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促立法規管修車及廢車場

【本報訊】立法議員何潤生指修車場及廢車場污染環境,危害居民健康及安全,政府應盡早立法規管。

何潤生說,近年本澳經濟快速發展,居民擁有機動車增加,社會關注修車、廢車回收業的發展,以及因此引起的環境及安全問題。

他說,當局曾表示,按現行法律規定,當局僅能向修車業發出准照,發出修車場准照並無標準,及無監管修車場的法例,考慮到環境及修車場安全的問題,政府將制訂監管修車場的補充法規。由於補充法規《機動車輛修理工場的運作和發出準照規章》,十多年來仍未制訂,只停留在諮詢討論階段,修車場無因法可依,長期不受規範。修車場發出難聞的氣味、噪音、塵埃及油污,令區內居民深受困擾。另外,合法車位經常被待修車輛長期霸佔。

他說,另外,由於未有法例規管,廢車場已變相為合法,但不合理。廢車場內廢車、輪胎及零件層層堆積,經常超出圍牆,搖搖欲墜,危害公共安全。廢車堆疊易孳生蚊蟲,嚴重影響區內衛生環境,破壞本澳旅遊城形象,居民質詢當局為何至今未有解決辦法,但政府部門互相推諉,居民投訴無門?當局曾表示由於廢車場屬私人地方,未受法律規範,交通事務局將協助其他部門跟進有關問題,並稱日後會訂定廢車環保處理的方案。但公眾安全至關重要,若當局繼置修車場及廢車場不理,恐難與特區政府「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相配。

何潤生質詢當局:

一、《機動車輛修理工場的運作和發出準照規章》的制定已拖延超過十年,居民反映,當局已就規章進行多次諮詢,當局何時才能制訂這規章?能否訂出具體時間表?

二、修車場產生噪音,污染空氣,當局會否考慮仿效香港做法,與機動車維修業合作推行“行業夥伴計劃”,推廣環保技術及作業方式,解決污染問題,同時確保業界有生存空間?

三、當局會否規管廢車場,以消除安全及衛生隱患。有關廢車環保處理方案的工作進度如何?在規管方案推出前,若廢車場威脅到公眾安全,當局有何解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