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冀創造無障礙環境

早前,有市民在電台反映本澳的無障礙設施不足及不科學化,不利殘疾人士融入社會。近年來,澳門特區政府雖加強了對殘疾人士的關懷及支援,除了經濟資助外,更致力打造無障礙環境,雖然本澳的無障礙設施正在慢慢進步,但本澳無障礙環境仍有許多改善的空間,希望當局能夠密切關注殘疾人士的實際需求,長遠性結合未來的城市規劃,系統化、科學化打造本澳無障礙環境,使殘疾人士更好地融入社會。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08年於本澳生效,當中表示,殘疾人擁有的權利包括充分和切實地參與和融入社會及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自由地參與社區生活的權利。按官方估算,本澳現約有二萬多名輕、中度殘疾人士,殘疾人士是否能夠順利融入社會,其中非常關鍵的一點則是他們的出行便利問題,因此,構建本澳無障礙環境是幫助殘疾人士融入社會的重要手段之一。現行仍有許多無障礙設施設計未能切合實際,尤其許多坐輪椅的殘疾人士仍然面臨“出門難”的問題,如當局近年來逐步將舊式行人石級改造成斜坡,由於本澳街道蜿蜒狹小且坡度很陡,部分斜坡過於傾斜,輪椅使用者根本無法獨自上坡,下坡更相當危險;而一些公園及公共場所的入口設置過窄,殘疾人士的輪椅難以進入;部分殘疾人士欲過斑馬,卻因爲行人路與馬路之前的高度差而無法通過,甚至存在潛在危險,種種困難,譲想要步出社區、融入社會的殘疾人士只能望而興歎,萬般無奈。當局在設計無障礙設施時,應聽取殘疾人士及專業人士的意見,在規劃設計上訂立相應的標準,使其符合實際執行效果。而本澳有關消除建築障礙的規則實施以來已沿用多年,未能跟上現時社會發展的需求,因此有關當局應當考慮完善相關法律條文,制定符合現今的設計標準,對無障礙設施及標誌做出具體規定,避免造成相關設施未能配合使用者而白白設置,應以人性化規格創造正的無障礙環境生活空間。

本澳的無障礙設施覆蓋範圍仍需要擴大,現時仍有很多公共場所存在障礙限制,如交通燈的電子過路發聲裝置;升降機上的語音提示和凸字按鈕以及道路的導盲磚等無障礙設施等,仍並未全面覆蓋,而有無障礙設置的巴士仍寥寥可數,且其設置須人手特別去操控,十分不科學化,爲此,希望當局能夠真正考慮殘疾人士迫切之需要,科學規劃,全面完善在本澳各區建設無障礙設施及其時間表,且設置必須考慮到不同殘疾類別人士的需要,而有關無障礙設施的維修保養當局亦需制定定期檢測機制,尤其在未來大型基建項目如輕軌的建設上,當局應以科學及人性化的規格打造無障礙的搭乘環境,協助殘疾人士正融入社會,以共創和諧共融的社會。

立法局議員 梁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