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合作多層次機制保障搭建完備 粵澳合作多層次機制保障搭建完備

作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落實執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諮詢幕僚機構--「粵澳發展策略小組」,昨日正式成立,並擬定其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以及年度工作計畫。此顯示,粵澳兩地政府為貫徹執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多層次機制保障,已經搭建完備。

實際上,《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專設了第七章「機制安排」,作為落實執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保障機制。這個保障機制分為四個層次,其一是決策層次獨立,確立高層會晤機制。其二是執行層次強化,確立「粵澳合作聯席會議」。其三就是昨日成立的諮詢幕僚層次,決策輔助和執行監督。其四是民間合作的層次。

前三個層次,都是屬於建制內具有公權力的架構。其中高層會晤機制,粵澳高層已就一些重大合作事項多次會晤協商,有力地推動粵澳合作不斷取得新突破,使之成為粵澳合作的戰略決策曾,研究確定重大合作事項,再由工作層面執行落實,對深化合作具有重要作用。而作為執行層次的「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有助於強化粵澳或者聯絡辦公室職能,統籌落實高層會晤共識及框架協議事項,研究確定年度重點工作。

而昨日成立的「粵澳發展策略小組」,則發揮決策輔助和執行監督的作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指出,「組建粵澳發展策略研究專責小組,吸納各界代表和專家參與,形成政府、業界和研究機構互動機制,研究粵澳合作發展策略,強化諮詢論證功能,向粵澳高層提供政策建議。」由廣東省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及澳門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室牽頭組建「粵澳發展策略小組」,共同對一些關係粵澳近期和長遠發展的重大合作問題進行研究和磋商,並向粵澳高層提供政策建議。在條件成熟的基礎上,可以研究成立合作諮詢委員會。諮詢機制上溝通政府與社會的「民意直通車」促進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以及監督、反饋落實情況。

隨著「粵澳發展策略小組」的成立,有關粵澳合作的體制內機制保障,已經搭建完備。但應當說,這個「粵澳發展策略小組」已是成立得較遲的了。因為有兩個「參照物」可供比照。其一是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簽署的同時,粵澳兩地政府共同制定的《實施〈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二零一一年重點工作》也同時頒布,是確定在二零一一年內基本建立「粵澳發展策略小組」的,而現在已是二零一二年。其二是《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的落實執行情況,在《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簽署後不久即已成立「粵港發展策略小組」,目前已進行了多輪會議。而「粵澳發展策略小組」則是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簽署後十個月才起步。

從「粵澳發展策略小組」的組成架構看,是參照了「粵港發展策略小組」的模式。實際上,「粵港發展策略小組」的雙方牽頭單位是分別是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和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而「粵澳發展策略小組」的雙方牽頭單位則分別是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和澳門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室。但至於參加單位,則可能會有一些徵妙差異。由於廣東方面是一元體制,故無論是對香港還是對澳門,都是同一批人,參加的單位成員包括有省發改委、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委政策研究室、省社科院特區港澳經濟研究室等的代表。

但在香港方面,因為香港中央政策組有非全職顧問之設,四十多名來自不同界別的非全職顧問,各自有本身職業,接受中央政策組諮詢,而這些非全職顧問也就理所當然地成為「粵港發展策略小組」的參加單位成員。而澳門特區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則並沒有兼職顧問之設,因而目前只有政策研究室的成員參與工作。

其實,香港的模式值得澳門參考,為此可從兩方面入手予以解決。其一是政策研究室也象香港中央政策組那樣,設立非全職顧問,或是仿效特區政府各領域的諮詢委員會,集結各界精英予以輔弼;其二是邀請社會上某些專業研究機構或團體作為其合作單位,就像廣東省的小組成員組成架構那樣。倘此,經常就粵澳合作發表意見和建議的發策中心、經濟學會等,都可以成為其「合作單位」。而從政策研究室昨日發出的新聞稿看,其中如下的表述;「粵澳發展策略小組」成立後,將致力於建立及完善粵澳兩地政府與民間、學者、工商界、專業團體等組織間的諮詢交流平臺,通過課題研究、考察交流等活動,彙聚民間智慧,為推動粵澳兩地全方位合作獻計獻策。似是已經注意到了這一點,並為未來的合作預留下伏筆。

這是決策科學化和決策民主化必走之路。透過「粵澳發展策略小組」的運作,尤其是澳門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室的正面參與,相信今後有關粵澳合作的所有決策,更能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及利益所在。實際上,過去長期以來,在包括「ECPA」等在內的澳門與內地的「雙邊」協議的研擬過程中,澳門都是處於「被動參與」的地位,由內地的相關職能部門在到澳門進行實地調查研究之後,及起草協議方案文本,再諮詢澳門意見並作調整修改,獲得雙方確認後,進行簽署的。這就顯得澳門缺乏主動,而是「被動參與」。

這卻怪不了人。因為澳門自己並不「爭氣」,一是缺乏相應的專責研究機構,二是缺乏相應的人才。政策研究室成立後,應可初步解決上述兩個「缺乏」問題。因此,雙方可以平起平坐地進行研究及起草文本。當然,與內地相比,還是存在著較大的差距。這又涉及到胡錦濤主席先後兩次在澳門諄諄叮囑的「必須著力培養各類人才」的問題。因此,除了是政策研究室本身繼續增強壯大自己,著力在體制內培養之外,還應加強與民間的合作,讓他們也能從各種不同角度參與,這也是在實踐鍛鍊中培養人才的一個途徑。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