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呼籲修法防工業意外

【本報訊】立法議員林香生指現行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滯後,未能有效防止工業意外,希望政府盡快修訂,減少意見發生。

林香生指出,近年各類工程增加,職安健工作不能鬆懈,但月前相繼發生多宗建築業的工作意外,兩名建築工友不幸離世。去年工作意外和人數雖比二○一○年下降,但有三名工友身故。

林香生說,建築業發生嚴重工作意外機會較大,提升職安健意識尤為重要,但目前職安健工作欠缺針對性,未能隨社會變化、工程數量及規模擴大、工藝技術改變而提升。僱主、工程負責人及部分工友職安健觀念和意識未建立,加上職安健法律滯後,至今尚未隨澳門發展而修訂,就算當局教育指導及檢控雙管齊下,巡查建築地盤時提改善建議,但工作意外仍頻頻發生。

林香生說,要提高建築業以至全社會的職安健意識,減少工作意外的發生,除了要繼續靠業內工人時刻緊記安全操作,督促僱主提供良好的安全設備及環境外,當局應加強巡查和檢控,輔以有效的職安健培訓、宣傳和監管。長遠更須盡快檢討,修訂現行職安健法律法規,消除執法時出現的問題。。

林香生質詢當局:

一、當局早前就職安卡制度問題回覆議員質詢時稱:“待獲得業界及勞資雙方普遍認同有關制度,以及大部份從業員已完成有關課程並取得職安卡後,才逐步推動相關立法工作”;而同一份質詢回覆又指出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早對相關草案達成共識,當局完成了草案最後文本的修訂工作。到底“建造業職安卡制度”的立法工作何時才完成?

二、公共工程亦曾發生不少工作意外,部分更是致命個案,甚至單一項目先後多次發生工作意外。針對公共工程當局究竟採取了哪些職安健措施和監管機制?近五年公共工程工作意外發生了多少宗?當局會否考慮將職安健督導工作納入有關監理公司職責內,使職安健工作能更有效落實?

三、現行的職安健法律法規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訂立,當中大多數未修訂,這些法律法規執行多年早見滯後,當局會否儘快檢討?修訂是否已列入規劃?現行法例規定“有一百名或以上工人工作的地盤須有一名具資格的安全督導員”,近年工程數量及規模擴大、工藝技術革新,當局會否考慮降低安全督導員與工人的比例,強化建築安全督導員的權責,以便減少工業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