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議員要求完善社會保障及福利金的發放,盡快提升社保養老金至每月3千元。有議員批評行政法務工作緩慢提,並要求啟動對永久墓穴批給事件的聽證程序。
社福金發放須便民高效
自本月初起,合資格居民可申請提取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本年度撥款。議員關翠杏建議長者每年辦理在生證明等手續後,新的證明適用於整年所有社保或福利發放。她希望當局優化該程序,為長者提供“日後倘有撥款即自動過戶”的選項,讓長者們選擇。
關翠杏稱,社會保障及福利的範疇上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間,如每年辦理在生證明之類的手續時,一經核實後應適用於該年度所有的社保或福利發放,無論養老金、敬老金或中央儲蓄制度之撥款或發放等均無需再核實,這不但可省卻許多人力、物力和不必要的行政程序,更重要的是可避免折騰老人家,符合“便民、高效”的公共行政目標。
議員陳美儀再度促請政府盡快提升社保養老金至每月3千元,與最低維生指數相同。她認為,社會目前出現反對提升養老金的意見是因政府對此定位不清,當中包括個人供款偏低等因素,導致社保基金嚴重偏離社會保險運作原則。陳美儀促請政府明確訂定社保制度的定位,制訂穩定的“全面退休保障”制度。
議員批多項法案沒下文
議員吳國昌再要求主要官員承擔法改未兌現的責任。他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特區政府行政法務範疇領導不力,導致法律改革滯後,廣受公眾批評。
吳國昌列舉說,政府施政報告內的精選項目『澳門特區政府二零一一年法律提案項目』的『修改(財產申報)』法案本應在今年第一季提交立法會,『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本應在今年第二季提交立法會,『司法援助一般制度』法案本應在今年第三季提交立法會。可是,這些精選承諾的法改項目均沒有依期提交立法會,
吳國昌說,『修訂(金融體系制度)』,『制訂(金融中介法律制度)』、『制訂<槓桿式外匯投資活動制度)』,『修訂(保險活動法律制度)』,『修訂(保險中介法律制度)』等作為特區政府經濟財政範疇涉及法律改革的施政政項目,本應在今年第二季完成。今年第二季度已經過去,這些涉法改項目,竟沒下文。
吳國昌指,『檢討土地溢價金的訂定方法』作為特區政府運輸工務範疇涉及法改的施政政項目,本應今年第一季完成;『(土地法}修訂』作為特區政府運輸工務範疇涉及法改的施政政項目,本應在今年第一季完成。今年第三季度都已經過去,這些法改項目竟然沒有下文!
議員區錦新認為,行政長官委派行政法務司長跟進批給永久墓穴的廉署報告,引起輿論嘩然,明顯違反現行法律規範的迴避制度,這一行政行為的公正性蕩然無存。區錦新表示,事件涉及主要官員誠信及涉嫌違法問題,他建議立法會啟動聽證程序,傳召所有相關人員,相信可令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