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樓管專業化 樓管制度正進行立法

【本報訊】房屋局長譚光民表示,最近成立了“樓宇管理仲裁中心”,希望提供在司法訴訟途徑以外另一個能促進解決樓管爭議的平臺。他透露,《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業務及管理服務人員職業的法律制度》已進入立法階段,這項法律實施後可推動本澳的樓宇管理走向專業化。

仲裁中心助解糾紛

譚光民昨日在亞太區房屋管理論壇致辭時表示,本澳近年經濟蓬勃發展,高樓聳立,由樓宇管理所產生的問題日益複雜,影響澳門市民的安居樂業。專業高質的樓宇管理不但有利澳門和諧社會的構建,亦有利澳門發展成為世界旅遊休閒城市。

譚光民說,為解決本澳的樓宇管理爭議,政府參考了世界各地慣用的自願仲裁制度,於最近新成立了“樓宇管理仲裁中心”,引入專業中立的調解和仲裁機制,為業主、管理委員會及管理公司提供在司法訴訟途徑以外另一個能促進解決樓管爭議的平臺,方便爭議各方能以快捷、省錢和無須強制聘用律師的方法有效解決樓管爭議。

譚光民稱,單仲裁中心不能徹底解決樓宇管理的複雜問題,政府協助小業主成立管理委員會,參與樓宇管理事務及承擔樓宇管理責任,以便有效解決樓管問題。

推動樓管走向專業化

譚光民透露,《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業務及管理服務人員職業的法律制度》已進入立法階段。透過房屋局對物業管理公司及管理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牌,可確保物業管理公司及管理人員具備一定的條件及質素,除保障消費者權益外,亦可逐步推動樓宇管理走向專業化的健康發展。他說,不久的將來樓管法規完善後,將可為從事物業管理業務的公司及人員提供更佳的條件,提升服務質素,更好協助居民解決樓管爭議。

譚光民說,政府積極協助培訓在職物業管理人員,房屋屋與勞工事務局合辦了“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從2006年至今共辦了6期,超過220人接受了培訓。透過此項課程,可提升物業管理人員的專業服務水平。

譚光民表示,政府正研究《民法典》“分層所有權制度”改革之可行性。房屋局是負責樓管的部門,操作上也遇到一些問題,當中不少涉及《民法典》的理解及執行,房屋局會聯繫法改局,提出實務操作上經常遇到的問題,如優化分層所有人大會程序,明定管理委員會的權責,及管理委員會註冊的可行性等,將按實際情況完善《民法典》及修訂“分層所有權制度”。

論壇有來自中國、澳洲、南韓及港澳地區的專家學者,發表有關物業管理的專題演講。主講嘉賓之一的香港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主席關仕明表示,樓宇管理趨向專業化,過程中政府要起到宣傳教育的作用,支持高等教育培訓專業人才,提升管理人員的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