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入島”的新進展及前景展望

熊俊莉

3月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商務部部長陳德銘關於“陸資入島”提出以下幾點希望:“一個是希望大陸的龍頭企業能夠到臺灣去考察和投資,能夠起到示範和帶動的效應;第二,我們希望臺灣能夠進一步完善投資的政策體系,能夠為大陸的企業去投資提供一些良好的保障;第三,我們希望臺灣、大陸的各個行業結合島內的產業特色,開展有針對性的對接活動。我覺得這點對臺灣應該有幫助,因為臺灣不同的區縣,島內的產業特點不一樣,開展有針對性的對接活動,大家會有興趣的。現在臺灣公佈的大陸能去投資的只有64個項目,我希望還能夠擴大一些投資的領域,放寬大陸人員赴台的限制。因為光資本過去,沒有一定比例的人過去,投資者是不太放心的。當然,臺灣可能也有困難的一面,我們會在談判中互相體諒和照顧。”

那麼“陸資入島”的進展及前景如何呢?接下來我們將做進一步的分析。

臺灣擴大開放“陸資入島”

過去臺灣當局以開放陸資可能影響臺灣經濟及政治“安全”為由,採取保守的消極的開放“政策”。2002年臺灣加入WTO後,為履行開放承諾,曾出臺《加入WTO兩岸經濟政策調整執行計劃》,依照該計劃臺灣將按“入會服務業特定承諾表”的行業範圍(共計108項,已對其它國家或地區開放),分三個階段開放陸資入島投資。然而最終該計劃流產,原因是民進黨當局遲遲不出臺與陸資投資臺灣配套的法規和實施措施。

兩岸關係改善並實現“三通”後,陸資企業才走出赴台投資的第一步。2009年臺灣當局提出開放192項行業允許陸資投資,2010年3-5月出臺“金融三法”並在“正面表列”中增加銀行、證券、保險等12項,加上2011年1月1日兩岸全面實施ECFA服務業貿易早期收穫計劃,截至2011年2月底陸資可投資項目累計205項,這可視為臺灣當局開放“陸資入島”的第一階段,也是兩岸直接雙向投資的試探性階段。

為改善“陸資入島”的效果,進一步推動兩岸雙向投資,近期臺灣當局採取了更務實的開放“政策”。3月2日臺灣當局修訂“大陸地區來台投資業別項目”,公佈第二批“陸資入台”開放項目及管理辦法。開放行業共計42項,這是臺灣當局首次對陸資開放所謂的“敏感性產業”,雖然開放幅度仍然有限、管控措施仍然苛刻,但對兩岸雙向投資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陸資入島”的發展現況及問題

兩岸初步實現雙向投資以來,大陸經濟部門一直鼓勵和支持大陸企業赴台投資,各省市經貿考察團陸續赴台,眾多陸企對投資臺灣積極展開評估和洽談工作。但迄今陸資投資項目和金額仍較有限,顯示兩岸要實現全面雙向投資仍存在諸多問題。

兩岸雙向投資仍顯著“不平衡”,第一階段“陸資入島”效果有限。長期以來,新興經濟體、發展中國家和地區都把吸引外國直接投資(FDI)作為本國(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隨著經濟實力的提升,1980年以來日本、韓國、臺灣等亞太地區新興經濟體展開全球範圍內的對外投資活動,而近10年來由於經濟快速發展的需求,以大陸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也開始鼓勵企業國際化、參與對外投資和融入全球經濟。據統計,大陸目前累計已在全球超過170個國家(地區)投資近1200億美元,而臺灣對外投資金額累計超過1400億美元。

但兩岸間投資往來並不是正常的雙向開放和基於比較利益展開的活動,受政治因素影響兩岸相互投資滯後於對其他地區的投資。台商自1987年兩岸恢復經貿往來後陸續“西進”投資,90年代中後期對外投資的重心才逐漸轉移至大陸;同時臺灣當局一直禁止陸資進入臺灣,直到2009年7月才局部開放陸資企業入台投資,迄今投資範圍及規模仍對陸資作嚴格限定,遠低於其承諾的WTO會員待遇。

因此儘管兩岸初步實現雙向投資,但目前“陸資入島”的效果有限,兩岸相互投資規模仍呈明顯的不平衡現象。根據臺灣統計部門的數據,2010年台商投資大陸約146億美元,而“陸資入島”一年半以來大陸企業赴臺灣投資金額累計僅1.4億美元。推動“陸資入島”需從投資准入、投資保障、人員往來、產業對接等方面著手。

陸資企業赴台投資效果不彰的主要癥結在於:

開放幅度仍然有限。加上剛剛開放的42項,目前臺灣當局開放陸資投資項目僅占總數的40%左右。而且,第一階段開放項目基本屬於傳統產業,臺灣土地、勞動力成本都較高,勞力密集型的傳統產業對大陸企業缺乏投資的吸引力。大陸企業想要投資的臺灣具有優勢的高科技產業、具有前瞻性的新興產業、具有高收益的公共工程項目等第二階段開放幅度仍然很小,而且資金來源、投資比例、經營權等都受到嚴格限制。許多大陸龍頭企業因為這些限制不能到臺灣去考察和投資,也就無法起到示範和帶動的效應。

