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飲食業新控煙法將實施控煙辦會加強巡查黑點食肆

【本報訊】控煙辦公室與飲食業聯合商會合作,昨日為飲食業界舉行《新控煙法》講座,業界逾百名代表出席。

控煙辦公室代表表示,《新控煙法》2012年1月1日起生效,屆時本澳絕大部分室內工作和公共場所、全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某些重要的室外公共場所全面禁煙。所謂室內場所是指設有上蓋並以牆壁、圍牆或其他表面圍成且設有開口處的整個空間,各開口處面積總和小於有關場所外表面積之和的百分之五十。違法吸煙者被罰款400至600 元,抗拒執法將構成違令罪。

控煙辦公室代表強調,食肆場所管理人必須履行三項的責任,包括移除所有煙灰缸、要求違例吸煙者停止吸煙並將煙弄熄以及張貼經行政法規核准的禁煙標誌,標明違法吸煙者可被科處的最高罰款金額,如沒有張貼者可被科處澳門幣1萬元至10萬元罰款。

控煙辦公室呼籲業界支持禁煙政策,建議管理人向員工說明法定禁煙地點等,在場所四周顯眼處張貼禁煙標誌等,加強員工培訓,使其掌握勸阻吸煙的技巧;鼓勵員工戒煙,制定員工戒煙計劃,獎賞成功戒煙的員工。

控煙辦公室代表說,場所管理人及員工如發現有人在禁煙地點吸煙,應禮貌及堅持地勸喻吸煙者停止吸煙。若屢勸無效,可召喚衛生局或警察當局,如出現威脅、暴力或破壞公眾秩序等情況,應即召喚警察。

有與會者詢問設於賭場內的酒吧是否需要禁煙,控煙辦公室代表表示,需要根據賭場申請牌照時的圖則決定。至於如何處理被列作吸煙黑點的食肆,雖然《新控煙法》沒規定處罰這些黑點食肆,但若接到多次投訴,指某食肆有人吸煙,該食肆會被列入黑名單,控煙督察會加強突擊巡查這些食肆的。至於調高煙草稅問題,衛生局代表指出,為配合《新控煙法》生效,已建議煙草稅由4元調升至10元即增加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