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法案料下周表決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簽署《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法案的審議意見書,預料可在下周進行全體會議作細則表決。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法案生效後,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工作壓力將增大,希望當局加強支援。

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後,委員會與政府已經就《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法案達成共識,委員會主席鄭志強亦一再表示,法案在保護私隱、人權同保障社會治安之間取得最大平衡,符合立法原意,法案文本已可以接受。在昨日的會議上,委員會簽署審議意見書,預料下周全體會議作細則性表決。

按照法案規定,未來治安當局申請安裝“天眼”時,必須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提出具有約束性的意見,再由行政長官作出決定。安裝天眼兩年後,需再次提出申請,期間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跟進。預料法案生效後,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工作壓力增大。鄭志強希望政府加大對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