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公信力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雖然“井噴”,但發展的時間仍較短,許多報告質量不高

近年來,中國企業發佈社會責任報告的越來越多,但公眾普遍感覺內容與現實不符。而主要根源在於,“對於不少中國企業而言,對社會責任認知還不夠全面。”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生導師李紹榮教授對《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說,“有些企業把發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純粹當成一種提升自身形象的方式,因缺少更多利益相關者參與,以及缺少第三方審核而導致公信力不足。”

發佈責任報告進入活躍期

在當前世界範圍內,定期或不定期發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社會責任信息,已成為了一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樹立自身良好品牌的基礎工程,並為國際社會所推崇。

從索尼、IBM、愛立信等跨國知名企業案例可看出,這些企業都具有特色鮮明的社會責任理念。從更大視野看,幾乎一切國際知名跨國企業,也都有相應的理念,用來指導自身的企業社會責任行動。

1999年,殼牌(中國)公司就發佈了第一份中文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隨著中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公眾要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呼聲趨高,而中國企業發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也漸成風尚。

據瞭解,國家電網公司是國內首個發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央企,自2005年起,每年不定期發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詳細介紹公司的社會責任理念和年度實踐,描述公司與主要利益相關方的互動關係。

隨後,包括寶鋼、中石油、東風汽車、大眾中國等眾多企業,均紛紛發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且數量連年持續增長。

目前,中國發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主要是進入500強的大企業,包括國家電網、華能集團、南方電網、南方航空、中石化、中石油、中國銀行、中移動、中遠集團、中鋼集團、中化集團、中國平安,等等。

同時,國企、外企、民企等各種所有制的企業,發佈社會責任報告的數量逐漸增多,而且標題各異,如可持續性報告、公司責任報告、公司公民報告、能源報告、公司社會責任報告等等,形式、篇幅和內容也變化多端,貼在網上的更是如雨後春筍,讓人目不暇接。

當前,中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已進入活躍期,而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公信力如何,備受社會關注。

多數被指與公眾感覺不符

“中國企業還處於發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初級階段,形成一個完整的發佈、核證的信息披露體系還需要經歷一個過程。”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楊帆教授認為。

2009年12月,企業社會責任網發佈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超過97%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缺乏公信力。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雖然‘井噴’,但發展的時間仍較短,許多報告質量不高。”中國社科院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理事張研究員認為。

2011年7月25日,咨詢機構商道縱橫發佈《2010年中國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研究》(下簡稱“《報告》”)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共有702家企業,發佈了703份社會責任報告,這一數字同比增長30%。但其中,發佈報告的食品企業僅8家,且多數回避食品安全問題。

《報告》還指出,沒有一家食品企業在報告中針對食品添加劑進行說明,也極少有食品企業通過報告披露供應鏈上執行的政策或標準。

對於出過食品安全問題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則直接回避相關問題或僅在事件爆發時納入報告,等風波過後再無下文。《報告》舉例稱,雙匯未將“瘦肉精”事件納入報告;乳業巨頭伊利、蒙牛曾在2008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對三聚氰胺事件作了闡述和反思,但此後的報告未再提及對三聚氰胺的管理。

2011年8月2日,中國社科院發佈的《2011中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研究報告》顯示,截至6月30日,A股上市公司發佈各類社會責任報告共計531份,其中不及格報告為435份,不及格率81.92%。

這份研究報告統計結果表明,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報告531份占國內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總數的七成,上市公司已經成為社會責任報告發佈的主力軍。而在上市公司482份獨立報告披露指標中,責任管理信息披露最優,員工客戶的管理信息較多,公益管理信息和社區參與信息表現不足。戰略信息披露一般較為全面,但質量有待提高。績效信息披露最差,信息披露不平衡,缺少關鍵績效指標,指標的平衡性較差。

現實中,社會責任報告與公眾感受存在差距的案例不少。如,2010年7月,上市企業紫金礦業在福建上杭縣發生污水池滲漏事故。可在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資源中心網站上,紫金礦業2009年至2011年分別三次發佈過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報告內容均涉及保護環境。

再如,中石油2007年至2011年分別發佈過5次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報告內容均涉及保護環境。2010年7月中石油大連輸油管爆炸事故發生後,大連市政府召開的四次新聞發佈會上,中石油集團連續四次缺席。在中石油網站上,除了清汙,沒有任何其要承擔責任的述。

