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框法案細則性通過 張稱利私立教育發展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師制度框架(私框)法案,社會文化司長張裕稱,法案通過是本澳教育尤其是私立教育發展重要的里程碑。

議員關注工作表現評核

立法會昨日細則性審議該法案時,多名議員關注教師工作表現評核的問題。議員何少金促請政府向學校發出制訂評核制度的標準。議員陳偉智表示,法案規範私校教師評核,令人憂慮對教師產生的後果。議員區錦新指法案訂定的評核制度存在缺失,沒包含評核之目的、原則和標準的綱領性內容,尤其沒有關評核制度應當遵守的標準和原則的敘述,如客觀、公正、平等、理由說明等,難保障教師。

張裕表示,有需要在教師利益和學校自主之間取得平衡,故將評核程序交由學校自行訂定,法案僅作出了最低限度的規範。如法案引入了評核程序之目的、原則及準則的規範;訂明負面評核(“不人滿意”和“不滿意”)的後果;規定校長需如其他教師般接受評核;訂明評核委員會中非擔任中高層人員職務的教師比例不得少於全體成員的三分之一;因應學校的規模及評核委員會成員的評核需要,得設立多於一個評核委員會;訂明評核委員會成員的評核方式,以免委員會成間互相評核;設立評核委員會成員的回避制度;改善評核的申訴制度,訂明向評核機關聲明異議及向教師專業委員會提出上訴的規則;規定就聲明異議所作的決定須說明理由;訂明提出聲明異議及上訴的期限以及上訴機關作出回覆和學校就評核作出最後決定的期限。同時亦訂明應於五日內把最後決定通知被評核人和教師專業委員會。

確保教師報酬不受影響

就學校必須將百分之七十的收入用於教師的報酬及公積金的問題,區錦新指出,該百分之七十的收入可能被學校管理層報酬所佔,影響其他教師報酬,尤其是用於校長報酬的開支,由於其金額不受監管,有可能導致管理層與教師的報酬失衡。他希望確保教師的報酬不會因為用於管理層報酬開支而受影響。

議員陳偉智和吳國昌指出,雖規定學校把七成以上收入用作教師的薪酬及公積金,但沒有明確區分款項,成效受質疑。他們不滿政府改變一次性撥款補償即將退休教師的原意。張裕稱,本澳九成學校已把七成以上,或接近七成的收入用作教師薪酬,亦要考慮學校因私框實施需加大招聘的支出。他表示,即將退休及退休教師為本澳教育作出很大貢獻,政府十分尊重他們,考慮以更好方式保障他們的生活,如完善社保制度等。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補充,政府認若法案為管理層報酬訂定一個百分比,或為校長報酬訂定上限,是侵越《基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和《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保護學校自主的原。政府認為應由學校本身為管理層訂定報酬,包括校長報酬。委員會最後接受這觀點。然而,為使法案能達到目的,委員會認為應提醒和鼓勵學校審慎訂定校長和管理層的報酬,以便合理平衡他們與教師間的報酬。

教青局局長梁勵稱,當局已為私框作出部署,將對學校發出評核標準的指引。

教青局將展開跟進工作

教育暨青年局表示,局方將開展一系列跟進工作,包括組織人員訪校解說,舉辦專場講解會,印製法律文本等,以加強教師對私框法律條文的認識和理解。

教青局稱,私框的實施將提升教師的專業發展和職業保障,從而建立高質素的教師隊伍,尤其體現在幾個方面,一是設定教師任職要求,確立教師的專業;二是建立教師職程制度,設定各職級晉升條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三是減少教師授課時數,讓他們有更充足的時間照顧學生不同需要,提升師生教與學的效能;四是引導學校合理運用公帑,保障教師獲得合理的薪酬,穏定教師隊伍;五是加強教師的退休福利,讓教師退休生活可得到保障。

為讓教師更瞭解私框的內容,教青局除了印製私框的法律文本外,將於三至五月期間,組織相關人員到訪各學校進行講解,解答教師《私框》實施後可能遇到的問題;同時分別舉行學校校長、中高層管理人員專場講解會,以及教師專場講解會,向教師講解私框內容,加深教師對法律的理解。另外亦為學校管理人員舉辦專題講座,如教師的任職要件及轉任、職級及晉升等方面,讓學校有效開展相關工作。

張裕在法案通過後稱,很高興私框法案獲立法會通過,為本澳教育,尤其是私立教育的發展奠立重要的里程碑。他說,立法固是建立制度的的重要階段,但制度有效實施才是最終的目標及衡量成效的指標,法律通過意味制度建設前期工作完成,同時代表另一具挑戰性的階段——制度實施階段的開始。近期社會文化司聯同教青局密部署,目標是確保私框法律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