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月來千人被控違法吸煙

【本報訊】1月1日至3月3日控煙辦督察及有關人員合共巡查47,851間場所,因違反《新控煙法》被票控者累計1002人。2月被票控668人,是1月283人的2.4倍。衛生局表示,票控數字增加顯示執法實體繼續嚴格執法,絕未鬆懈。

總結過去兩個多月即1月1日至3月3日)的執法,檢控最多的前三個場所分別是網吧佔11.1%、天橋/隧道佔10.8%及公園佔10.8%。近96%的違法者為男性,4%的違法者是女;違法者的年齡由45至59歲佔33.5%、16至29歲佔28.8%,30至44歲佔27.6%;約50%的罰單在黑沙環發出;在違法時段方面,51.3%的檢控個案是發生在12:00至18:00;累計警察支援的檢控個案共80宗,佔檢控總個案數的8.0%,襲擊事件累計1宗;警察支援的原因以無帶身份證明文件以主,佔41.3%,其次是拒絕提供身份證明文件(28.8%)及拒絕合作(13.8%)等。

繳付罰款方面,近70%的違法者已繳付罰款,而這些已繳付罰款的人士當中,57.7%為澳門居民,其次為遊客佔39.1%以及外地僱員佔2.1%。

在控煙熱線方面,控煙辦共接獲1683個電話,其中942宗查詢、701宗投訴及有194名市民提供意見。93.8%的投訴是在禁止吸煙地點吸煙;投訴區域主要是塔石佔37.0%、黑沙環佔25.3%及筷子基佔16.6%。所有的投訴均已跟進,於投訴場所開出的罰單約佔檢控總個案的12.1%。衛生局指出若市民致電控煙熱線投訴某場所有人違法吸煙,由於吸煙是瞬間的違法行為,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並不會立即派員前往;接聽熱線人員將記錄投訴場所,並轉交控煙督察跟進所有的投訴場所,以加強對投訴場所的巡查工作;而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5/2011號《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第七條,禁煙場所管理人當發現有人在禁煙場所內吸煙,管理人或員工應即時要求違法吸煙者停止吸煙;如對方不合作,應召喚執法實體。

衛生局強調,兩個多月來的控煙執法雖然發生過一宗控煙督遭被票控人士襲擊事件,但這是極為個別的事件,絕對無損前線人員的執法決心,當局會嚴格依法追究犯罪者的法律責任,並盡最大努力為控煙督察提供必要支援,保證控煙工作持續和有效地執行。

控煙督察亦會根據不斷累積的執法經驗,為日後的工作提出改善和避免衝突的建議,包括加強針對性的宣傳,在特定違法黑點作更多和更清晰的標示,按不同的風險級別部署行動,在檢控中更技巧和清楚地與違法者說明檢控程序和違令後果等。

對於有意見認為新控煙法實施後,街上反而多了煙民圍在垃圾桶附近吸煙。衛生局表示根據目前新控煙法規定,街道屬法定允許的吸煙地點,當局會繼續透過健康教育及健康促進宣傳形式,加強吸煙人士對煙草禍害的認識,使他們及早戒煙。

對被票控而沒繳交罰款的旅客,根據第5/2011號《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當局將限制其再進入本澳。該制度是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51/99號法令《行政上之違法行為之一般制度及程序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