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線人員倡家暴列公罪 打擊家暴法案諮詢公眾

【本報訊】當局似乎考慮將同性戀合法化,昨日展開諮詢的《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計劃將同性同居者列為家人。首場諮詢會上的發言者認同家庭暴力應列為公罪,以保障受虐者。

認同家暴列公罪

《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昨日起諮詢公眾1個月。有與會者提出,《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將同性同居者列為家人,與本澳現時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有所牴觸。草擬法案的社工局表示,《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將同性同居者列為家人是可以考慮的,因為法案的立法目的是保護更多受虐人。社工局稱,本澳這樣做是參考其他地區的情況,如香港在2009年,葡萄牙在2007年都已經將同性戀合法化。

有處理家暴個案的前線工作者在昨日的諮詢會上指出,現行法律下家暴以半公罪處理,不見得有關家庭解決問題後能修復破損的關係。婦聯勵苑主任楊淑賢認為保護令需要在家暴發生後隨即發出,因為當時是施虐者情緒最不穩定的時候,有可能再次傷害受虐者,不應待個案進入刑事訴訟程序才可以申請保護令。

保障暴受虐人

社會工作局稱,澳門社會和經濟急速發展,居民生活模式轉變,人們面對職業和生活模式適應的問題,個人及家庭成長壓力增加,家人間的矛盾和相處問題隨之發生。家庭暴力問題廣受關注。

社工局局長容光耀在諮詢會致辭時說,“社區和諧與群體的共融” 是政府施政的重要方向,本澳現正邁向社會現代化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時期,社會工作局承擔起更大的使命之一是“減少家暴,提倡關愛,促進家庭的幸福”。家庭暴力,是破壞家庭幸福的主要因素,它不但對受虐人的身心造成深遠傷害,亦會為家庭中的其他成員帶來嚴重影響。社工局在法務局的支持及協助下,年前開始草擬《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藉立法保障家庭暴力的受虐人,同時加強相關部門和民間機構的協作防治家暴,促進家庭及社會和諧。

容光耀表示,《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的擬定,體現政府防治家庭暴力的決心,法案已先後聽取了相關政府部門、社會工作委員會、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和業界的意見,現時諮詢公眾。

今次諮詢期由昨日日起至10月14日,為期一個月,期間安排四場公眾諮詢會,向公眾引介法案的內容及諮詢重點,讓公眾更瞭解《打擊家庭暴力犯罪》法案光,並在現場發表意見。社工局將諮詢收集的意見及建議整合分析後,送交法務局跟進,調整文本後,使正式進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