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增特首立會選舉民主成分

回歸至今逾十二年,對於特區政府主動就政制發展問題進行諮詢,本會表示歡迎。民主是普世價值,而選舉是民主的重要部份。本會相信,澳門青年朋友均對民主選舉抱有期望,對現時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有不少意見。然而,本會同時感到遺憾的是,當局是次提請釋法只涉及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並未藉此難得機會,對基本法其他涉及澳門政制的正文規定(譬如第六十八條規定「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以及第五十條第七項行政長官職權包括「委任部分立法會議員」等)的修改程序作出提請,表現較為保守。

無論如何,本會認為以現時澳門實際社會情況,短期內普選難以實現。為了澳門未來長遠發展,本會寧願「小步前行」也不願政制發展「停滯不前」。因此,本會建議,在現實條件局限下,兩個選舉辦法必須以增加民主成分為大原則,儘快作出修改。具體意見如下:

一.行政長官選舉辦法

現時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為三百人。本會建議大幅增加非商界利益的選委數目及比例,加強選委會的社會參與度及代表性;修改選委會的產生方式,宜盡快透過專業認證制度的建立,從社團法人選民制度過渡至相關界別內的專業人士,讓更多居民參與選委會的產生過程中。

二.立法會選舉辦法

直接選舉方面,由於直接選舉能體現民意,因此議席必須增加。而且議席在議會中比例必須上升,讓議會具更廣泛民意代表性。此外,本會也建議當局展開直選議員改為分區選舉的探討。目前澳門單一大選區一人一票的直接選舉制度,選出的議員不能精確代表選民意志。澳門地方雖少,但事實上各區已逐漸形成了民居、商業、娛樂等不同的功能,因此,劃分選區可以防止選區過大,便於選民瞭解候選人,便於選民參加選舉活動,便於選民對當選代表依法監督。

間接選舉方面,現時間接選舉制度存在諸多問題,過去幾屆均出現等額自動當選的情況,社會觀感差,予人既得利益集團「分餅仔」之感;而且,一些專業界別如教育界議員,都只能透過委任方式進入。本會建議,間選制度需要在界別議席比例、界別分類、選民界定、選舉程序等方面作出完善:

(1) 界別議席比例方面,四個界別的議席應體現平等原則,按1:1:1:1的比例分配,避免從制度上保障「商人治澳」的不公現象,特別現時澳門商界已有足夠能力在直選中獲取選票,根本不需另外設置更多的保障名額;

(2) 現時界別劃分不合理,當中尤其「慈文教體」界別,必須細分;

(3) 間選選民的界定,需要盡快透過專業認證制度的建立,從社團法人選民制度過渡至界別內的專業人士;短期內可先將部分已有認證制度的專業作嘗試,例如教師、律師、會計師等;

(4) 廢除自動當選的規定,比照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哪怕只有一張提名名單也應進行投票活動,以保障選民的選舉權及促進組別候選人能切實代表該組別利益。

倘若間選制度不能合理完善,則其議席比例只能逐步減少。

委任議員的認受性及委任制度的透明度在社會上一直較低。雖然其創設原意為保障少數族裔權益,但從現時議會實際情況看來,這種功能已不復存在。本會認為,委任議員欠缺民意代表性,與民主原則存在矛盾。因此,其比例將來只能降不能升。此外,在增加透明度方面,參考目前行政當局委任主管官員也得公佈其履歷及委任原因,相比之下委任議員的透明度理應更高。建議當局未來須公佈委任議員主要履歷及委任原因,讓全澳市民檢驗,有效落實陽光政府的理念。

三.意見收集過程

政制發展對澳門長遠發展至關重要,此階段意見收集只有一個月收集期及一場公眾座談會,從數量而言,確實比過往部份政策諮詢(如剛完成的「新城填海規劃第二階段諮詢」及「電費制度諮詢」)為少。

然而,本會認為,「民主」一詞意涵豐富,而選舉並非民主的全部。政制發展方案的結論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意見收集過程中,提出者有否在獲得足夠資訊、充分思考後才提出建議。

民主的發展需要依靠民主意識的發展,這次意見收集過程本身就是提升民主意識的好機會。作為西方民主理論及實踐形態之一的「協商式民主」,指的是公民透過自由平等的對話、討論及審議,參與公共決策和政治生活,是對現時代議民主及多數民主的完善及超越。其中,討論是「協商式民主」的要件,而認知是討論的前提。

因此,本會希望當局亦重視意見收集對培育民主意識作用,把握機會,鼓勵全社會積極參與,尤其讓年青一代可透過充分認知、討論、對話,最終發表意見。現時,相當一部分青年朋友對澳門政制發展的了解仍然有待加強,這不利於民意的收集。多年來基本法教材雖已進入校園,但學習質量是個問號,政府宜對過去的基本法教育作出檢討。

在此,本會建議未來當局在諮詢工作中,可加強資訊性、創新性及主動性三個環節:1.資訊性:可參考去年《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諮詢內容,扼要列出澳門及各地同類制度資料作為比對,介紹不同政制、選舉模式特點及經驗,讓居民可有充分認知;2.創新性:加強形式和渠道創新,除新聞稿、座談會等傳統渠道外,可考慮多媒體、遊戲等,吸引居民關注;3.主動性:座談會、專題網站、熱線電話仍為「被動式」的平台,建議善用互聯網社交平台及流動網絡,並主動走入校園介紹,結合知識和現實,鼓勵居民、尤其年青一代積極參與。

這個過程對澳門社會長遠發展的重要性,不亞於是次意見收集的結論方案。讓澳門社會逐步向公民社會的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