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第二七三/二零一一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馬場永寧街的經濟房屋的售價》,及第二七四/二零一一號行政長官批示《核準出售經濟房屋的許可書的式樣》。這是實施第一零/二零一一號法律《經濟房屋法》的最主要的配套法規。另外,行政會昨日也舉行記者會,宣佈行政會已於日前完成討論《延長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決定為了在財政上支持社會房屋總名單中獲接納的經濟薄弱的輪候家團,減輕其住屋的負擔,對特區政府此前核准的《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中規定補助計劃實施時間予以延長。此顯示,影響澳門社會穩定的其中一個最主要因素--「上樓難」問題,即將會獲得基本解決,既體現特區政府真心貫徹「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也折射了特區政府構建和諧社會的決心和信心。
按照行政長官批示,永寧經屋的平均呎價為一千二百五十六澳門元,單位的實用率近七成九。以實用面積計算,一房一廳單位約四百四十一平方呎,二房一廳單位約五百六十平方呎,三房一廳單位近七百平方呎,四房一廳單位約八百九十三平方呎。無論是輪候家團還是經濟學家,都認為永寧經屋訂價相對現時私人市場價格是合理水準,也不會對私人市場造成影響。
其實,如果將此樓價與回歸前夕經濟低迷、樓市停滯時的樓價相比,這已可算是「豪宅價」。但隨著回歸以來十多年的經濟發展,一方面澳門居民的收入中位數有逾倍的提升,而且失業率不斷下降,幾乎達到全民就業的水平,因而購買了也就「水漲船高」地得到提高,能夠承受得起這個價位;另一方面,由於內地「先富起來」的人群,藉著澳門特區實施「置業移民」政策,將大量熱錢帶來澳門,而將樓價抬高,即使是二手的舊樓也達二、三千元一呎,另再加上通貨膨脹的因素,故而這個價格,已使人們普遍認為可以接受。
實際上,即使按照世界銀行有關樓價應是家庭六年收入的標準衡量,以現時受薪僱員的收入中位數約一萬元,或是以社屋二人家團收入上限一萬零五百六十元計算,其六年的收入正好是可以購入一個「T一」單位(五十六萬五千一百元至八十六萬三千三百元),因而是符合國際標準的。當然,世界銀行的計算標準,是以六年內不吃不穿,將全部收入用作購樓作計算的,這只是一個簡單可比的計算方式而已。而在實際生活上,不可能如此,大多是以其收入的主要比例用於必要的生活開支,包括吃飯穿衣出行,及哺育及教養小孩,扶養老人,餘錢才用作購樓,並實行分期付款。但按澳門居民的認知,已是可以負擔得起。
何況,與鄰近地區相比,這個售價也是較為廉宜的。以匯率、交樓品質(內地保障房多是土坯房)及收入水平相比,這個價位已顯得相對「抵買」。
住房問題能否獲得妥善解決,關係到能否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實際上,所謂安居樂業,只有安其居,才能樂其業。只有大家都能安居樂業,才能保證社會穩定,保持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的治國治澳方略才能具有最大的社會基礎。因此,住房問題是關係到廣大「澳人」切身利益的最大民生問題,「住有居所」也應是將澳門特區建設成為和諧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更是讓廣大「澳人」共享「澳人治澳」、繁榮穩定成果的重要體現。既然如此,遏制樓價過快上漲,更好地滿足廣大「澳人」尤其是其中的中低收入階層和部份中產階層的住屋需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務,是促進澳門穩定繁榮及社會和諧的重大課題。
為此,特首崔世安制定了完整公共房屋政策,包括「居有其所,安居樂業」是政府的目標,以「社屋為主,經屋為輔」則是政府房屋政策的原則,政府推行符合社會整體利益的房屋政策,以經屋、社屋、私人房屋三方面配合及規範回應居民不同的住屋訴求,萬九公屋最遲今年九月全部動工,力爭在明年底建造完成。另外,正在規劃的公屋儲備單位有六千三百個,加上新經屋法為市民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可以說,關係到澳門特區千家萬戶安家樂業的公屋政策,走向了正常軌道。阻礙澳門特區構建和諧社會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即將會被掃除。
有此政績進展,當然首先是特首崔世安的魄力決斷,明知在短時間內完成「萬九公屋計劃」有困難,也要堅持,決不放棄,並明確將之寫進本年度的《政府施政報告》中。而也不應忽視的是具體執行計劃的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及其屬下的工務局、房屋局等部門,尤其是以霹靂手段收回霸地以供興建公屋之用,千方百計地挖掘土地潛力,這終讓「萬九公屋計劃」可以實現。就此而言,特區政府工務範疇的工作是不容抹殺的。但不知為何,不少人卻對之冷嘲熱諷,還給予「得分最低」的評價。如果是排除了「受歐文龍案所累」的心理因素的話,就顯然是帶有某種偏見,未能客觀及實事求是地作出評價了。
隨著「萬九公屋計劃」的即將逐步落實,以澳門已有八成住戶擁有自置物業計算,基本上可以解決現時所「積存」的「無殼蝸牛」的居住問題。但緊接著,又將衍生兩個新問題,其一是新進入社會工作的青年人,由於對生活品質的起步點要求較高,不願做「裸婚族」,因而希望也能擁有自己的住宅。由於社會在進步中,不能要求他們像其父母輩那樣,在打工多年後才置業,因而他們有此要求,並非過份。而且他們中有部份人因為學歷較高,加上博彩業的從業特點,其薪酬是較高的,因而也就提出了「置業」的訴求。但以其薪酬收入,尤其是其所依附的家團(即其父母)已經置業,而不被納入購買經屋的資格,故而他們的置業訴求,就成為新問題。而這些年青人也正是「公民運動」的主力軍,實際上幾次遊行中的年輕人所喊的口號,就是「買樓難」。對此,特區政府應有清醒的認識。
另一部分是「夾心層」的置業問題。這部分中產人士,由於收入較高,不被列入購買經屋資格,實際上他們出於對高生活品質的追求,也「不屑」於經屋。但另一方面他們卻難以負擔動輒就是三、四千元一呎的「非豪宅」新樓。這就使他們處於「兩頭唔到岸」的尷尬地位。其中有不少是政府公務員,以其職業性質不可能投入「反對派」的行列,但卻不能因此而忽略他們的呼聲,也應設法予以解決,這也是使其解除「後顧之懮」,可集中精力從事公務的所需。
世界是不斷產生矛盾的,舊的矛盾解決後,又產生新的矛盾,而且原來的主要矛盾解決後,次要矛盾就有可能會變成新的主要矛盾。作為有所作為的特區政府,應當敏銳地發現矛盾,善於解決矛盾,這才是維護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