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稱石礦場土地重新批給發展商無討價還價機會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表示,政府嚴格按照土地法及土地政策,在集約利用和活化原則下重新批給路環石礦場土地,發展商無討價還價的機會。

劉仕堯昨日在公開場合強調,未來石排灣人口將增加,政府一直堅持土地集約利用,同時推動承批人善用原工業用批地。路環石礦場重新批給,政府嚴格按照土地法及土地政策處理,已要求發展商退回3成土地,用作完善附近公益、基建及道路設施。

他稱,批地過程中發展商無討價還價機會。政府使用石礦場部分土地興建公屋,石礦場其餘土地容許原經營者興建12幢商住樓宇。

對於坊間認為溢價金2.43億元過低,劉仕堯表示,政府未來會因應社會發展定期調整溢價金,以便符合市場價格。他重申政府已留意到社會有意見要修改溢價金制度,政府聽取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建議後,已啟動研究新計算方式。

政府表示,路環石排灣將成為一個新的生活社區,而石礦場已不適合澳門產業發展,繼續運作可能會對將來的石排灣小區、聯生小區、路城旅遊區、離島政府醫院及熊貓館等區域和場所帶來各種影響。再者,政府在地段內發展大型公屋項目,有責任為居民創設完善的生活配套及社區環境,區內再設工業是不合理,因些,路環石礦場須配合規劃更改其原為工業地的用途,以配合社區的發展。

政府表示,路環石排灣將成為一個新的生活社區,石礦場已不適合澳門產業發展,繼續運作可能會對將來的石排灣小區、聯生小區、路城旅遊區、離島政府醫院及熊貓館等區域和場所帶來各種影響。再者政府在地段內發展大型公屋項目,有責任為居民創設完善的生活配套及社區環境,區內再設工業不合理,因些路環石礦場須配合規劃更改其原為工業地的用途,以配合社區的發展。

政府說,在處理路環石礦場考慮了配合社會發展需要,公屋發展的最高效土地利用,在批給合同上採納了社會各界提出加強監管及加大處罰的意見,加強土地利用的監管,置換土地嚴格遵守換地規定,按同區等價原則處理。CN3地段及公共道路佔用石礦場公司原批地過半,政府須以同區另一較小地段補償予石礦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