配套措施仍不完善。“陸資入島”初期兩岸都處於摸索階段,許多政策法規、手續流程、服務機構等都不明確,加上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裏臺灣限制大陸貨品、資金、人員、機構進入島內,大陸企業對臺灣社會和經濟環境都很陌生,但臺灣對陸資投資的配套措施並不完善,無法對赴台投資的陸資企業、人員提供工作、生活等相關保障。

人員往來限制過多。兩岸已經實現直接“三通”,臺灣居民進出大陸地區的限制愈來愈少,這也是台商投資大陸規模快速擴張的重要原因。人員往來也是推動“陸資入島”的關鍵問題,臺灣對大陸赴台人員仍採取嚴格管控措施,這對促進投資是不利的,因為僅開放資本入島,沒有一定比例的人在台,投資者是不太放心的。

產業對接尚需加強。臺灣不同的區域內產業特點不一樣,當前陸資企業赴台投資仍處於自發、分散的階段,缺乏有針對性的引導和支持,臺灣、大陸的各個行業無法結合島內的產業特色,開展有針對性的對接活動,這也影響了企業的投資意願。

“陸資入島”的前景展望

目前兩岸局部單向和不平衡的投資關系對雙方經濟發展都是不利的,對大陸來說企業順應經濟全球化進行水平或垂直擴張但始終無法“走”到台灣,制約了企業規模和經營的發展;而就台灣而言限制陸資既違背了WTO規則也不利於島內投資和生產。

兩岸繼續推動“陸資人島”,建立雙向、平衡的投資關系,是促進兩岸經濟合作,且符合兩岸共同利益的必然途徑。

從台灣方面來看,在“黃金十年”全球招商的總體規劃下,還將繼續擴大陸資投資的開放範圍和程度,主要原因有:一是消除違背WTO規範的歧視性的大陸經貿政策的要求。兩岸於2001年和2002年先後成為WTO的成員,大陸對台資和外資企業的貿易、投資活動一視同仁,但台灣一面積極吸引外資一面限制陸資的“政策”違背WTO的非歧視原則。二是台灣經濟發展的需求。國際金融危機導致台灣2009年固定資產投資衰減11.4%,民間投資大幅衰退19.56%;吸引FDI的情況也不樂觀,2009-2010年間台當局核准外商赴台投資金額持續衰退狀態。台灣資本形成不足,影響了島內經濟成長,同時也使台當局對陸企投資拉動台灣經濟抱有很高的期望。1989年台灣大幅放寬外資投資台灣後,1990-1992年均吸引外資16億美元,比1986-1988年均值增加60%,同時帶動CD樅1,021億美元增加至1,892億美元,增長率達85.3%。以兩岸經濟的密切程度,若大幅開放陸資人台投資,拉動台灣經濟發展的效益可能高於外資效益。

從大陸角度看,盡管目前大陸企業赴台投資遭遇不少困難,開放初期面臨的風險也較大,但長期而言當政策和技術上的障礙逐漸消除,台灣可能成為大陸企業對外投資的重點。第一,大陸正在實施“走出去”戰略,目前累計已在全球超過170個國家(地區)投資近1200億美元,“陸資入島”提供了新的投資區域和投資機會;第二,兩岸語言、文化、習俗相同,與其他國家(地區)比較大陸企業赴台投資能節約成本和減少風險;第三,馬英九執政後陸續對460多項經貿法規進行了調整,尤其是2009年通過的“產創條例”以及未來推動“黃金十年”、“自由貿易島”等措施,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台灣的投資環境,根據世界銀行的排名,2010年台灣的投資環境居全球第46位,但進步速度排名全球第五。第四,我國“十二五”時期將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對外投資的重點也將從資源和成本密集型產業轉移到對產業結構升級有利的高科技產業、研發服務業等,這些都是台灣的優勢產業,2006年以來台灣在美國獲准的專利數量已排名第4,僅次於美國、日本和德國,每百萬人專利數甚至超過美國排名全球首位,到台灣投資高科技產業、設立技術研發中心的國際企業愈來愈多。

隨著兩岸經貿關系深化,兩岸雙向投資將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一方面,兩岸已簽署ECFA,明確了逐步消除彼此間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投資環境等目標,落實ECFA就意味著將逐步繼續推動“陸資人島”。另一方面,兩岸加強新型產業合作,需要採取策略聯盟、相互參股、合資合作、共同開發等新方式,甚至要在關鍵技術和標准領域開放和合作,這些都需要以開放雙向投資為前提。由此可見,“陸資人島”未來開放的空間仍然很大,兩岸有望通過加大力度推動“陸資人島”,建立正常、平衡的雙向投資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