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九公屋如期明年底建成  籌劃再建六千三單位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表示,政府極有信心明年底建成19,000個單位的公屋,政府處理完現公屋輪候家團上樓後,下一步是興建社會房屋。

崔世安昨日發表施政報告表示,他特別關心社會房屋建設,特區政府的公屋政策是“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社屋對像是收入較低的居民。

崔世安在其第三份施政報告中指出,近年本澳樓市已隨內外經濟形勢發生變化。一方面,社會發展、人口增加衍生更大的住屋需求。另一方面,全球處於低息環境,熱錢流動,居民置業考慮的因素變得複雜。在新形勢下,特區政府正不斷完善房屋政策,協助居民在變化的環境中獲得基本需要的的居所。

他說,“居有其所,安居樂業”是澳門房屋政策的方針。特區政府科學評估未來實際所需的公共房屋資源,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分配公共房屋,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權利,並維持健康的市場環境,使社會穩步向前發展。由於土地資源有限,政府繼續貫徹“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政策,優先照顧低收入家庭和弱勢社群的需要。已實施的《經濟房屋法》,為經屋制度的落實提供了法律規範和相關指引。政府落實明年建成萬九公屋的承諾,有序分配公屋,先行滿足輪候多年者的住屋訴求。在此基礎上,還積極開展6,300個公屋單位儲備的規劃工作。同時,為配合長遠的城市和人口發展,政府已在可發展的土地及新城填海區的部分土地資源上,為未來的公屋計劃預留了土地儲備。

崔世安表示,我們回顧過去的資料,居民已多年輪候社屋或公屋,政府有信心,明年底建成19,000個單位的公屋,初步解決過去長時間輪候公屋的問題。政府已規劃,在萬九單位公屋建成後,會繼續興建6,300個單位的公屋,政府的公屋政策以社屋為主,經屋為輔。

他強調,政府希望澳門居民有安居的住所,明年底如期建成19,000公屋後,繼續規劃興建6,300個單位,亦預留足夠土地,以便將來興建更多公屋。

他說,在新的經濟房屋制度下,本澳八成家團符合申公屋請資格,他們大概以家庭三成收入供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