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發展策略下季諮詢公眾

【本報訊】政府計劃明年第一季就公共房屋發展策略諮詢公眾。政府早前向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介紹了由政府跨部門研究小組撰寫的公共房屋發展策略報告。“社會房屋為主、經濟房屋為輔”的原則將維持。

政府提出了公屋發展的四個方向,包括土地及財政資源的長遠投入、法例及制度、社會房屋定期接受申請及設上樓期限、以及強化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職能。

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早前在房屋局舉行,政府代表介紹《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報告的內容。

政府向委員會介紹報告內容是希望藉它收集意見,就公屋發展與社會各界互動。

政府為研究未來十年公屋發展,分析了本澳人口增長、人口老齡化、公屋建設及未來房屋供應,公屋和住房財政補助等問題。

公屋發展的四個方向,土地及財政資源長遠投入方面,將研究設立房屋發展基金, 支援興建和維修公屋,支援非實物援助計劃,並定期向社會公佈公屋儲備用地資料。

法例及制度方面,執行“富戶退場”機制,及適時檢討公屋法規。

社會房屋定期接受申請及設上樓期限,並設定輪候期,爭取最快在2013年起定期接受申請,同時設上樓期限,由申請者確定名單公佈日起一定年期首次安排上樓。

強化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職能方面,政府定期向委員會提交有關興建公屋的土地儲備、規劃、興建進度及分配資等料。房屋局擬定工作計劃時會聽取委員會意見。

委員會認同“社會房屋為主、經濟房屋為輔”的原則,認同社會房屋定期接受申請及設上樓期限的建議,希望《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凝聚社會智慧,廣泛聽取民意,以確立未來公屋政策的方向和目標。

《公共房屋發展策略(2011-2020)》正作最後修訂,計劃明年第一季內諮詢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