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模式

2011年2月22日,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首次例會在臺灣召開,這一制度化合作平臺的成功運行,標誌著兩岸經貿關係已進入以ECFA框架為主導的“ECFA時代”。會議雙方決定成立產業合作工作小組,具體推動兩岸在產業合作。兩岸產業合作是兩岸經貿關係的重要內容,但長期以來一直處於民間主導狀態,ECFA的實施及未來的不斷豐富與完善,將為兩岸產業合作提供更多保障與助益。2010年7月召開的第六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將“加強新興產業合作,提升兩岸競爭力”作為主題,未來,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將成為兩岸產業合作的重要抓手,並引領兩岸經貿關係再創新輝煌。

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面臨新機遇

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指以科學技術的重大突破為基礎,能夠引發社會新需求、引領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對人類社會進步、國家未來綜合實力發展具有根本性重大影響,並正在快速成長的新產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知識和科技依賴度高、發展潛力大、帶動性強、綜合效益好、全球競爭激烈和快速發展等特徵,已成為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重點。2010年10月,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確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將成為大陸國民經濟的先導產業和支柱產業。未來一段時間,大陸將進一步通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實現產業結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這無疑為兩岸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開創了新局面,提供了新契機。

首先,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具有天然優勢。大陸確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主要包括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七個產業,臺灣也提出了六大產業振興方案和四項智能型產業計劃,把發展生物科技、觀光旅遊、綠色能源、醫療照護、精緻農業和文化創意等作為產業再造的重點方向。兩岸在發展新興產業的政策規劃、發展基礎、技術水平、研發能力等方面共同點多、關聯度高、互補性強,可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取長補短,攜手合作,推進產業規劃和產業政策的協調與對接,增強兩岸經濟的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其次,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將獲得更多保障與支持。大陸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目標是:到201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8%左右,對產業結構升級的推動作用顯著增強;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5%左右, 成為國民經濟的先導產業;到203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整體創新能力和產業發展水平達到世界先進水平。這意味著未來三十年大陸將會持續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這種由政府大力支持與倡導的的產業對於剛剛進入制度性合作新里程的兩岸來說無疑是一份大禮,兩岸若能抓住這一機會,將使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兩岸經貿關係持續、穩定的增長點。

第三,大陸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將為兩岸雙向投資提供更大空間。大陸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佈局一方面是對內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企業和一批創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業,建成一批產業鏈完善、創新能力強、特色鮮明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另一方面是對外推進交流與合作,積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積極支持重點產品、技術和服務開拓國際市場。前者可為台商在大陸投資提供更多空間,後者可為大陸企業赴台投資提供更多保障。目前,兩岸正在商簽《投資保障協議》,此協議的簽署加上產業政策的支持,將促進使兩岸迎來新一輪雙向投資熱潮。

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要有新思維

近年來,兩岸的產業合作不斷加強,成為兩岸經貿交流的重要一環。臺灣早在2008年8月即開始推動“搭橋項目”, 選擇了中草藥、太陽能光伏、汽車電子、通訊、LED、風力發電、信息服務、流通產業,精密機械、食品、車輛等15個合作領域,以一年交流、兩年洽商及三年合作為目標,計劃建立“一產業一平臺”,搭建雙方交流橋樑。大陸也專門成立了由專家學者組成的產業咨詢小組、由國務院各部門組成的產業協調小組、由行業協會和企業組成的項目工作小組負責推動兩岸產業合作。截至2010年底,兩岸已開展了近30場產業合作交流會議,促成商談企業家數超過285家,促成企業合作家數(包括簽訂意向書項數)超過81項。ECFA開創了兩岸制度性合作的新時代,未來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合作應超越傳統合作思路,在新的思維合作框架下進行。

一是要建立新的競合關係。兩岸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共同的願景和要求,即提升產業的國際競爭力。ECFA時代,兩岸的合作較之以前最本質上的差別之一就是建立了互信機制,這也是兩岸戰略性產業合作較之以往產業合作最為優越的地方,在這種互信基礎之上,兩岸應建設以“互補為核心,以協同為基礎,以共贏為目標”的新型“競合”關係,從而共同應對國際競爭,搶佔全球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至高點。

二是要尋求新的合作模式。以往大陸提供勞動力、土地,臺灣提供資金的傳統合作思維已經不再適應兩岸的產業發展要求。ECFA時代,兩岸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應由傳統的貿易、投資思路,轉變為共同制定產業規劃、共同實施產業規劃。特別要突出五個“共同”,共同加強防研發,共同發展兩岸技術標準、共同打造產品品牌,共同推動產業升級,共同拓展新興市場。充分發揮臺灣在汽車電子與汽車零組件核心技術、光伏、半導體照明技術、以及生物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實現由原先兩岸產業簡單“結合”到資金、人才、市場的全面整合、融合。

