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重申星麗門須按規劃發展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重申金光大道星麗門項目須符合政府批核的發展計劃。

工務局長賈利安稱星麗門發展項目在08年遞交修改方案,政府分析後,認為首要條件須保留影視項目,發展面積不能少於政府首次批出土地的規定。

對於星麗門發展商轉讓股權一事,賈利安稱由傳媒報道得悉有關變動屬於購入股份,暫未有直接轉讓批給權利的性質。

被問及政府處理閒置土地的進度時,賈利安稱正撰寫報告,部分已完成交由上級部門作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