稿時,中國應對福島核事故的主要對策仍是加強監測。陳竹舟表示,目前福島核電站的高水平輻射只限於核電設施場區,場外輻射非常有限。

在《國家核事故應急預案》中,核電站的“場區”是指具有確定邊界、受營運單位有效控制的核設施所在區域。“場外”則指場區以外的區域。

核事故被劃分為應急待命、廠房應急以及場內、場外應急。

其中,應急待命指出現可能危及核電廠安全的工況或事件的狀態。廠房應急狀態時,放射性物質的釋放已經或者可能即將發生,但實際的或者預期的輻射後果僅限於場區局部區域。

一旦進入場區應急狀態,代表事故的輻射後果已經或者可能擴大到整個場區,但場區邊界處的輻射水平沒有或者預期不會達到干預水平。宣佈場區應急後,應迅速採取行動緩解事故後果和保護場區人員,並根據情況作好場外採取防護行動的準備。

在最為嚴重的場外應急狀態,事故的輻射後果已經或者預期可能超越場區邊界,應迅速採取行動緩解事故後果,保護場區人員和受影響的公眾。

對照這種劃分,在地震後4天內福島核電站的事故狀態就進入最嚴重的地步。

在中國,對於評價核電站事故及處理措施有一整套國家標準。它從1991年建立以來,經過數次修訂和增加,已形成有數百頁的書籍。

作為其中場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