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碼頭工程被指浪費 建設辦稱擴建浪費較小

【本報訊】議員質疑仔新客運碼頭工程存在政策嚴重缺失,指很多工程半途而廢,浪費公帑。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表示,仔新客運碼頭是在原已完成的工程基礎上擴建,浪費較小。

立法議員陳明金及吳在權提出口頭質詢,要求官員到立法會交代仔新客運碼頭工程在政策上是否存在嚴重缺失。兩議員質疑政府決定擴建與工程的時序存在明顯差距,造成浪費。他們指出,新碼頭由04年開始設計興建,原應於06年竣工,但其中碼頭主體工程、停車場和商業區建造工程,未能如期完工,半途而廢,部分已建成的設施要推倒重來,因此需要在07年興建臨時碼頭。

陳明金及吳在權指,若政府在之前決定擴建,碼頭不應按原計劃興建,若在06後才決定擴建,原碼頭應已建成,但該建成的未建成,計劃變來變去。他們認為,如此一塌糊塗的種種亂象,不僅嚴重浪費公帑,更影響特區政府的決策權威,政府應交代。

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表示,仔新客運碼頭是在原已完成的工程基礎上擴建,已做的工程可以利用,過程中可能造成一些浪費,但按比例,浪費較小。他強調,碼頭必須興建,原碼頭設計屬於輔助性質,只有8個泊位。現須適應珠三角發展規劃綱要和配合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而且旅客量不斷上升,原設計碼頭客量每年600萬人次,但今年到5月份已經是400多萬人次,預計今年全年旅客量到1000萬左右,所以碼頭改建完全必要。他透露,碼頭總面積擴大4倍至20萬平方米,判給金額由7.5億元增至18億元。

對於被質疑工程分多項,並有很多公司參與,是否存在“太公分豬肉”或混亂情況,陳漢傑稱,按照工程流程,每個項目都需要有監管機制,讓人錯覺同時有多間機構運行。他表示,已經根據司長批示,糾正碼頭設計與監理部門為同一機構的情況。

對於建設辦的回應,兩位議員認為,設計與監理部門角色衝突只是問題之一,重要的問題是,碼頭擴建何時決定,耗資7億多元興建的原碼頭主體工程、地下停車場和商業區域的部分建築要推倒重來,其中是否涉及重大決策失誤,政府主管部門不應該迴避,必須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向公眾說明。

陳明金及吳在權認為,陳漢傑主任認為碼頭工程“按照比例,浪費屬於較小”,顯然政府已承認工程存在浪費,至於“小”和“大”,標準和定義不同,政府應該拿出事實與根據向市民交代,並解釋公帑浪費何以為“小”,何以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