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樓市“限購令”再加碼

【中新社26日電】上海樓市“限購令”再次加碼:叫停非上海戶籍一次性補交稅單購房行為。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6日在此間正式發佈消息表示:堅決貫徹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各項政策措施,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售政策,完善操作口徑。針對目前納稅證明中無申報納稅日期的問題,正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抓緊制定配套的個人所得稅證明檔。

上海一直是中國大陸地區房價“高地”,為控制房價,政府方面今年2月份出臺樓市“限購令”,規定非上海戶籍人士在滬購房必須出示由上海市財稅部門開出的一年期繳稅證明。

但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居住年限未滿一年的非上海戶籍人士為了在滬購房都會採取“一次性”補足一年稅費的辦法。此前,這樣的“變通辦法”也曾一度被此間房地產交易中心認可。

而近日,上海市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陸續收到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發《關於加強本市商品住房銷售行為監管嚴格執行住房限售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這份《通知》明確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持《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購房的,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日期須符合“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累計繳納滿12個月”的規定,補繳的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