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將橫琴模式擴延至南沙創造飛地經濟

特首崔世安昨日率領澳門特區政府代表團前往廣州南沙,與廣州市政府代表團聯合舉行二零一一年穗澳合作會議,穗澳雙方在會上達成共識,將致力打造兩地穗澳合作機制建設、產業升級發展、中葡經貿合作服務,以及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對接等「四大新平臺」。兩地將進一步共同研究探討在文化創意產業、人員往來便利化、高端醫療服務、南沙油輪母港及粵澳遊艇「自由行」等領域相互交流,全面深化穗澳更緊密合作。雙方並共識不斷完善合作機制、定期磋商,加強在經貿、旅遊、會展、文化產業等方面合作。雙方還簽署了《廣州澳門加強會展業合作協議》、《穗澳加強旅遊合作備忘錄》、《二零一二澳門•廣州名品展合作備忘錄》以及《關於舉辦「二零一一年穗澳商協會聯席會暨行業合作對接洽談會」的合作協議》等四項合作協議,以務實深化雙方經貿、會展、旅遊和服務業等方面交流與合作,促進澳門發展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和持續發展,共同提升區域合作競爭力。

粵澳合作發展南沙,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中的又一個亮點。盡管沒有像「合作開發橫琴」那樣有一個「專章」(第二章)規範,但卻也有一個「專條」規範,那就是在第六章「區域合作規劃」的第三條「澳門與廣州南沙合作規劃」。其內容是,發揮廣州市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優勢,加強澳門與廣州南沙產業發展規劃協調,推進與澳門在文化創意產業、港口物流業、中醫藥產業等領域的合作,建設服務內地、連接澳門的商業服務中心、科技創新中心和教育培訓基地,共同發展區域旅遊休閑項目,打造世界郵輪旅遊航線。

發展南沙,是廣州市委、市政府的宏圖,也是霍英東先生的夙願。但在過去,由於出了個「地頭蛇」梁柏楠,為了索賄而刻意刁難,傷害了霍英東先生的感情,也令港澳投資者止步不前。現在有了《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指引和保障,尤其是新一屆廣州市委、市政府的廉政、勤政,應是粵港澳合作開發南沙將走進快車道。

在《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珠海橫琴、深圳前海和廣州南沙都被賦予了建設新區的使命。其中,南沙被定位為「粵港澳合作綜合示範區」。這個思路的提出源於其地理位置。實際上,南沙地處粵港澳的幾何中心,距離廣州、香港、澳門三地市中心不超過七十公里,方圓一百五十公里範圍內共有十四個大中城市。廣義上的「大南沙」面積為七百九十七平方公里,包含沙灣水道以南,虎門水道以西,洪奇瀝以東的珠江水域及陸地,包含原番禺南部黃閣,東湧,魚渦頭,橫瀝,萬頃沙(新墾),大崗(潭洲),靈山,欖核等十個鎮和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及珠江管理區(龍穴島)等地,當地習慣上稱為「南番禺」或「大沙田」。而具體的「南沙」則是指原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珠江管理區和萬頃沙鎮、橫瀝鎮、黃閣鎮以及靈山鎮的廟南村、七一村和廟青村的部分區域,東湧鎮的慶盛村,沙公堡村,石牌村的各一部分區域。陸地面積五十四平方公里,三面環海,海岸線長二十五點五公里,可開發面積三十二平方公里。

按照廣東省政府的意圖,南沙新區要作為加強與港澳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等方面合作的重要載體。而廣州市政府則希望能把南沙新區打造成為服務內地、連結香港的商業服務中心、科技創新中心、教育培訓基地、大宗商品期貨交易中心、華南重要物流基地和世界郵輪旅遊航線的著名節點。同時,還將規劃建設廣州珠三角港企港人綜合性職業培訓中心,為珠三角港企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能人才提供職業培訓。而在港口規劃層面,將加快廣州南沙國際郵輪旅遊航線母港規劃建設。

從昨日穗澳雙方所達成的共識看,澳門與南沙的合作,和澳門與橫琴的合作,有著某些重疊性,如中醫藥、物流、會展等。由此,使人進一步思考,既然澳門在橫琴的合作區只有五平方公里,並不能完全滿足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十二五」規劃賦予澳門特區的經濟發展定位所需,那麼,面積比橫琴大得多的南沙,就是橫琴的補充甚至是替代,多一條出路當然是好事,使到澳門可以掌握主動權,避免受到制肘,而且迴旋餘地更大。

當然,與橫琴相比,南沙也有其弱項,就是距離澳門較遠,而且也不接壤。否則,就可像「橫琴模式」那樣,實行「分線管理」的通關模式,對其實行特殊監管等。但是,改革開放已經三十二年了,過去的一套實踐經驗雖然獲得長足的進展,但仍應與時俱進,開創新道道。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就曾發動了第二次思想解放大辯論,因此,是否可將「橫琴模式」擴延至粵澳合作開發南沙的區域上?也就是說,突破以往「經濟特區」、「來料加工」等模式,以「WTO」的「自由貿易區」等體制,就像把澳門的自由港政策延伸到橫琴那樣,也把澳門的自由港政策延伸到南沙去。只不過是,澳門與橫琴的合作是「接壤式」的,而澳門與南沙的合作則是「飛地式」的。

「飛地」,本意是一個地理概念,是指一個地方在另一地方有一塊屬地。而「飛地經濟」則是指兩個互相獨立、經濟發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區打破原有行政區劃限制,通過跨空間的行政管理和經濟開發,實現兩地資源互補、經濟協調發展的一種區域經濟合作模式。它的特點為由單純的資金承接轉變為管理與項目的複合承接。「飛地經濟」既保持現有的行政區劃,又突破區域分割、實現區域間合作,是工業園區發展的一種新模式。

「飛地式」的自由貿易區,在國際上已經有了實例。在當今全球一體化、區域合作化之下,只要充分發揮聰明智慧,就是甚麼模式都可以創造出來的。而這種在「WTO」的架構下,一個主體國家會員體內的局部地區,與其所屬地區的單獨會員體的「自由貿易區」,就是一種創舉,就是與時俱進的具體體現。

倘是如此,澳門與南沙兩地之間的交通,可以由水上連接,也可在陸上以封閉式進行,開闢澳門至南沙的封閉式通道。過去,珠海市委前書記梁廣大在鼓吹伶仃洋大橋規劃時,就有以「封閉式陸上通道」,來將香港的自由港模式引進珠海到構思。既此,我們也可使用「拿來主義」的手法,將之引進到澳門與南沙合作的實踐中。不過,「封閉式陸上通道」的工程費用頗巨,可能會超過三百億。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