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244萬澳豪賭事發 中煤集團前副總受審

【中通社4月28日電】 據正義網報道,中煤能源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張寶山,因涉嫌受賄244萬餘元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

據起訴書指控,2007年至2009年間,張寶山利用擔任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在中煤能源集團公司與廣州大優煤炭銷售有限公司煤炭銷售業務中,為廣州大優煤炭銷售有限公司提供幫助。其間,張寶山要求對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將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的一套房子出售給自己,差額人民幣176.74萬元。

另外,2009年間,張寶山還利用擔任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在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對山西金海洋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增資擴股過程中,為山西金海洋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董事長高靖海給予的某國際高爾夫球會會員卡一張,價值人民幣68萬元。

檢察院認為,張寶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資料顯示:2009年12月,張寶山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7月,偵查機關以張寶山涉嫌受賄,將其移送審查起訴。同年11月,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受賄244萬餘元,將張寶山公訴至法院。

現年57歲的張寶山具有大學學歷,高級工程師。他落馬前擔任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簡稱中煤集團)副總經理、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職務。

2008年10月,中煤公司董事長經天亮辭職,董事長職責暫由張寶山履行。彼時,張距全面掌控中國第二國有煤企僅一步之遙。但最終,神華集團神東煤炭分公司總經理王安出任了中煤集團的總經理一職。一位與張相熟的平朔煤炭公司老幹部透露,張寶山在此次人事調整中大受打擊,“從此心灰意冷、破罐子破摔。”

據《財經國家週刊》披露,張寶山在澳門賭場貴賓室豪賭時被發現,他返回內地後被紀委雙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