三是要著眼長期發展利益。ECFA第六條“經濟合作”項目中,將“研究雙方產業合作佈局和重點領域,推動雙方重大項目合作,協調解決雙方產業合作中出現的問題”列為重要工作。這些合作內容是基於兩岸長期合作的角度來制定的。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皆屬高成長性產業,合作不應僅著眼於短期利益,更應以長期發展利益為考量,根據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長期發展需求,制定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交流合作的短期、中期及長期發展戰略,循序漸進推進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共同發展。

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亟待新突破

臺灣在某些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具有全球領先的實力,而大陸擁有廣闊的內需市場,資源豐富,產業類型多,發展潛力大,兩岸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極好的互補性。同時,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也皆面臨轉型及產品附加值不足、關鍵技術待突破等共同問題。通過加強合作,可以進一步提升在全球產業鏈中的分工地位。但作為長期的合作領域,從短期來看,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還是應該正視兩岸現階段的發展狀況,優先選擇突破點,以點帶面,實現戰略性新興產業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可以優先選擇下列發展路徑:

建立兩岸戰略性產業合作機制。ECFA是兩岸經濟合作的總框架,涉獵內容廣泛,要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還應建立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機制。機制建立前可先成立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委員會,人員由官方、行業發展協會及專家委員會共同組成。合作機制的目標是要進一步加強技術研發、行業標準制定、人才培訓、產品開發、市場開拓以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積極構建信息交流平臺,不斷創新合作方式,力爭在核心領域、關鍵項目等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通過國際通行的關稅措施以及產品標準、檢測和認證等方面的合作,為兩岸企業創造良好的市場發展環境。

共建共管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園區,充分利用臺灣發展高科技產業的運作和管理經驗,積極引進臺灣新竹等高科技產業園區的管理模式,建立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園區,園區可在大陸與臺灣分別設立。兩岸可對區內基礎配套設施、產業發展佈局及前景目標等進行合作規劃和設計,進一步加強聯合技術研發和創新。通過園區合作,促進兩岸市場共享和共同開拓國際市場。

聯手打造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基地。重點推動新能源開發利用、電子信息產業、環境保護工程、生物及制藥產業、機械製造等領域的合作。通過實施土地、稅收優惠政策以及高新技術研發等相關支持性政策,吸引臺灣具有較強研發能力和一定高新技術基礎的企業到大陸發展,聯手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基地。引導臺灣的聲像產品、計算機及其外設、顯示設備、通訊設備等電子信息產業整體進駐,選擇重點合作項目,建立研發中心,創立自有品牌。

確立兩岸戰略性產業合作方向。大陸確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與臺灣提出的產業振興方案所包含的重點方向有許多共同之處,如生物醫藥、新能源等皆為鼓勵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因此,兩岸應優先將這兩個領域的合作作為重點,然後再逐漸帶動其他領域的合作。未來一段時間,兩岸可確立下列優先發展方向:

–節能環保和新能源產業。隨著綠色經濟革命的興起,節能環保和新能源產業將成為世界經濟的主流。兩岸已在太陽能光伏、風力發電等領域建立了合作關係,未來可進一步加強此領域合作。雙方可以在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高效節能、先進環保技術等方面加強聯合研發,就共性關鍵技術開展聯合攻關,成果共享,也可加強技術的相互轉讓,迅速實現技術的產業化和市場化發展,大幅降低成本。可合作突破智能電網、儲能系統技術。加快下一代生物質能源技術的開發和產業化。

–生物醫藥產業。ECFA開放大陸5個省份設立醫院,醫院一設立,相關產業自然會跟進去,再加上關稅的降低,臺灣企業對兩岸在生物醫藥領域的合作充滿期待。兩岸應聯合發展以基因工程為核心的生物技術藥物、新型疫苗和診斷試劑,加快生物醫學工程產品的研製和產業化,推進現代中藥發展。加快重大動植物新品種培育和產業化,著力培育有創新能力的種子企業;積極發展綠色農用生物產品。加快發展生物製造,突破生物基材料關鍵核心技術,加速產業化步伐,積極推進微生物製造示範應用及規模化發展。

–大力發展新興信息產業。目前兩岸戰略性新興產業合作最具潛力的是移動互聯網,尤其是智能終端。現在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