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轟民署輕視虐畜

【本報訊】立法議員高天賜批評民署不重視虐畜的問題,質詢當局草擬了四年的「擁有動物法」何時才能完成,何時才能提交立法會審議。

高天賜指出,保護動物的法律制度已沿用超過十年,明顯落後,他於去年六月質詢政府,政府回覆有必要保障動物權益及須保護瀕臨絕種動物及家養動物,又指保護動物是民政總署的義務。

高天賜說,可惜澳門由回歸至今民政總署完全沒履行這義務。多年來傳媒雖廣泛報道虐待動物的事件,但面對每日發生的這類事件,民署卻時而作為時而不作為,甚至完全不理,當事件沒發生過,令施虐者肆無忌憚。

高天賜指出,澳門在這方面的法律規範其實甚少,即使有,都是在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七四年間制定的市政規例及作出的市政議決所組成的市政條例,內容僅涉及擁有動物。

他說,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代主席去年八月回覆他書面質詢表示:「民政總署於二零零七年著手草擬《擁有動物法》的草案。該草案涵蓋的對象包括寵物、競賽動物、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及野生動物,對擁有動物須遵守的一般原則及責任作出規定,並對擁有某些特定動物制定了特定的條件」。

回覆中民政總署提及該草案於二零零七年進行了為期一個月之公開諮詢,目前正綜合各方面情況作整體考慮,將儘快立法。

高天賜要求當局在法定期限內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答覆他的質詢:

1. 民政總署指出,《擁有動物法》草案於二零零七年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公開諮詢,之後會很快進入立法程序。由二零零七年至今已過了四年,有關草案遲遲未見出台,該草案還需要再等多少年才能完成,提交到立法會審議?

2. 為何提交《擁有動物法》的最終草案時間要這麼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