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店再涉售冒牌珠寶首飾

【本報訊】海關接獲電子郵件舉報,指位於澳門中區某兩間珠寶鐘錶店,出售侵犯商標知識產權之鑽石皮帶扣,海關接獲舉報資料後,立即展開調查,核實有關商標已在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註冊登記。該兩間珠寶鐘錶店同時經營典當生意,店舖為相連並可以互通,由一名姓譚之男嫌犯開設。經查核資料,該名譚姓嫌犯已有前科,曾於二零零六年售賣同類貨品被檢控。有關貨品售賣對象以該區數個大型娛樂場的賭客和外地遊客為主。

海關人員於三月六日對有關店舖採取行動,在兩間店舖內共查獲懷疑假冒 “HERMS”及 “LV”商標之鑽石皮帶扣及金耳環合共十九件,涉及金額總值超過一百四十萬元,有關物件經品牌權利人鑑定為侵權物品。行動中帶走三名男店員協助調查,年齡介乎於二十三至五十八歲之間,一名外地僱員。其後再邀請兩間店舖之一名男姓企業主協助調查,海關將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之犯罪控告該四名人士,一經定罪,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

另外,由於案中的一名外地僱員為過界工作,僱主涉嫌觸犯第二一/二零零九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六項所述之行為 “安排外地僱員在獲明示許可的地點工作,即使該地點屬同一僱主的其他場所亦然”之行政違法行為,海關將提起實況筆錄,並送交勞工事務局處理。

海關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和二零一一年四月,曾分別偵辦位於同區某個別珠寶鐘錶店出售同類物品案,當時亦有新聞發佈,向業界呼籲,警惕有關業界從業員切勿以身試法。但個別人士仍然鋌而走險、頂風作案,可能利慾薰心,輕視違反知識產權法律的嚴重性,結果利之所趨、損之所在,一再招惹官非。海關強調,違法者可被判監,並會留有案底,後果十分嚴重。希望市民珍惜前途,切勿以身試法。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海關聯絡,電子郵址: info@customs.gov.mo ,24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2896 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