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涉毒品案三押監

【本報訊】檢察院就日前發生的兩宗毒品案,完成初步偵訊,六名涉案嫌疑人的其中三名被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檢察院稱,首宗涉案嫌疑人為一名本澳男子,姓梁,二十歲。警方接獲情報,指有一名本澳男青年,經常在新口岸皇朝區附近的娛樂場出售毒品。警方於六月三十日晚,在梁某步出某大廈居所時將其截查,當場從其身上搜出三包毒品“k仔”,連包裝約重三十一克,以及十八粒毒品“五仔”。隨後,警方又從其住所搜獲兩包毒品“冰”,連包裝約重一點一七克,以及二十五粒毒品“五仔”。

次宗案件的五名嫌疑人三男兩女,其中四名内地居民分別姓王、姓于、姓吳、姓梁(女),另一名香港居民姓姚(女),年齡介於二十七至三十六歲。警方接獲情報,指有人經常在仔飛能便度街附近進行毒品交易活動,並於七月十五日在上述地點將姚某截查,當場從其身上搜獲一包毒品“冰”,連包裝約重零點九五克。隨後,警方在附近姚某住所,拘捕吳某和梁某,搜獲三包毒品“冰”和一包毒品“氯胺酮”,連包裝約重零四點二四克,以及電子秤、小透明膠袋等用於吸毒販毒的工具。之後,警方又將王某和于某抓獲,並從王某身上及兩人入住酒店房間内,搜獲兩包毒品“冰”、十一粒毒品“麻古”、九包約重十一點六四克的毒品“氯胺酮”以及膠吸管等吸毒工具。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首宗案件的梁某以及次宗案件的王某和于某已涉嫌觸犯販毒罪,向法官建議,並獲准對三人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即時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其餘的三名嫌疑人涉嫌觸犯較輕的販毒等罪,被採取了必要的強制措施。案件交還警方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