缺少利益相關者廣泛參與

“中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績和進展,不少因缺少標準來審核和評價,以及缺少利益相關者的廣泛參與,從而導致公信力不足。”楊帆認為,“缺少第三方審驗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極容易使企業誤入自娛自樂的狀態。”

資料數據顯示,如今全球500強企業中,前250家中有超過50%的大公司,都通過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對其社會責任信息進行披露,其中80%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都已通過第三方認證來增強其公信力。

“不少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並不能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進行描述或評價,一些企業甚至在社會責任報告中,刻意隱瞞了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必然會失去公信力。”楊帆說。

近年來,很多企業會把責任報告發佈在網絡上,以便公眾查閱。但本刊記者通過對比一些企業發佈的報告後發現,有不少除了年份和相關事件的具體數據有差異外,其內容、格式幾乎完全相同。比如,雙匯2008年和2009年的兩份社會責任報告,除了具體數字和事件有所變化外,其他表述三年來均沒有任何調整,基本套用照搬。

“沒有企業的自身努力,就談不上真正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沒有職能部門的監督,企業社會責任的實現就無法保障;沒有公眾參與,則無法營造實現社會責任的輿論氛圍和對話機制。”南開大學齊善鴻教授認為。

有關受訪專家認為,在中國,目前雖已有些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企業的社會責任作了部分規範,但把社會責任作為一門新的管理科學、綜合的統一管理體系納入標準化建設,還處於認識和探索階段。

“企業的社會責任標準必須公佈,實施過程是企業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的過程。”李紹榮說,“通過對標準實施進行自我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促進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激發企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期待標準體系及第三方驗證

在受訪專家看來,要增強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公信力,必須在企業社會責任國際標準的統一要求下,儘快制定一個符合中國企業特點的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同時完善社會責任決策機構與驗證程序。

“目前很多企業發佈社會責任報告,都存在著標準不統一、形式不規範等問題。權威部門應在宏觀層面上,儘快制定和發佈一個適合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的標準規範。”楊帆說。

北京工商大學副教授郭毅認為,當前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要建立一種標準,但這種標準是原則性的,在中國現階段,是在原則上建立差異的社會責任標準,也就是說針對國有企業、外資企業或者說跨國公司還有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建立有差異性的社會責任標準。

“要提高企業發佈社會責任報告的積極性與真實性。”齊善鴻建議,“社會責任報告是企業向利益相關方展示其社會責任、履行實踐的重要方式,應加強第三方的公信力,即選擇與公司方相對獨立的機構來主持。”

“獨立審核的作用,就在於可以借助外部的力量,對企業內部的管理和資訊系統進行檢查。”李紹榮說,“這有助於提高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信心,也可以提高報告體系的質量。同時,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績效考核指標,並定期審查和評估組織治理程序在社會責任中的有效性。”

從世界範圍來看,由第三方審驗加強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公信力,已逐漸成為國際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認可的一種行業規範。

據瞭解,歐洲會計專家協會提出,企業可以通過下列原則來維護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公信力:一、報告須經過獨立審核;二、企業須保證審核者的獨立性;三、可持續發展指標與審核獨立性之間須沒有衝突;四、通過可持續性指數如富時社會責任指數(FTSE4Good),查證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是否經過審核;五、提高外部利益相關者對獨立審核的關注;六、各國的準則制定機構應該考慮是否有必要制定可持續發展報告的獨立審核標準。

“非功利性是維護企業認證公信力、推進企業社會責任進程、推進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李紹榮說,“因此,負責國內各類企業社會責任認證的機構應堅持非營利性原則。”

受訪專家建議,可設立一個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組織,專門負責國內企業的社會責任認證。同時,各地可在這個機構指導下建立企業社會責任認證服務機構。認證服務機構認證人員要實行持審查員資格證上崗的制度,由這個機構進行考核和頒證。

為了監督認證服務公司的行為,這個機構可設立專業部門,監管認證服務公司的申辦、業務能力的審核、公正辦理的情況等,並有權利取消徇私舞弊的認證服務公司的認證服務資格。

同時,認證企業還可自願性地組建獨立的中國社會責任認證聯誼會,進行信息溝通,實現對企業社會責任認證機構和各類認證服務公司的監督,以提高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社會公信力。

(李松 范春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