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澳門學社質疑政府將3項調研服務判給同一公司,昨日向審計署遞信,要求審計署審計。
有關調研機構回應澳門電台查詢表示,3個項目都是透過正常和合法途徑,按政府招標要求,以最佳方案而投得。服務金額是按項目規模、樣本大小、難度和報告要求,在最佳情況下釐定。調研報告已按合約要求,按時向政府提交。
該調研機構又稱,不同的調研項目由於規模和性質不同,收費金額亦會有異差。
新澳門學社指3項民調研究項目,政府批出的金額由30萬至300多萬元費用。學社理事長周庭希表示,這3個項目,即新聞局的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民意調查及分析研究、交通事務局的巴士特許批給服務滿意度調查研究,以及工務局調研的新城填海諮詢,同一調查公司投得,其中2項更係直接批給。周庭希質疑政府濫用批給權力,要求審計署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