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租單位予科大

【本報訊】財政局稱,為配合本地大專院校的發展,以往特區政府有租借單位予澳門大學、理工學院、旅遊學院使用,但並無任何單位租借予科技大學。目前,政府租予澳門大學、理工學院、旅遊學院之單位合共有160個,租予澳門大學的92個單位將於2013年10月4日收回,租予旅遊學院的46個及理工學院的22個單位將於今年7月31日收回。

財政局3月份回覆高天賜議員就政府房屋提出之質詢,當中提及分配予聯合國人員使用的33個單位,是根據第37/92號國令第7條透過澳門基金會作出分配,財政局計劃於今年12月31日收回這些單位。

財政局稱,截至本年6月13日,由財政局管理的政府房屋合共939個,除按第13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將於本月推出的160個公務員宿舍單位會預留出租予公務員外,其餘368個已分配予公務員租住,280個撥歸公共部門使用,86個借予本澳非牟利團體,40個預留給外聘人員、翻譯人員及其他用途,5個由非公務員租用。

其中,86個借予本澳非牟利團體的單位主要是無償借予在本澳註册的慈善團體、專業協會、學術組織、社團等非牟利機構作會址用途,當中並無任何單位由個人佔用。

5個由非公務員租用的單位之租主要為1984年、2001年受政府遷拆影響而須由政府安排住所之居民,以及已在該址居住逾二十多年且為公務員家屬之人士,政府主要是基於人道考慮特容許該等住租住,直至條件許可時便會收回單位。

另外,位於美副將大馬路及連勝馬路交界由財政局負責管理之十二幢別墅型兩層高樓房,現時仍有六戶租客居住,基於其樓齡已超過五十年,財政局計劃收回單位,同時考慮到相關租客多為長者,每天生活作息均需上下樓梯會較為吃力,為改善租客之居住質素,因此將陸續安排調遷到居住條件較佳的單位,目前正安排兩戶入住高地烏街嘉華閣及水坑尾街銀輝大廈。有關地段只會作為政府的土地儲備,並無任何計劃考慮將該地段交由發展商作私人發展用途。